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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声音”十大校园歌手比赛方案

来源:测品娱乐
“好声音”十大校园歌手比赛方案

一、承办单位:

二、参赛对象和比赛形式:

全日制在校学生,比赛分专业组和非专业组,表演艺术系学生参加专业组比赛,其他参加非专业组比赛。

三、日程安排: (一)报名阶段

报名时间和方式:4月10日之前,采用系(部)推荐和个人报名方式,表演艺术系至少推荐10名选手,其他各系(部)至少推荐4名选手,未被系部推荐的个人及组合可直接到冶金化工系团总支报名参赛。

(二)比赛阶段

1、初赛时间:拟定4月17日 地点:东区阶B

2、复赛时间:拟定4月24日 地点:东区阶B

3、决赛时间:拟定于5月8日 地点:

四、比赛规则及要求:

(一)所有参赛曲目都用原文、背谱演唱。初赛、复赛曲目不得重复,决赛可重复。

(二)初赛采用清唱形式进行,曲目时间规定在2分钟以内;复赛合音乐伴奏,完整演唱整首歌曲。决赛作品规定在5分钟以内,提倡歌舞形式。

(三)比赛原则上以学生单人参赛为主,如需组合,组合人数不得超过4人。

(四)选手在参加比赛时,用U盘提供伴奏音乐,比赛前按要求上交伴奏音乐。

(五)参赛曲目如有更改,必须在比赛前两天申报,比赛期间不得更改曲目。

(六)参赛作品体裁、表现形式不限,作品应力求情深意切、富有新意,具有较强的艺术感染力,风格鲜明,内容要求以表达亲情、友情、爱党爱国的内容进行选曲,内容健康、积极向上、表演形式多样、风格新颖、时代感强,贴近生活、旋律优美。

五、评比标准及办法: (一)评比标准:

1、选歌准确,内容健康向上; 2、音准、节奏把握准确; 3、根据作品风格,演唱处理得当; 4、情绪饱满,具备较好的音乐表现力; 5、着装整齐,台风自然大方。 (二)评比方法:

演唱得分采用十分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去掉最高、最低分后,取平均值,按分值高低顺序取其名次。

六、比赛奖项设置:

专业组一、二、三等奖各1名;

非专业组一等奖2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优秀奖5名。 七、联系方式:

报名地点:系团总支(2号教学楼二楼) 报名电话:

校园歌手大赛报名表

姓名: 专业班级: 参赛曲目: 参赛形式:个人( ) 组合( ) 组合成员及名称: 个人简介及参赛宣言: 参赛人签名: 注:请各系部将选手报名表于4月10日前报送至系团总支。

性别: 联系电话: 选送系部: 辅导员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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