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伦理规范
方志建 SC16002079 材料物理与化学
摘要:在我国,科学研究带来的伦理风险逐步被各界所重视。作者对我国科研人员进行了以问卷调查为主的科研伦理现状调查。结果表明,在我国科研过程和科研成果影响方面存在着不同程度的伦理问题;科研人员伦理意识较强但伦理知识较为薄弱;急需加强科研伦理规范与教育,科研伦理环境需要进一步改善。本调查结论为我国加强科研伦理建设提供了参考。
关键词:科研伦理 现状 实证调查 科研人员
科技工作者的道德规范是新时期背景下对所有工作在科技前沿上的理论和实践者的行为所提出的一系列行为规范。目前,科学以迅猛的速度向前发展,远远超出人们预期,不可否认,它给我们的生活带来了历史性的巨变,生活质量得到前所未有的提高,然而,华丽的物质享受背后却潜伏着危机,人们为追逐纯粹的高速发展,忽视大自然的规律、忽略了以人为本的前提与核心,这使得科技领域中充满了铜臭味,使得科技工作者的道德素质低下,甚至常常做出有悖道德底线的举动。所有的一切都说明科技工作者的道德行为亟待规范,对于新的道德规范建设的思考和研究有着理论的意义和现实意义。在科技界有些科研人员只看重眼前的物质利益,忽视长期的科学抱负,因此会把科学研究引向急功近利和牟取钱财的错误方向。所以在强调建立完善科学研究机制的同时,我们更加需要呼唤科学
伦理道德,营造一个良好的道德环境,
为科学技术的发展开拓良好的发展环境。
一、科学技术与道德的潜在关系
在古代社会,科学技术没有完全分化出来,所有的知识都混在一起。有些 思想家认为科技是关于真伪的判断,伦理道德是关于善恶的判断,二者之间没有关系,根据事物普遍联系的原理就知道这种观点的有限性,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科技负效应的大量涌现,事实也证明了此种观点的局限性。18世纪著名哲学家爱尔维修和霍尔等人认为科技与道德是统一的。科学技术越发达,物质越丰富,就越能使个人得到幸福。从而使个人利益和社会达到和谐,使人们的道德水平得道提高。这种观点片面强调了科技的至高无上,而道德只是依附于科学技术的进步而进步,缺少自己的性。科技善恶并进论就是我们通常说的“科技是一把双刃剑”,即科学技术能促进道德进步,也能导致道德败坏。这种观点一分为二地看待科技与道德的关系,避免了极端看待科学与技术,得到了许多的支持者。 从科技和道德的发展历史来看,科技和道德有着复杂的关系。一方面科技进步对道德有着极大的促进作用,不过在某些方面也会使道德出现跌落和缺失。另一方面,道德对科技的发展有一定的反作用。科技对道德的促进作用主要有扩大了道德的范畴,产生了科学精神,促进了道德观念的变革,培养出了杰出的道德科学家。科技在给人们带来无限物质的同时,也给人类的道德带来了许多负面影响,主要有使人们不择手段的追求享受与利益,科技可能提供新的犯罪手段,科技进步还引发新的伦理难题。同样地伦理道德对科技也具有重大的影响。道德对科技的反作用表现在正反两方面,一是进步、德氛围有助于科学技术的健康发展。二是封闭、保守和反动的伦理道德会阻碍和窒息科学技术的发展。科技与道德在这错综复杂的关系中相互影响,相互渗透,不断进步。
二、伦理道德在科技发展过程中的重要作用
道德是由一定的社会经济关系所决定的,它是指以善恶为标准,依靠社会舆 论、传统习惯和人们的内心信念等力量来调整个人与个人、个人与社会之间关系的行为准则和规范。
