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房装修-规划设计及实施规范
文档编号:GDS-JCSS-RD-01
机房装修
规划设计及实施规范
基础设施管理部
Ver.1.0 2012年4月
机房装修-规划设计及实施规范
文档编号:GDS-JCSS-RD-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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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本 1.0 新建文档 更新内容 编制人 审核人 日期 1 / 12
机房装修-规划设计及实施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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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1 总则............................................................................................... 3 2 编制依据 ....................................................................................... 3 3 规划设计原则................................................................................ 3 3.1 一般规定 .................................................................................... 3 3.2 吊顶 ............................................................................................ 4 3.3 回风板 ........................................................................................ 5 3.4 墙、柱面 .................................................................................... 5 3.5 机房门 ........................................................................................ 6 3.6 隔断墙 ........................................................................................ 6 3.7 VIP隔笼 ...................................................................................... 7 3.8 活动地板 .................................................................................... 7 3.9 其他 ............................................................................................ 8 4 标准色 .........................................................................................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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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总则
重所周知,计算机机房装饰,不同于普通的办公室、家庭装饰,机房装饰工程是一项系统工程,是现代科学技术和装饰艺术的综合。机房内放置有复杂的电子设备和机电设备,对装饰的要求,主要是满足计算机对机房提出的技术要求,在机房装饰艺术上以既大方舒适,又满足其技术要求为原则。对装饰材料的选择要达到吸音、防火、防潮、防变形、抗干扰、防静电等要求。装饰后,要使整个机房色调柔和、通透宽敞、不压抑、舒适。以其达到现代化的装饰水平和视觉效果。
2 编制依据
《电子信息系统机房设计规范》 GB 50174 《电子信息系统机房施工及检验规范》 GB 50462 《电子计算机场地通用规范》 GB 2887
《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 GB 50343 《工业企业通用设计规范》(GBT42-8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行业标准》(GA/T70-94) 《民用工业建筑电气设计规范》(GJT16-92) 《电气装置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232--82 《建筑照明设计标准》 GB 50034 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50222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16-2006
3 规划设计原则
3.1 一般规定
计算机房的室内装修工程施工验收主要包括吊顶、隔断墙、门、窗、墙
壁装修、地面、活动地板的施工验收及其他室内作业。
室内装修作业应符合《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地面及楼面工程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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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及验收规范》、《木结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及《钢结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的有关规定。
机房材料的选择应严格遵循GB50222—1995《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
范》的规定。
在施工时应保证现场、材料和设备的清洁。隐蔽工程(如地板下、吊顶
上、假墙、夹层内)在封口前必须先除尘、清洁处理,暗处表层应能保持长期不起尘、不起皮和不龟裂。
机房所有管线穿墙处的裁口必须做防尘处理,然后对缝隙必须用密封材
料填堵。在裱糊、粘接贴面及进行其他涂复施工时,其环境条件应符合材料说明书的规定。
装修材料应尽量选择无毒、无刺激性的材料,尽量选择难燃、阻燃材料,
否则应尽可能涂防火涂料。
3.2 吊顶
数据中心吊顶板规格要求600×600mm,铝合金微孔板,色泽为白色或
乳白色。
数据中心吊顶板表面应平整,不得起尘、变色和腐蚀;其边缘应整齐、
