薪资保密协议
甲方(单位)名称: 邮政编码:
单 位 地 址: 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表人:
乙方(劳动者)姓 名: 性 别: 邮 政 编 码: 身份证号码:□□□□□□□□□□□□□□□□□□
家庭住址: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及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遵循诚实信用、平等自愿的原则下,经协商就甲方公司薪酬体系保密事项达成协议条款如下:
一、甲方的工资薪酬体系设置属于甲方公司的管理信息内容之一,并经甲方采取保密措施,属于甲方公司的商业秘密。
二、乙方必须严格遵守甲方的保密制度,不得刺探或有意无意打听他人的工资薪酬,不得炫耀或泄露自己的工作待遇,不得评论他人薪资等情况;非本人原因知悉他人情况者,应及时向甲方报告,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泄密进一步扩大,不得传播、散布、比对。
三、双方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依照诚实信用原则,乙方仍然不得向甲方公司就职人员及其有关同事或亲朋好友披露自己曾在公司就职的工作待遇情况,违者永不录用。
四、薪资知情人员(总经理,人力资源人员)或财务人员等,非经核准外,不得私自外泄任何人薪资,如有泄漏情况,予以开除处理。
五、违约责任约定
1、如果乙方违反本协议第二条、第三条、第四条所约定的保密义务,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一次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 元(一个月薪资总合),甲方可从乙方的工资报酬中扣除,并且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与乙方的劳动合同;乙方的违约行为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全部的经济损失或承担其它赔偿责任,包括因追究该违约责任所产生的合理费用等。
2、在劳动合同期限内,乙方违反本协议约定或有关法律规定,甲方根据乙方情况给予降薪、降职甚至作出开除的决定。
六、双方确认,在签署本协议前已仔细审阅其内容,经充分协商,并完全了解各条款法律含义。
七、本协议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完成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 (签名)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