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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方案1:
山西阳泉市平定县交通运输局一招标项目被质疑存在违规操作
近日,太行山一号国家观光旅游路平定段建设项目冠山景区-北茹道路百团大战遗址至平定县城段工程施工第一标段(招标项目编号:2022JT010002—01)的招标过程引发了质疑。投标企业山西万骅奔矿山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西万骅奔”)被指存在“企业业绩、项目经理业绩不真实,不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的问题,却被公示为中标人。
一、企业及项目经理业绩被质疑
太行山一号国家观光旅游路是山西省的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对投标企业有严格的资格要求。该项目的第一标段明确要求投标人企业近五年内完成同类工程至少2项业绩,其中业绩必须单项合同金额2500万元以上,且项目经理必须具有5年以上施工经验,近5年至少承担过2项(单项合同金额1000万以上)及以上同类工程。
然而,参与投标的河南某公司委托人赵女士发现,山西万骅奔与本次招标项目同类的施工项目均为“在建”状态,且这些项目的招标人均为平定县交通运输局,中标时间均在2020年。此外,从山西省公路水运市场管理平台查询到的信息显示,山西万骅奔项目经理何佳的同类工程业绩仅有一项,且合同金额仅为550万元,远低于招标要求。
二、质疑函及回复情况
河南某公司委托赵女士于2022年4月8日向招标方发出质疑函,对山西万骅奔及项目经理何佳的业绩提出质疑。然而,山西万骅奔的回复仅简单表示“单位企业业绩和项目经理业绩都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未提供具体证明材料。河南某公司对此回复并不认同,并再次要求山西万骅奔提供具体业绩及真实性证明材料,但山西万骅奔依然以相同回复敷衍了事。
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互相推诿
作为第一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山西方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西方圆”)在收到质疑后,回复称山西万骅奔所附企业业绩和项目经理业绩证明资料并非河南某公司所查询的业绩,但并未提供具体证明材料。同时,山西方圆表示审查投标人的资质不是招标公司负责,而是由评标委员会负责。
平定交通运输局办公室穆主任则表示,平定交通运输局在这次招投标中是业主,招标业务都委托给了招标公司,资格审查是招标公司的业务。然而,山西方圆工作人员却表示,自己只是代理公司,只负责组织开标,没有权利去审核每一个投标单位提供的内容。
四、招标过程存在不合规操作
此次第一标段招标采取“双信封、合理最低价评标法”。在“第二信封”打开,所有标书价格公布后,招标方却以“项目经理有在建工程、没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为由,分别否决了两家投标公司的投标。这种操作严重违背招投标程序管理规定,有悖常理。
针对招标过程中的“不合规”,山西方圆在回复中解释称,在第一信封评审时,评标委员会未对不合格的投标单位点击废标进行操作处理,以至于在开启第二信封时还能看到不合格的几家单位。发现该问题后,他们及时与监督、公证及技术人员沟通处理,由评标委员会对不合格的几家单位点击废标,并未存在“暗箱操作”。
五、屡次中标引发质疑
山西万骅奔在2020年同时承揽了平定县交通运输局三项工程,且据赵女士了解,当时没有任何同类工程业绩的山西万骅奔是如何“零业绩”中标的存在疑问。此外,平定县交通运输局对投标方业绩要求的内容变化也让赵女士感觉“巧合”的过分,怀疑招标条件是否为山西万骅奔“量身定做”。
平定交通运输局办公室穆主任表示,历年招标都是公开公正公平的,正规公司多中几个标很正常。至于投标公司资质是否满足文件规定,得问招标代理公司。
综上所述,山西阳泉市平定县交通运输局一招标项目确实存在被质疑的情况。相关部门应尽快介入调查,核实山西万骅奔的企业及项目经理业绩是否真实,以及招标过程中是否存在不合规操作。同时,也应加强对招投标活动的监管力度,确保招投标活动的公开、公平、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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