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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工贸易企业经营状况及生产能力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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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贸易企业经营状况及⽣产能⼒证明

  加⼯贸易对中国的经济发展举⾜轻重,在促进制造出⼝、农村剩余劳动⼒转移就业、城乡⼀体化发展、产业⼯⼈培训等⽅⾯发挥着⾄关重要的作⽤。加⼯贸易企业经营状况及⽣产能⼒证明有哪些呢?下⾯是的加⼯贸易企业经营状况及⽣产能⼒证明资料,欢迎阅读。  加⼯贸易企业经营状况及⽣产能⼒证明 篇1  证明分为三种表格:

  表⼀、《加⼯贸易经营状况》由进出⼝经营企业填写;

  表⼆、《加⼯贸易企业经营状况及⽣产能⼒证明》由有进出⼝经营权的⽣产型企业填写;  表三、《加⼯贸易⽣产能⼒证明》由⽆进出⼝经营权的加⼯企业填写。  《加⼯贸易企业经营状况及⽣产能⼒证明》有效期为⼀年。

  从事异地加⼯贸易的加⼯贸易企业,其经营状况和⽣产能⼒核查实⾏属地管理。  经营企业填报的《加⼯贸易经营状况》由经营企业所在商务主管部门审核。

  加⼯企业填报的《加⼯贸易⽣产能⼒证明》由加⼯企业所在地商务主管部门负责审核。

  《加⼯贸易企业经营状况及⽣产能⼒证明》实⾏⽹上申报,加⼯贸易企业需通过中国国际电⼦商务中⼼⽹页(⽹址:http:

www.oh100.com)填报有关数据。具体操作流程依照《关于开展全国加⼯贸易企业经营状况和⽣产能⼒核查的通知》(商贸字[2003]69号)⽂件及有关补充规定执⾏。

  企业应提交以下材料:

  1)、申请报告(企业⽣产经营情况及加⼯贸易情况介绍,盖公章)

  2)、《加⼯贸易企业经营状况及⽣产能⼒证明》(⽹上在线打印三份,盖公章,法⼈代表签字)  3)、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4)、营业执照(复印件)

  5)、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或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复印件)  6)、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7)、海关注册证(复印件)  8)、外汇登记证(复印件)

  9)、上年度资产负债表(盖公章)  10)、上年度损益表(盖公章)

  11)、上⽉社保及其他保险缴款单复印件(盖公章)  我局派⼈下⼚核查属实后予以审批⽣产能⼒证明。

  1 、登陆⽹址:(http://jmsa.ec.com.cn/jmdc/index.jsp)

  2 、注册登陆账户:点击“登陆后填写”,点击“注册新⽤户”,特别注意:⼀个企业只能注册⼀个账户,并且企业应牢记⽤户名及密码及认真填写好企业电⼦邮箱,以便⽇后忘记密码时找回(⾮常重要)。

  3 、在线申报:三资及民营进出⼝企业填写表⼆,来料加⼯企业填写表三,在线填报时须确保录⼊数据的准确性,  4 、上⽹申报后打印⼀式两份,经法定代表⼈签名后到中堂外经办办理。

  5 、镇外经办检查企业并提供《劳动年审合格证》、《⼴东省排放污染物许可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并进⾏实地核查。  注意事项:

  1 、打印空⽩表时必须按“空⽩表”按钮下载表格后打印,直接在⽹上打印⽆效。

  2 、认真填写表格中的每⼀项,原则上表格中的每⼀项都必须填写,确实⾮本企业填写的可不填,涉及数据的统⼀准确到⼩数点后两位,地址前必须加注⼴东省,所填写内容不允许涂改。  3 、申报时注意:

  ( 1 )企业代码⼀栏:来料加⼯企业填写 9 位组织机构代码(中间的横线不要填写),三资企业填写批准证书的进出⼝企业代码( 13 位,以4400 开头),民营进出⼝企业填写《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上的进出⼝企业代码。

