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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验室上墙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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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验室职责

一、化验室的主要任务是完成厂部规定的化验项目和临时安排的化验项目,正确及时地反映水质情况,为水处理班组提供污水处理的准确依据。

二、加强化学基础知识学习和化验基本技术的训练,做到“四懂、四会”。“四懂”即懂污水处理基本原理;懂化学基础知识;懂化验项目的含义;懂一般电器使用知识。“四会”即会正确使用各种化验设备;会熟练正确地化验污水处理厂需要的各种测试项目;会正确使用药品,配制标准溶液;会排除干扰物质的影响。

三、遵守各类试验设备的操作规程,确保其性能和精确度符合国家标准和有关规定,及时做好设备的维护、保养、校验和标识工作。

四、建立完善的试验资料管理制度,试验委托单、原始记录及试验报告要分类建立台账,统一编号、贮存并管理。

五、负责完成各项检验试验项目及每日化验报表的填写工作,确保当天下午下班前将化验结果上报厂办公室,便于指导生产运行。如试验检测结果出现异常情况,及时向厂办公室汇报,必要时参加同步处置。

六、认真按操作规程工作,分析数据要及时、准确,不得弄虚作假,做好化验数据保密。

七、化验室的药品、仪器要有专人负责整理,贵重仪器与剧毒药品要专人管理,建立专门领用和使用制度。所有化验药品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带出。

八、加强化验仪器的维护、保养,定期进行自检项目的检验,并及时负责同计量部门联系,定期检验所用计量设备,以确保化验和分析的准确性。

九、搞好化验室的环境卫生工作,保证化验器皿及物品放置整齐。 十、加强安全文明生产,严格执行操作规程,谢绝无关人员进入化验室。

十一、完成上级交给的其他工作。

化验室主任职责

一、服从污水处理厂领导指挥,带头遵守公司及污水处理厂各项规章制度,团结化验室成员。

二、负责化验室的全面工作,带领化验室成员对污水处理厂进、出水水质情况及各项运行指标进行检测、化验,保证及时准确提供检测数据。

三、掌握化验室所有化学品及化学反应的特性,了解化验设备的安全性能,把“安全操作”放在第一位,保证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

四、负责污水处理厂各项规章制度在化验室的落实,组织并参与各项规章制度的学习,不断加强化验室作风建设。

五、不断的加强自身化验专业知识的学习,能够处理问题,胜任化验室主任岗位的需要。认真组织化验室成员学习各项化验分析国家标准,提高化验室成员专业知识技术水平。

六、负责编制及整理化验室各类台账,完善化验室档案资料,并对化验数据实施统计、报送、存档、保密和安全工作。

七、负责妥善保管玻璃仪器、药品试剂,并建立台帐,对剧毒药品妥善保管存放,对易燃易爆药品按要求存放和使用。

八、负责制定药品试剂、玻璃仪器的采购计划。

九、负责化验室仪器设备的维护、保养、合理使用、安全运转、定期对其进行校准等工作,确保化验分析设备准确、稳定、可靠。

十、负责化验室物资消耗控制、危险化学品的管理,负责化验室消防器材的保管和使用。

十一、与厂内其他部门各主管配合协调,做好衔接工作,配合工艺主管做好工艺调整。

十二、负责对化验室成员进行绩效考核。 十三、负责安排化验室的检测、分析和卫生清洁。 十四、完成上级交给的其他工作。

化验员职责

一、化验员必须严格遵守公司规章制度及员工守则,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二、以确保污水处理厂出水符合国家标准为前提,认真执行化验室主任的生产命令,认真完成厂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全面的执行污水处理厂相关制度。

三、化验员应以精益求精的态度对待工作,通过不断学习提高个人素质。掌握水质化验标准,掌握化验操作规程,熟悉污水处理厂处理工艺和水分析化学相关知识。

四、化验员应熟悉本岗位仪器设备、药品性能、技术操作规程和分析误差,从而及时完成化验任务。

五、化验员应提前上岗,穿戴好劳保防护用品,做好准备工作。 五、每日按照检测频次要求对进水和出水进行水质分析,并将分析结果以报表形式于当日下班前报到办公室,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上级领导。水质特殊时期的检验周期和项目按照有关部门规定执行。

