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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评选表彰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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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评选表彰办法

(2008年2月)

自然科学学术论文是科技工作者辛勤劳动的结晶,是创造性工作成果,也是衡量科技人员学术水平的重要标志,应该受到全社会的承认和尊重。交流评选优秀学术论文是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体现和发现人才的重要形式。为进一步做好优秀学术论文评选工作,促进学术交流,提高学术水平,活跃学术思想,鼓励学术和科技创新,促进科学技术的繁荣与发展,促进科技人才的成长与提高,促进科学技术与经济建设密切结合,特制定本办法: 一、评选范围

自然科学学术论文是论述科学技术研究成果的文章,是科学技术实践的总结和提高,具有理论性、创新性、实用性和探索性的特征。对优秀学术论文的基本要求是:必须有创造性,对促进科学技术的发展或国民经济建设有明显的作用;必须论点明确,论据可靠,材料翔实,逻辑性强,文字精练。

(一)参加评选的论文,应是自然科学、交叉科学和管理科学理论研究、应用研究和技术经济研究等方面的论文。同时,也包括社会发展战略研究、科技规划、现代化管理、决策咨询论证等“软科学”方面的论文,以及对经济建设和科技发展有突出贡献或显著经济效益的科学建议。

(二)论文来源主要是学会会员在学术活动中正式交流或在学术期刊上正式发表的论文。非会员已发表或交流的学术论文,须经有关学会审查,同意推荐,方可参加评选。

(三)工作总结、动态介绍、统计资料、一般性试验报告、调查报告以及没有论证的建议不在评选之列。

(四)凡已获科技进步、科技成果、科技发明等奖励的论文不在参评范围。 二、申报及评选程序

(一)作者是学会会员,或者作者中有学会会员,符合评选范围的论文,需由论文作者(或第一作者)向所在学会提出申请;非学会会员的论文,需由两名以上相应学科的学会专家推荐。

(二)市级各学会、各区县科协、各企事业单位科协组成优秀学术论文评审委员会,对申报的论文进行认真评审,签署评审意见,报市科协学会部。

(三)报送市科协的论文,需填写西安市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申报表》、《同行专家评审意见表》、学会(区县科协、企事业单位科协)《评审意见表》(一式两份),另附论文原文两份(外文论文需有中文原文)。

(四)参评者必须报送电子版论文全文及论文摘要(300-500字),并将论文作者简介附后。作者简介包括姓名、出生年月、工作单位、职务职称、专业领域、通讯地址、邮编、电话、传真、电子邮箱。

(五)市科协学术交流工作委员会负责全市优秀学术论文的评选审定,市科协学会部负责评选具体工作。 三、评审办法

(一)评审标准:

优秀论文分三个等级。

1、凡具备下述条件之一的,可评为一等优秀学术论文:

(l)在科学理论的研究上开创了新领域,建立了新理论或有关键性突破;开创新技术或高技术领域,对科学技术的发展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在国际上属先进水平。

(2)应用技术方面的论文,对国民经济建设产生重大作用,取得重大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3)经济社会发展战略研究及经济、科技、教育改革等“软科学”方面的论文,被国家有关部门或省、市采纳。

2、凡具备下述条件之一的可评为二等优秀学术论文:

(1)在理论的研究上有发展、创新或突破,对科学技术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有一定的指导意义,解决了国内尚未解决的问题,属国内先进水平。

(2)应用技术方面的论文,对国民经济建设产生较大作用,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3)经济社会发展战略研究及经济、科技、教育改革等“软科学”方面的论文,被省、市有关部门或区、县采纳。

3、凡具备下述条件之一的,可评为三等优秀学术论文:

(1)理论上有新见解,具有重要参考价值,对开发新技术进行了有意义的探索,属省、市先进水平。

(2)应用技术方面的论文,对经济建设发挥了一定作用,取得一定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3)经济社会发展战略研究及经济、科技、教育改革等“软科学”方面的论文,具有重要参考价值,受到社会及重视,在某行业或某重要企业产生显著效益。

(二)量化评审办法:

在严格遵循评审标准的基础上,从五个方面建立评价指标,进行综合评定。各项指标所占分值为: 1、论文的创新(30分)

创新是指论文提出的观点、方法等有独到之处,有新的观点、新的发现或发明,对促进学科发展,推动科技进步起到积极作用。 2、论文的价值(30分)

(1)学术价值。论文的学术价值是指论文对本学科系统知识的影响及对学科发展的积极促进作用。

(2)实用价值。论文的实用价值是指对国民经济建设、生产实践的指导和促进作用,以及产生的经济、社会效益。

评价基础理论论文应侧重于学术价值和社会效益,对应用技术论文应侧重于现实和潜在的经济效益。

3、论文的逻辑论证(15分) (1)立论清晰,主题明确; (2)论据充分、科学、可靠;

(3)分析综合全面,推论严谨,逻辑性强; (4)数据处理、实验设计、实验方法先进可靠; (5)结论准确,严密。

4、论文的难易程度(15分)

难易程度指标用以衡量撰写论文所需工作量的大小,工作时间的长短,论文的深度和广度。

5、论文的文字表达(10分)

优秀论文要求格式规范,文字表达精练,用词准确,主题突出。 6、特别贡献(不超过20分)

除前五项指标按百分制的不同比例赋分外,对在理论研究或应用技术上确有重要创新和突破,在国内外学术界有较大影响,对经济建设有突出贡献的给予特殊贡献分。特殊贡献分要从严掌握,由市科协学术交流工作委员会批准。 优秀学术论文的三个等级,按各项指标综合分值进行级别划分: 一等优秀学术论文的各项指标得分总和大于85分(含85分)。

二等优秀学术论文的各项指标得分总和在75分以上,85分以下(含75分)。 三等优秀学术论文的各项指标得分总和在60分以上,75分以下(含60分)。 四、表彰

(一)评选出的优秀学术论文由市科协、市人事局进行表彰,颁发优秀学术论文证书,证书副页发送作者所在单位,存入本人档案,作为考核作者学术水平和工作成绩的重要依据之一。

(二)对在学术上有重要突破或对科学技术和国民经济建设有重大影响的优秀论文,由市科协、市人事局向上级科协和国家有关部门推荐,请求奖励、发表或采用。

(三)编印优秀学术论文集,发送有关单位。 (四)对一等优秀论文给予奖金奖励。 五、附则

(一)报送的学术论文中涉及保密内容的请作者自行妥善处理。

(二)上报的论文,在评审结果公布之前,参评人员和工作人员应予保密,禁止任何人以任何方式影响评审人员的意见。 (三)在论文评审过程中或评选表彰后,若发现该论文属剽窃或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的,取消其评选和奖励资格,并通报批评。 (四)应用技术方面的论文要有受益方出具的证明,“软科学”及科技建议方面的论文要有采纳部门或单位出具的证明。

(五)属于新技术、新工艺、新设计方面的论文,应附有关部门提供的鉴定意见及证明。

(六)各学会、各区(县)、各企事业单位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评审工作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七)西安市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评选活动每两年进行一次。 (八)本办法自2008年2月开始实施。此前制定的有关评选表彰办法同时作废。本办法由西安市科协学术交流工作委员会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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