  ( 2 )在最后⼀栏“审批机关”:三资企业选填“东莞市加⼯贸易⼆科”;来料加⼯企业选填“东莞市加⼯贸易⼀科”;民营进出⼝企业选填“东莞市对外贸易管理科”。具体操作为:按“选择”键后输⼊“东莞”,再按“选择”键后进⾏选填;若选填错误,镇外经办将没法查找审批,且企业⽆法重新交当年数据;

  ( 3 )绿⾊字体的部份不⽤填,但绿⾊框部份必须填写;  ( 4 )要填写录⼊⼈员姓名;

  ( 5 )企业必须确保申报内容、数据的真实性及准确性,镇外经办将严格核对;  ( 6 )法⼈代表⼀栏,必须由法⼈代表签字,来料加⼯企业由外⽅代表⼈签字。

  ( 7 )⽣产能⼒证明实⾏每年申报及查验⼀次,有效期为⼀年(以⽹上申报⽇期开始计算),企业应在到期前到我办办理。  加⼯贸易企业经营状况及⽣产能⼒证明 篇2

  1、登陆商务部加⼯贸易企业经营状况及⽣产能⼒证明系统(http://jmsa.ec.com.cn/jmdc/index.jsp)。点击页⾯右下侧“直接填表”按钮,在后续页⾯中填写“企业代码”(经营企业填“3200”+9位组织机构代码,共13位,加⼯企业填9位组织机构代码),点击“下⼀步”按钮,进⼊表格填写页⾯。经营企业填写《表⼀》,经营性加⼯企业填写《表⼆》,加⼯企业填写《表三》。

  2、表格填写完成后,根据企业类型选择“审批机关”,内资企业选择“市商务局外贸”,外资企业选择“市商务局外资”,然后点击页⾯下端的“保存”按钮。

  3、保存完成后,在后续页⾯点击相应表格条⽬后的“打印”按钮,⼀式三份打印《加⼯贸易企业经营状况及⽣产能⼒证明》,企业法⼈签字、盖章确认。

  4、必须使⽤IE浏览器(最好使⽤XP系统搭配IE8),如使⽤360浏览器或其他浏览器,可能导致⽹页不能正常显⽰。  加⼯贸易企业经营状况及⽣产能⼒证明 篇3

  1、带好企业的《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或《出⼝资格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去上海EDI中⼼(上海浙江中路400号春申江⼤厦803室;电话63518611)购买CA证书

  2、企业在电脑上安装CA证书或上⽹软件  3、上⽹申请加⼯贸易合同

  4、⽹上查到已批复后,持加⼯贸易合同⾄嘉定经委领取《加⼯贸易业务批准证》

  取单时:留合同⼀份(需在合同上⽅写上当天拿到的与合同对应的批准证号,如:沪经嘉⽹B[2009]进/来字第xxx号)  申请办理《加⼯贸易企业经营状况及能⼒证明》  (⼀)申请加⼯企业⽣产能⼒证明⽹址  (⼆)申请加⼯企业⽣产能⼒证明的条件

  三资企业、集体企业、民营企业等具有加⼯场地,⽣产设备、⽣产⼯⼈等必要的加⼯设施。  (三)办理程序

  1、上⽹申报(选择其中表1、表2或表3),申报成功后带上以下材料送到嘉定经委

  (1)《企业法⼈营业执照》——副本 复印件(执照复印件请公司盖章,并注明“与原件⼀致”)

  (2)会计事务所等出具的验资报告 复印件  (3)上年度审计报告 复印件

  (4)《企业税务登记证》——副本 (国税,地税) 复印件  (5)《组织机构代码证》 复印件

  (6)《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或《资格证书》  (7)上年度加⼯能⼒证明(新办理企业⽆需提供)

  注:以上材料统⼀使⽤A4纸复印,并需带原件核对。第⼀次办理的企业,除了提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交房产证明或租赁合同及设备清单或租赁设备合同复印件。

  2、经委审核(包括验⼚、调查)

  注:在上⽹申报时,表格最后“审批机关”⼀项请选择“嘉定区外经委审批点”。只需点击“选择”按钮,键⼊“嘉定”,回车,就可看到“嘉定区外经委审批点”,在上⾯打“√”提交即可。)

