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威新能源及装备制造产业园控制性详细
规划》规划主要内容
第一章总则
第1条编制目的
为了规范和指导武威新能源及装备制造产业园的建设 工作,集约、高效、合理利用好宝贵的土地资源,促进园 区经济和社会发展,提高规划的科学性,避免盲目、无序 建设,编制《武威新能源及装备制造产业园控制性详细规 划》(以下简称“本规划”),为规划行政管理部门提供科学 有效、具有可操作性的管理依据。
第2条规划范围
武威新能源及装备制造产业园区是总规确定“一城四片” 的重要组成部分,分为南部组团和北部组团。城市建设用地规 模约
12.4km?,其中南部组团细0.14kn2,北部组团 2.26km?。
第3条规划原则
1. 用地布局合理性原则。 2. 产业优先、集约发展的原则 3. 生态适宜性原则。 4. 交通便捷的原则。 5.可操作性原则。
6.近、远期相结合的原则。
第 4 条 发展目标
1. 环保集约的现代化、多功能、生态型综合性产业区。
2. 有地域特色的魅力产业区。
第 5 条 发展定位
从园区的发展条件和潜力出发,针对不同的层次和产 业,未来的总体功能定位为“两个基地”:
(1)西北地区具有影响力的新能源及装备制造产业基 地。 (2)省级生态工业园区,绿洲地区循环经济示范基地。
第二章 规划结构及用地布局
第 6 条 空间结构
1. 规划形成“两组团”的空间结构
两组团:南部组团与北部组团,南部组团为原武威新能源 装备制造产业园,北部组团为原武威金太阳新能源高新技术集 中区。
2. 南部组团形成“ 三轴、三区 ”的空间结构 三轴:大
道、经三路、经四路。
三区:配套服务区、装备制造区、仓储物流区。
3. 北部组团形成“ 一轴、二区 ”的空间结构 一轴:一号
路。
二区:新型建材区、精细化工区。
第 7 条 工业用地( M1)
本次规划区内工业用地面积905.48公顷,占规划建设用 地的
72.21%。
第 8 条 一类物流仓储用地( M1)
本次规划区内所有物流仓储用地均控制为一类物流仓储用 地,用地面积29.03 公顷,占规划建设用地的2.31%。
第 9 条 行政办公用地( A1)
规划行政办公用地面积1.3 公顷,占规划建设用地面积的
0.10%,本次规划在南部组团的纬四路北侧经四路西侧规划1 处行
政办公用地;在北部组团二号路南侧、一号路西侧规1划 处行政办公用地。
第 10 条 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 B)
本次规划在南部组团的配套服务区内布置商业服务业设施 用地,用地面积16.47 公顷,占规划建设用地面积的1.31%。 北部组团在规划中不单独布置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可在行政 办公用地中适当兼容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
第 11 条 道路与交通用地( S)
规划道路与交通用地主要包括城市道路用地S1)和交通 场站用地(S纱,总用地面积152.22公顷,占规划建设用地面 积的
12.14%。
第 12 条 公用设施用地( U)
规划公用设施用地包括供水用地、供电用地、供燃气用地、 供热用地、排水用地、环卫用地和消防用地,总用地面积 21.05 公顷,占规划建设用地的1.68%。
第 13 条 绿地与广场用地( G)
绿地与广场用地总面积83.62公顷,占规划建设用地面积 的6.67%。南部组团在配套服务区内规划2处公园绿地,在主、 次干路单侧或两侧规划街头防护绿地,宽度8—30 米不等,北 部组团在一号路、二号路、三号路两侧规划街头防护绿地,宽 度10—14米不等。
第三章 道路交通规划
第 14 条 对外交通规划
紧邻南部组团的金武高速连接连霍高速和北仙高速连接线, 该组团东北角设1 处匝道,并通过经五路与本组团连接。 大道向东下穿金武高速公路可延伸至金武公路。
南部组团和北部组团由金色大道连接,南部组团经一路向 北延伸与北部组团二号路向东延伸连接起来,形成南北组团之 间的两条便捷通道。
第 15 条 内部道路系统
规划区内部道路系统分为主干路、次干路和支路三级。 主干路
——规划区内客货运疏散的主要通道。
次干路——主要解决各组团内部的交通组织,为内部组团 主要交通构架,同时对接主干路和支路。
支路——是道路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
