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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勤及请销假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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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勤及请销假制度

为加强内部人员的管理,提高工作效率,促使各项工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结合我公司实际,特制定如下工作考勤和请销假制度。

一、考勤方法

1、所有工作人员均实行上班签到制度。

2、每月25号前汇总考勤情况,根据考核情况,核定本月工资。

二、管理制度

1、上班时间是指按规定应在岗位的时间,未在规定的时间到达工作单位,视为迟到,未到下班时间离开岗位视为早退,工作期间擅离工作岗位视为脱岗,没有按要求办理请假手续或超出请假时间而未上岗者视为脱岗,没有按要求办理请假手续或超出请假时间而未上岗者视为旷工。

2、按上班签到要求,所有工作人员必须按时上下班。 3、需请假者,必须填写统一的请假条,经领导批准后方可生效。请长期病假,须持有县级及以上正规医院出示的诊断证明,经主要领导批准后方可离岗。如遇特殊情况,报相关领导知晓,事后及时补充相关手续。

三、请销假制度

1、请假审批手续。请假人持请假条(统一格式),由领导签署意见后将请假条交办公室统一管理,不得越级请假,假期时间到,须按时上班及时销假。

2、每月可请事假两天,两天内不扣工资,超过两天按每天20元扣除工资。

3、产假、丧假、探亲假、婚假、病假等在有关规定时间内正常发工资,超出时间经领导同意的按事假对待,否则按旷工对待。

四、违规违纪处罚

1、迟到早退一次各罚款5元,对当班结束前仍未到岗者即旷工,按当班两倍即30元罚款。

2、睡岗罚款10元/人次。 3、脱岗罚款10元/人次。

4、值班期间在岗位上打(看)牌的罚款10元/人次。 5、值班期间喝酒者罚款50元/人次,情节严重的予以待岗学习或辞退。

擅自替班者双方各罚10元/人次。

夜间值班人员不按时到场值班的罚款10元/人次。 8、因玩忽职守造成设备损坏、物品被盗等,按物品原价减与折旧计算价格后则当事人赔偿,损失严重的追究法律责任,

9、非正常上班时间因工作需要,单位通知到岗者,以

及领导安排工作,不服从的各扣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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