无翘曲,扣件安装;填充顶棚的保温、隔音材料应平整、干燥,并做包缝处理。
按设计及安装位置严格放线。吊顶及马道应坚固、平直,并有可靠的防
锈涂复。金属连接件、铆固件除锈后,应涂两遍防锈漆。
吊顶上的灯具、各种风口、火灾探测器底座及灭火喷嘴等应定准位置,
整齐划一,并与龙骨和吊顶紧密配合安装。从表面看应布局合理、美观、不显凌乱。
吊顶内空调作为静压箱时,其内表面应按设计要求做防尘处理,不得起
皮和龟裂。
固定式吊顶的顶板应与龙骨垂直安装。双层顶板的接缝不得落在同一根
龙骨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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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自攻螺钉固定吊顶板,不得损坏板面。当设计未作明确规定时应符合
五类要求。
螺钉间距:沿板周边间距150-200mm,中间间距为200-300mm,均匀布
置。
螺钉距板边10-15mm,钉眼、接缝和阴阳角处必须根据顶板材质用相应
的材料嵌平、磨光。
保温吊顶的检修盖板应用与保温吊顶相同的材料制作。
活动式顶板的安装必须牢固、下表面平整、接缝紧密平直、靠墙、柱处
按实际尺寸裁板镶补。根据顶板材质作相应的封边处理。
安装过程中随时擦拭顶板表面,并及时清楚顶板内的余料和杂物,做到
上不留余物,下不留污迹。
3.3 回风板
数据中心回风板规格要求600×600mm,色泽为白色或乳白色,材质为
铝合金。
回风板扣件安装,可以与吊顶板互相调换。 回风板回风率不小于70%。
3.4 墙、柱面
机房区隔墙耐火极限应满足防火规范的要求,除钢瓶间外,隔墙一般宜
自重轻,有一定的可变性。墙、柱面应不起尘、防火、防水、易清洁、防静电、美观。
机房区墙面、柱面采用白色或乳白色环保型乳胶漆,也可采用白色或乳
白色彩钢板。
通道墙面、柱面采用采用白色或乳白色环保型乳胶漆。
通道墙面在据地面1000mm高度刷200mm宽标识条,标识条采用万国
数据蓝标准色,标识条条内每隔3000mm喷交替喷涂公司logo和“万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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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公司logo和“万国数据”居中喷涂高度120mm。 地板与墙体交界处用100mm宽拉丝不锈钢踢脚板封边。
3.5 机房门
机房门须采用甲级防火门,起到有效的防尘、防潮、防火及人员、设备
进出作用,门的高度应便于设备进入,一般高度为2.2m、宽度为1.2m。 机房的门一般要求与墙协调,门类型为钢质防火门,双开门形式,防火
门应向疏散方向开启。
机房门,右侧方向开门为电磁锁,左侧方向开门配备上下门插。 机房门颜色采用万国数据蓝标准色。
3.6 隔断墙
无框玻璃隔断,应采用槽钢、全钢结构框架。表面不锈钢厚度应保证压
延成型后平如镜面,无不平的视觉效果。
石膏板、吸音板等隔断墙的沿地、沿顶及沿墙龙骨建筑围护结构内表面
之间应衬垫弹性密封材料后固定。当设计无明确规定时固定点间距不宜大于800mm。
竖龙骨准确定位并校正垂直后与沿地、沿顶龙骨可靠固定。
有耐火极限要求的隔断墙竖龙骨的长度应比隔断墙的实际高度短
30mm,上、下分别形成15mm膨胀缝,其间用岩棉材料填实。 安装隔断墙板时,里外墙板之间填充岩棉保温材料。
当设计无明确规定时,用自攻螺钉固定墙板宜符合:螺钉间距沿板周边
间距不大于200mm,板中部间距不大于300mm,均匀布置,其他要求同2。
有耐火极限要求的隔断墙板应与竖龙骨平等铺设,不得与沿地、沿顶龙
骨固定。
隔断墙两面墙板接缝不得在同一根龙骨上,每面的双层墙板接缝亦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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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同一根龙骨上。
安装在隔断墙上的设备和电气装置固定在龙骨上。墙板不得受力。 隔断墙上需安装门窗时,门框、窗框应固定在龙骨上,并按设计要求对
其缝隙进行密封。
参观机房参观面采用全钢防火落地玻璃隔断,玻璃厚度不小于12mm,
无气泡。
参观面在据地面1000mm高度刷200mm宽标识条,标识条采用万国数
据蓝标准色,标识条条内每隔3000mm喷交替喷涂公司logo和“万国数据”,公司logo和“万国数据”居中喷涂高度120mm。
3.7 VIP隔笼
隔笼材质要求采用不锈钢材料,美观、坚固、做工细致、不生锈,颜色
为银色或银白色。 隔笼网孔间距≤60mm。
隔笼门宽度为1200mm,高度为2200mm,建议采用推拉门或双开门。
3.8 活动地板
计算机房用活动地板应符合国标GB6650-86《计算机房用活动地板技术
条件》。
活动地板的理想高度在500-1000mm之间。
活动地板规格要求600×600mm,色泽为白色或乳白色。 活动地板材质采用钢制
活动地板电性能:系统电阻<10欧姆,静电起电电压<50伏,半衰时间
<0.5
活动地板机械性能:均布载荷>1600kg,极限集中载荷>1000kg,挠度
<2mm。
活动地板耐老化性:使用寿命60年以上,防火性能:国家A级防火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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耐磨性:0.1g/1000转。
防静电通风地板要求开孔率≥50%和≥25%,均布载荷≥800kg。 活动地板的铺设应在机房内各类装修施工及固定设施安装完成并对地面
清洁处理后进行。
建筑地面应符合设计要求,并应清洁、干燥,活动地板空间作为静压箱
时,四壁及地面均就作防尘处理,不得起皮和龟裂。
现场切割的地板,周边应光滑、无毛刺,并按原产品的技术要求作相应
处理。
活动地板铺设前应按标高及地板布置严格放线将支撑部件调整至设计高
度,平整、牢固。
活动地板铺设过程中应随时调整水平。遇到障碍或不规则地面,应按实
际尺寸镶补并附加支撑部件。
在活动地板上搬运、安装设备时应对地板表面采取防护措施。铺设完成
后,做好防静电接地。
活动地板断面需要刷漆做防锈处理。 活动地板开孔处采用毛刷封堵。
3.9 其他
机房区室内外台阶踏步宽度不宜小于0.3m,高度不宜大于0.15m并不宜
小于0.1m,踏步应防滑,踏步数不应少于2级,当高差不足2级时,应按坡道设置。
室内坡道不宜大于1:8,设备进场坡道确有困难时,其坡道不宜大于1:5。
在条件不允许情况下,可设置设备升降台。
强电井、弱电井应分开设置,新风和消防排气通道应分别设置。 如旧楼改建机房,不应在原建筑楼梯间及前室的内墙开设门、窗、孔洞,
或放置影响疏散的凸出物。
疏散出口的门内外1.4m范围内不应设踏步。
机房区的安全出口不应少于两个,并宜设于机房区的两端,开启方向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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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防火规范设计要求,门的尺寸要方便设备的进出。
通道地面在不铺设活动地板情况下采用环氧自流平或PVC。颜色尽量采用万国数据标准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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