而科学技术的特性是工具性的,而且带有很强的操作主义。由于科技发展和伦理道德追求的价值目标并不完全一致,因此这两者之间常常会发生矛盾。科学研究如果过多倾听市场利润的呼声,而忽略伦理道德的建设,便会形成一种所谓“市场经济宏观控制科学的综合症”,使得科学研究成为一种追求利禄的行为,甚至使一些科技人员产生放弃科学从事商业为时尚的想法,从而从根本上动摇了科技队伍的决心和信心。回顾科技发展过程中的历史印记,我们不难看到弃科从商、追求物质利益的科学家大有人在。例如:牛顿这位我们非常熟悉的科学巨人,他在23岁时就发现了万有引力,24岁在光学研究方面有过重大贡献,45岁那年他的科学巨著《自然哲学的数学原理》出版。但是就是这样一位才华横溢的科学家,当英国财政查尔斯·蒙搭古推荐他出任一造币厂督办时,因待遇优厚,他还是选择了造币厂。从此,牛顿便沉湎于名利场和宗教生活,与科学研究分道扬镳了。又如德国著名的物理学家斯塔克(1874-1957),他早年致力于核物理学研究,并在1919年获得诺贝尔物理学奖。后来开厂赚钱,并且权利欲望越发强烈,许多科学家都曾经劝告过他,斯塔克都听不进去,最后变成一个惟利是图的商贾,被浮滋堡大学开除。如此看来,忽视了科学伦理道德的建设,最终就会产生阻碍科技进步、降低科技发展效率的负效应。伦理道德是保障科学技术得以健康发展的重要因素。本来,“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并不错,“安贫乐道”也不符合人性发展和社会现实。对于科学家来说,取得与自己科研贡献价值相当的物质报酬也无可非议。但是当一个从事科学事业的人把自己有限的时间和精力大量投入生意场中,那就很难想象他在科研的道路上究竟能走多远。众所周知,科研工作是一项高度严肃的事业,它以其创造性、探索性、继承性、连续性、集体性和非封闭性而概括出它的艰巨复杂性。科学家应当有自己的物质利益追求,但他们更应该通过自己刻苦努力、求实、献身、创新、勤奋、谦虚、锲而不舍和追求真善美的科学伦理道德精神,以及由此而产生的科学劳动价值对社会的贡献,他们从中又得到了精神 上的享受和满足,这才真正体现了科学事业的价值 。
三、科技工作者的伦理责任
首先,科技工作者应当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科技工作者是社会的人,其活动既非真空也非孤立的。科学研究与技术创造活动作为一种社会活动,既影响社会,也受社会的制约。作为活动结果的科研成果或技术发明的应用,对社会对人的生存和发展都会产生不同性质、不同程度的影响,无论这种影响是有利于社会文明的进步,还是有害于社会文明的进步,科学家和技术专家都负有义不容辞的责任,他们应对科学技术成果应用于社会产生的后果负责,即承担社会责任。因为科技工作者掌握专业知识,他们比其他人更能准确全面地预见这些科学知识应用的背景,他们有责任去预测评价有关科技的正面和负面影响,对民众进行科技教育。
其次,科技工作者应承担相应的伦理责任。科技活动是在一定社会环境中进行的,因此,科技活动和从事这种活动的人便同他人及社会有不可分割的联系。他们虽然研究的是科学技术的真假问题,但研究的目的和成果应用都和善恶有关,即对他人、对社会是善还是恶。因此,科技工作者的活动与他人、社会、自然之间都存在伦理关系,与他人和社会或自然为善的研究和成果应用,是道德的;而与他人和社会为恶的研究与成果应用,则是不道德的。科技工作者对他们的研究起因和研究成果应用,负有不可推卸的伦理责任,这种责任必须由他们自身来承担。
四、结语
伦理道德规范本是自发形成,反过来规范人们的行为。科技发展到今天,其负效应已经不可阻挡,所以,我们应该一改过去伦理道德规范的形成方式,主动用哲学的头脑去思考、反思我们应该怎样做,作为科学技术的主体应该怎样做,先用提出的伦理道德规范约束科学研究和应用,在摸索和探讨中前进。如今的科技滥用和生态环境破坏让我们必须从人类的全局考虑,以可持续发展为原则,以人类千秋万代的生存与幸福为最终目的来发展科技。皮之不存,毛将焉附,没有了良好的生态环境,良好的社会环境如何谈人的发展?
所以,科技工作者职业伦理和职业道德水平的提高,为全人类着想的理念的形成有着非常现实的意义。伦理道德规范的约束和引导是由他律开始的,但真正的伦理道德规范应该内化为人的思想与良知,才能真正使自己的研究成果不会给人类带来巨大破坏,保障科技的健康发展,使人类能够长久生存和繁衍下去。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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