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关于景德镇市城区老工业区搬迁改造实施方
案(2015―2022年)的批复
【法规类别】搬迁拆迁安置 【发文字号】赣府字[2015]61号 【发布部门】江西省 【发布日期】2015.07.23 【实施日期】2015.07.23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1
江西省关于景德镇市城区老工业区搬迁改造实施方案(2015-2022年)的批复
(赣府字[2015]61号)
景德镇市:
你市《关于请求审定景德镇市城区老工业区搬迁改造实施方案(2015-2022年)的请示》(景府字〔2015〕49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景德镇市城区老工业区搬迁改造实施方案(2015-2022年)》(以下简称《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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