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正矿字[2020] 41号
横山县正和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调整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的通知
各科室、部门,施工单位:
为了认真贯彻国家法律、法规以及行业主管部门的文件、明传、指令、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提高煤矿安全管理水平,切实加强领导,明确工作职责,建立科学、规范的安全管理模式,经公司董事会议决定,对原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进行调整。特此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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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调整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 主 任: 王光田 副主任: 孙 浪
成 员: 朱 磊 魏连民 温振平 李建宝 赵二乐
孙光贺 胡瑞波 邓宗成
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负责全矿的安全、生产、技术、后勤、财务等全面工作。 二、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职责 ㈠、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职责
1、矿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全矿安全生产的总体规划、布署,制定我矿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制定并落实安全生产管理目标。 2、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法令、法规、条例和上级相关的规定、制度、会议精神,规范操作行为,依法进行安全生产。
3、强化对员工进行安全培训与教育,不断提高员工安全技能与素质,自觉遵章守纪、按章作业。
4、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召开安委会成员会议,研究我矿安全管理方面的重大问题,分析安全动态,并负责地作出科学的决策。 5、研究处理全矿影响较大及较广的安全事故的责任划分及处理,按事故处理“四不放过”的原则完善、论证预防措施。
6、开展定期与不定期的安全检查、救灾演习、安全宣传、安全竞赛、安全评价等活动,针对生产安全隐患及时制定安全技术措施,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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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灾害预防能力,增强抗灾自救能力,防患于未然。
7、保证足够的安全投入(人力、物力)和隐患整治“四落实”。改善劳动、工作环境与条件,防止伤亡事故和职业危害,保障员工健康。
8、检查各部门安全管理工作,对安全管理不称职人员及时进行任免,对不利于安全管理的的机构适时进行动议。 ㈡、各成员职责 1、主任职责:
⑴、全面负责矿井安全工作,并对重大问题进行决策,是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⑵、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制定年度安全生产工作目标和措施,定期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定期主持召开安全办公会,研究解决安全问题。
2、副主任职责:
⑴、协助主任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法规和公司的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⑵、主持或参加安全生产调度会、安全办公会。 ⑶、组织开展危险源的辨识和风险评价及审定工作,并采取措施消除危险。
⑷、组织对员工安全培训和遵章守纪教育,强化员工安全生产意识。
3、成员职责:
⑴、贯彻执行各级和行业主管部门的各项方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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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示和公司所作的安全生产决定,综合协调全矿井的安全生产和各项工作的安全管理。完成主任、副主任安排的工作。
⑵、经常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危及安全,有权停止作业;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对查出的隐患责成相关单位立即或限期整改。
⑶、及时进行安全教育,随时检查持证上岗情况,随时检查检查上岗人员的培训情况。
⑷、参加安全生产会议和技术交底会议,定期或随时向主任、副主任汇报安全工作,提出安全管理、安全教育、安全技术的建议和要求。
⑸、当安全和生产发生矛盾时,坚持“安全第一”的原则。对发生的各类事故,及时如实上报。积极参加各类事故的调查分析,提出安全防范措施。
⑹、认真学习并落实有关部门的文件精神,及时做好传达贯彻工作;搞好煤矿安全生产宣传档案整理;认真执行公司制定的各项安全制度;做好安全办公会议的记录、存档工作,确保安全。
横山县正和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2020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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