六、妥善保管化验仪器,并加强维护保养。

七、对试剂的存放、保管、使用要符合污水处理厂相关制度规定,防止安全事故发生。

八、按照国家检测标准和操作规程进行水质分析,测试结果要做到数据可靠、记录清晰完整、核对严格、实事求是。做好化验数据的保密,仅供公司领导及相关部门及时掌握。违者重处。

九、保持化验室工作台、地面、门窗玻璃、仪器、仪表玻璃器皿的清洁卫生。

十、对化验后的废液及时收集、清理,保持化验室的整洁。 十一、完成上级交给的其他工作。

化验室试剂溶液使用管理规定

一、目的

为确保水质检测质量,规范试剂溶液的使用,特制定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化验室的试剂溶液的管理和使用。 三、保证试剂溶液的质量 1. 试液的稳定性:稳定性较好的试剂配成试液后,其稳定性可能变差。因此,试液都应标明配制日期,并根据需要定期检查,如发现试液有变色、沉淀、分解等变质迹象,即应弃去重配。不稳定试液应少量配制,并依照标准指示采取特定方法贮存,如避光、冷藏、加入不干扰测定的稳定剂。

2. 试液的贮存期:一般浓溶液在贮存期内的变化不大,而稀溶液则随贮存时间的延长,其浓度多会发生变化。溶液的浓度愈低,有效使用期限愈短。除本身不稳定的试剂以外,一般而言,稳定性较好的试剂,其浓度为10-3mol/L溶液可贮存一个月以上,10-4mol/L溶液只能贮存约一周,而10-5mol/L溶液即需在当日配制。

3. 容器的耐蚀性:玻璃容器的耐碱性都较差,玻璃被碱腐蚀后可释放出某些杂质污染试液,所以,应采用聚乙烯瓶存放碱性试液。软质玻璃的耐酸性和耐水性也比较差,不应采用此种玻璃制成的容器长期贮存溶液。

4. 容器的密闭性:试剂瓶的磨口塞必须能与瓶口密合,以防杂质侵入和溶剂或溶质挥发逸出。试剂瓶使用前应认真检查。将玻璃塞插入瓶口后从各个方向摇动检查,严密无隙者方可使用。

四、试液的使用与保存

1. 标准溶液常因化学变化或微生物作用而慢慢变质,这类标准溶液要注意保存并经常进行标定,易挥发溶液需密封保存。

2. 溶液受日光照射易引起变质,如银溶液等,应该保存于深色玻璃瓶中,最好贮存于暗处。

3. 试液的试剂瓶应放在试液橱内或无阳光直射的试液架上,试液架应安装玻璃拉门,以免灰尘积聚在瓶口上而导致在倒取试液时引进污染。必要时可在瓶口罩一只适当大小的烧杯防尘。

4. 试剂瓶附近不要放置发热设备,如电炉等,以免促使试液变质。 5. 试液瓶内液面以上的内壁,常凝聚着成片的水珠,用前应振摇以混匀水珠和试液。

6.试液的吸管应预先洗净和晾干。多次或连续使用时,每次用后应妥善存放避免污染,不允许裸露平放在桌面上或插在试液瓶内。

7. 取用相同容器盛装的几种试液,特别是当两人以上在同一台面上操作时,应注意勿将瓶塞盖错而造成交叉污染。

8. 同一批样品,需对分析结果进行比较时,应使用同一批号试剂配制的试液。

9. 变质、污染或失效的试液应随即处理,以免与新配试液混淆而被误用。

10. 配制试剂及每天使用的有腐蚀性或有毒试剂的用量,须及时填写《化验药品使用记录表》。

化验室安全生产制度

一、一般规则

化验人员必须认真学习分析国标和有关的安全技术规程,了解设备性能、操作程序及操作中可能发生事故的原因,掌握预防和处理事故的方法。

1、进行危险性的工作,如危险样品的现场取样、易燃易爆物品的处理、处理废液等应有第二者陪伴,陪伴者应处于能清楚看到工作地点的地方并观察操作的全过程。

2、化验室内所有药品、样品、试剂和溶液都用标签标明,不得在容器内装入与标签不相符的物品,禁止使用化验室器皿盛装食物,禁止用烧杯当茶具使用。

3、有毒、有刺激性的气体的操作都要在通风橱内进行。如凡属加热蒸发HCl、HNO3、H2SO4、HF、过氯酸或开瓶使用这类浓酸时,必须在通风橱内进行。有时需要借助于嗅觉判别少量气体时,决不能将鼻子直接对着瓶口或管口,而应当用手将少量气体轻轻扇向自己的鼻孔。