  3、经委审核⽆误,⼀天后带企业公章来经委领取⽣产能⼒证明

  承办科室:嘉定区经委贸易管理科《加⼯贸易企业经营状况及⽣产能⼒证明》  续期、变更办理流程及须知  ⼀、续期、变更办理流程

  1、下载表格,填写后双⾯打印,不得⼿填(签名、打勾选择事项除外),⼀式三份;

  2、企业填表后还须登录商务部中国国际电⼦商务中⼼⽹站(http://jmsa.ec.com.cn/jmdc/index.jsp),将有关数据填⼊⽹上数据库,并按《提交键》发送⾄中国国际电⼦商务中⼼(办理变更的企业省略此环节);

  3、企业将表格及有关资料报各级外经贸部门,各级外经贸部门收到资料并在⽹上数据库进⾏审批,并视具体情况进⾏实地查验后出具新的《⽣产能⼒证明》。

  ⼆、续期需提交的企业基本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留存,原件备查):

  1、外商投资企业年审有效的批准证书、外贸企业有效资格证书或备案登记表、营业执照;  2、外商投资企业上⼀年度审计报告;

  3、企业上⼀年度完税证明(所得税、、加⼯贸易内销补税);  4、企业上⼀年度收付汇证明;

  5、企业⾃有⽣产⼚房的房产证,属租赁⼚房的,需提交有效的租赁合同;  6、原《⽣产能⼒证明》办理后发⽣补充及变更的'有关资料,包括:  (1)企业章程修改或补充事项的批⽂;  (2)企业发⽣变更的税务登记证;  (3)企业新办理验资后的验资报告;

  (4)企业获海关重新分类评定级别通知书;  (5)企业新增产品技术⽔平评定、专利证明。  三、变更注意事项

  企业《⽣产能⼒证明》尚未到期,但表格中企业资料如有变更,并影响到《⽣产能⼒证明》使⽤的,需到发证外经贸部门办理变更,并根据相应变更事项提供有关⽂件、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并由发证部门在原企业提交的⽹上数据库资料中修改,企业⽆需上⽹发送。  加⼯贸易企业经营状况及⽣产能⼒证明 篇4

  1、加⼯贸易企业登录中国国际电⼦商务中⼼⽹站,下载“加⼯贸易企业经营状况及⽣产能⼒证明”相应表格,按有关说明认真填报表格内容;企业完成书⾯填报后,送所在地加⼯贸易主管部门审核(提供材料:加⼯能⼒证明⼀式三份及⽤⼯、⼚房、设备的相关资料);所在地加⼯贸易主管部门审核⽆误后,签章予以确认,⼀份存档备查,⼀份供企业上⽹填报电⼦表格。

  2、“证明”分为三个表格:表⼀由有进出⼝经营权的经营型企业填报,表⼆由各类有进出⼝经营权的⽣产型企业填报,表三由⽆进出⼝经营权、承接委托加⼯业务的企业填报。

  3、如企业⽣产能⼒审核单位为加⼯贸易业务审批机关,企业可在⽹上直接录⼊申报材料,审批机关对⽹上数据审核并经实地核查后,按要求在\"商务部门审核意见\"签注批准意见后打印,由审批机关和企业盖章。如企业的⽣产能⼒审核机关(如县外经贸局)和加⼯贸易业务审批机关(如省级)分属不同级别的外经贸管理部门,按\"69号\"⽂件精神执⾏。

  4、“加⼯贸易企业经营状况及⽣产能⼒证明”数据库与“加⼯贸易电⼦联⽹审批系统”相关联,没有填报并通过《⽣产能⼒证明》的企业,审批机关将不能对其申报的加⼯贸易合同进⾏审批操作;加⼯贸易企业《⽣产能⼒证明》有效期超过⼀个⽉的,将在数据库中⾃动删除。  5、《⽣产能⼒证明》⾃填报之⽇起有效期为⼀年。【加⼯贸易企业经营状况及⽣产能⼒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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