南部组团主干路红线宽度50 米,次干路红线宽度28米、 34米,支路红线宽度24米、20米。
北部组团主干路红线宽度50 米,次干路红线宽度24米, 支路红线宽度16米。
第 16 条 路网结构
1. 南部组团
南部组团形成“两纵三横”的骨干道路结构,以主干路为 骨架,以经一路、金色大道、经十三路和纬一路为边界,形成 主干路、次干路和支路三级组成的道路系统。
两纵:经三路、经四路。
三横:大道、金色大道、纬一路。
2. 北部组团
规划区形成“一纵两横”的骨干道路结构。规划区以主干 路为骨架,以二号路、四号路、七号路、六号路为边界,形成 主干路、次干路和支路三级组成的道路系统。 一纵:一号路。
两横:二号路、三号路。
第 17 条 交通设施
工业、仓储物流、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商业服务业 设施用地内按照控制要求配建相应的停车位与停车设施,保证 满足各自需求。工业、仓储物流用地停车位同时应考虑货物装 卸的需求。南部组团配套服务区内商业、商务、居住用地未来 根据发展需求,可配建公交首末站与停车场,但必须经城乡规 划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后建设执行。
第四章 绿地景观规划
第 18 条 外围绿化
沿着南部组团和北部组团的范围边界布置宽度为30米的 外围绿化带。
第 19 条 内部绿化
规划区内部绿化是防护绿地和配套服务区的公园绿地。防 护绿地是沿着主干路和次干路设置的街头防护绿地和高压线防 护走廊绿地。
第 20 条 景观系统
南部组团构建“两心五横五纵”的景观系统。依托其打造 九条景观轴线,兼具景观、防护和用地功能划分的作用。
两心:配套服务区内的2 处公园绿地。
五横:指大道、金色大道、纬二路、纬三路、纬四路
五纵:指经一路、经三路、经四路、经五路、经十三路。
第五章 市政基础设施规划
第 21 条 给水工程
1.水源规划
南部组团由大道北侧、经一路东侧的现状水厂为园区 供水,现状水源为水厂内部的1眼自备井和经一路西侧的3 眼 自备井取水,后备水源为规划西营水库。采用双水源供水,提 高南部组团的用水保证率。
北部组团由规划区南侧的规划水厂为园区供水,上级水源 取自西营水库。
2.给水设施规划
南部组团规划沿大道、经六路、纬三路、纬四路敷设 输水管,其余道路敷设配水管。输水管最终连成环状,最不利 点供水水压按六层楼供水压力计算,即最不利点供水自由水压 为 28 米水柱。
北部组团规划沿一号路、二号路敷设输水管,其余道路敷 设配水管。输水管最终连成环状,最不利点供水水压按六层楼 供水压力计算,即最不利点供水自由水压为28米水柱。
第 22 条 排水工程
1.排水
规划采用雨、污分流的排水。严格实施总量控制,提 高工业用水的水资源利用率,从严准入高耗水、高污染的项目, 强化绿地景观的滞蓄能力。
2.污水排水系统
规划区污水管道最小覆土以满足所服务的区域污水能接入 为原则,按规划道路标高计算,污水管道最大埋深控制5在米 以内。
沿规划的主要道路布置污水干线管道,地块污水井管网收 集后由西向东、由南向北进入规划区北侧的污水处理厂。
3. 雨水系统规划
考虑到规划区干旱少雨,蒸发能力强,地表易渗漏等特点, 将规划区划分为若干雨水排放区,并在道路边适当位置设置隐 蔽式雨水口,收集道路、人行道及屋面雨水,就近排入雨水调 节池、绿地中。
在污水处理厂远景规划合建中水厂,用于工业生产、绿化 水供给。
第 23 条 电力工程
1. 电源规划
南部组团电源由330千伏雷台变和110千伏太平滩变接入, 现状110千伏太平滩变电站容量为2 >50MVA远期提升至
3>50MVA结合用地布局在规划区北侧预留座110千伏变电 站,规
划容量为2X50MVA南部组团设置10千伏开闭所8处, 每个开闭
站转供容量为5- 20MVA
北部组团电源由110千伏皇台变接入,远景规划预留双电 源。设置10千伏开闭所4处,每个开闭站转供容量为15—
20MVA
2. 供电线路规划 规划沿市政道路设置电力线路。规划区内10
千伏配电线 路采用架空敷设,在商业、商务、办公用地内应采用地埋敷设。 新建的配电线路应沿规划确定的道路设置;改建原有线路时可 结合具体情况进行调整,使线路逐步沿规划道路布置。
第 24 条 通信工程
1. 线路规划
南部组团通信线路由永昌镇通信点接入,北部组团通信线 路由一号路接入。规划通信线路布置自东西向道路的北侧,南 北向道路的西侧。通信线路采用架空敷设,商业、商务、办公 用地采用地埋敷设。移动通信基站按服务半径500米的要求集 约化设置。
