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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管理—农民工工资管理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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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工资管理实施细则

1. 目的

为保障农民工工资及时足额发放,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使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做到规范、有序,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有关规定,结合项目部实际,制定本规定。

2. 农民工工资管理领导小组

组长:项目经理

副组长:项目副经理

组员:安全管理部、合同预算部、工程管理部、

农民工工资管理办公室设在项目安全管理部,安全管理部负责人任办公室主任。

3. 职责

3.1.安全管理部

负责农民工资台账的建立,监督农民工工资发放,收集农民工工资发放记录,并进行公示。

3.2.合同预算部

负责《不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书》的签订、农民工工资的审核、工程款的支付。

3.3.工程管理部

负责农民工用工数的监督审核。

4. 管理要求

4.1.分包单位必须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并将合同复印件报项目安全管理部备案。

4.2.分包单位必须严格执行本细则要求,及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

4.3.分包单位每次申请工程款支付时,必须附本月《农民工工资发放记录》,记录上必须有农民工工资签名及指纹手印。

4.4.《农民工工资发放记录》上人员名单,必须与三级安全教育记录台账、门禁进出记录台站,保持一致,否则不予支付。

4.5.施工作业人员进出工地时,请主动在门禁系统上刷卡,刷卡记录作为工资发放参考凭证。

4.6.签字的《农民工工资发放记录》,在施工现场农民工工资告知栏上公示一星期,农民工对工资无异议后,工程支付款方可进行流程签字确认、支付。

4.7.分包单位不得对《农民工工资发放记录》造假,一经发现,对分包单位处于《农民工工资发放记录》单次工资总金额5%-10%的罚款。

4.8.由于分包单位不支付农民工工资的,项目部有权直接将农民工工资从工程款扣除,直接发放给农民工,并对分包单位处于《农民工工资发放记录》单次工资总金额5%-10%的罚款。

4.9.由于分包单位不支付农民工工资,造成农民工围堵项目部的,对分包单位处于单次工程款的5%-10%罚款。

4.10.以上罚款分包合同有规定的,参照合同执行;无规定的,按照本细则执行。

4.11.附件

农民工工资发放记录

附加说明:

本细则由项目部起草并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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