有网友碰到这样的问题“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设立撤销更名须由谁审议决定”。小编为您整理了以下解决方案,希望对您有帮助:
解决方案1:
1. 法律分析:对于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设立、撤销或更名,必须提交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审议并做出决定。
2. 法律依据:根据《关于行政区划管理的规定》第三条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设立、撤销或更名,需提交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审议决定。
3. 规定细节:第四条规定了以下行政区划变更的审批权限:(一)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行政区域界线的变更,以及省、自治区驻地的迁移;(二)自治州、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的设立、撤销、更名,以及隶属关系的变更,还有自治州、县、自治县、市驻地的迁移;(三)自治州、县、自治县的行政区域界线的变更,以及县、市的行政区域界线的重大变更;(四)涉及海岸线、海岛、边疆要地、重要资源地区及特殊情况地区的隶属关系或行政区域界线的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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