2. 广播电视网络规划
完善广播电视转播网络,提高传输质量,形成高质量的广 播电视网络;实现规划区有限电视网络整合,网络全面光纤化、 双向化。
第 25 条 供热工程
1.热源规划
热源由规划区内的规划热源厂提供,采暖高温热水/供回 水设计,温度为130/65 C,经各地块内换热站换热后供用户 使用。
2.管网规划 本次规划采用一级管网+二级管网的形式布置热力
网。管 网采用闭式双管制热水管网,供热管网选用树枝状网。
第 26 条 燃气工程
1. 气源规划
南部组团规划采用凯添能源公司为天然气的气,源北部组 团规划由外部中压燃气管网接入。
2.管网规划 市政燃气管网整体采用环状布置,局部为枝状。
第六章 综合防灾规划
第 27 条 抗震规划
1. 设防要求
规划区内一般建设工程按地震动峰值加速度为
0.20g (地震基本烈度为 8度)进行设防,生命线工程应按 照高于
当地房屋建筑的抗震设防要求进行设计和施工,采 取有效措施,增强抗震设防能力。
2.避震疏散场地的布局 本次规划的避震疏散场地主要依托配套
服务区四周的 集中绿带、规划广场及公园绿地进行布局。
第 28 条 消防规划
消防站布置由总规统筹考虑设置。南部组团和北部组团各 设置
1 处普通消防站,南部组团消防站位于大道和经六路 交界处西
南侧,占地面积5000平方米。北部组团远景规划1 处消防站,占地面积5000平方米,近期由南部组团规划的消 防站兼顾。
第 29 条 人防规划
根据国家人防办有关规定,战时疏散比例为 比例为 30%,按人均人防面积 1.5 平方米计算。
70%,留城
在核心服务区内,设人防救灾指挥中心,配套生活区 应按照国家标准配建地下人防工事。
第七章 环保环卫规划
第 30 条 大气环境质量
1.积极推进集中供热,建立健全环境监测、监察制度, 大气
污染物排放优于或者满足国家及甘肃省相关标准,大 气环境质量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2 级标准。
第 31 条 水环境质量
水污染物排放优于或者满足国家及甘肃省相关标准, 水环境质量稳定保持在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和 《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 川类标准。
第 32 条 声环境质量
商业、商务、行政办公用地划为二类声环境功能区; 物流仓储及工业生产区域划为三类声环境功能区。
第 33 条 环卫设施规划
1.垃圾转运站
在南部组团规划 2 处垃圾转运站,在北部组团设置 处垃圾转运站。
1
2.垃圾收集点 规划结合垃圾清运线路安排布置垃圾收集点,
共设置 垃圾收集点 8 处。
3.公共厕所
南部组团共设置公共厕所 18 处。
4.废物箱 主要设于道路两侧及各类公共设施、社会停车场等的
出入口附近,按服务半径 70-100 米进行设置,人流量较 大的区域适当增加设置密度。
第八章 附则
第 34 条 成果形式
本规划成果由文本、说明书、图集和图则四部分组成。 文本、图集和图则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说明书是对文本、 图集和图则的解释说明。
第 35 条 实施策略
本规划经法定程序批准后即作为地方性规章执行,具 有法律效力。规划范围内的土地使用及一切开发建设活动 必须遵守本规划的有关规定。编制本规划范围内的修建性 详细规划应符合本规划的相
关规定。
1.本规划一经批准,应加强领导和管理,广泛宣传, 使全民
自觉参与遵守、维持、监督城市规划的实施。
2.为进一步落实规划,指导具体开发建设,应在本规 划的基
础上尽快编制重点地块的修建性详细规划。
3.规划区界定范围内的一切建设项目,必须由城乡规
划行政主管部门按规划统一实施、管理,防止建设失控。
4.经批准的控制性详细规划,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任
意改变,在实施过程中如有重大变更或修改,需按城乡规 划法相关要求报原批准单位审议通过。
5.武威市规划局是武威市的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 也是本
规划的具体实施部门,拥有本规划的解释权。
6.本规划经武威市批准后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