4、夏季打开易挥发溶剂瓶塞前,应先用冷水冷却,瓶口不要对人。 5、加热、浓缩液体的操作要十分小心,不能俯视加热的液体,加热的试管口更不能对着自己或别人,浓缩溶液时,特别是有晶体出现时,要不停搅拌,更不能离开工作岗位,尽可能带上保护眼镜。

6、浓酸、浓碱具有强腐蚀性,使用时,不能溅在皮肤或衣服上,更应保护眼睛,稀释时(特别是浓硫酸)应在不断搅动下将它们慢慢倒入水中,浓度过高时,应等冷却或降温后再继续进行。

7、回流和蒸馏液体时应放沸石或玻璃珠,以防溶液因过热暴沸而冲出,若在过热后发现未放玻璃珠,则应停止加热,待稍冷后再放。否则,在过热溶液中放入沸石(或玻璃珠)会导致液体迅速沸腾,冲出瓶外。

8、取下正在沸腾的溶液时,应用瓶夹先轻摇后再取下,以免溶液溅出伤人。

9、化验室内禁止进食、吸烟。凡属使用剧毒、强腐蚀性药品,如KCN、浓HNO3、HF、NaOH等,必须带橡胶手套和手指套,用后洗手。有毒的药品(如铬盐、钡盐、铅盐、砷的化合物、氰化物等)严格防止进入口内或接触伤口,剩余的废液也决不能倒入下水道,可回收后集中处理。

10、玻璃管与胶管、胶塞等拆装时,应先用水润湿,手上垫棉布,以免玻璃管折断伤人。

二、用电安全

1、化验室所有电气设备不得私自拆动及随便进行修理。

2、所有电器和设备必须接地线,保险丝的标号、规格及负荷要符合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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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严禁用铜丝、铝丝或其它金属丝代替保险丝。

3、突然断电时,要及时关闭使用的电气仪器的全部开关。

4.、不准使用绝缘损坏或老化的线路及电气设备,室内不得有裸露的电线,保持电器及电线的干燥。

5、化验室工作结束后,应当进行安全检查,关掉除培养箱、冰箱以外的所有电源。

6、使用烘干箱和高温炉时,必须确认自动控温装置可靠,同时还需人工定时监测温度,以免温度过高。不得把含大量易燃易爆溶剂的物品放入烘干箱和高温炉加热。

三、防火防爆 1、一般规则

(1)化验室内应备有灭火用具、急救箱和个人防护器具,化验室人员要熟知这些器具的使用方法。

(2)操作、倾倒易燃气体时应远离火源,瓶塞打不开时,切忌用火加热或敲打。

(3)加热易燃溶剂必须在水浴或严密的电热板上缓慢进行,严禁用火焰或电炉直接加热。

(4)在蒸馏可燃物时,要时刻注意仪器和冷凝器的正常工作。如需往蒸馏器内补充液体时,应先停止加热,放冷后再进行。

(5)身上或手上沾有易燃物时,应立即清洗干净,不得靠近灯火,以防着火。

(6)严禁可燃物与氧化剂一起研磨,工作中不要使用不知其成分的物质,因为反应时可能形成危险的产物。

2、灭火

一旦发生火灾,化验员要冷静沉着,及时采取灭火措施。若局部起火,应立即切断电源,用湿抹布或石棉布覆盖熄灭。若火势较猛,应根据具体情况,选用适当的灭火器进行灭火,并立即与有关部门联系,请求救援。

(1)如加热试样引起火灾时,应熄灭灯火、拔去电炉插头,关闭总闸,并立即用消火砂或四氯化碳灭火器来扑救。

(2)精密仪器应用四氯化碳灭火器、1211灭火剂来扑救。 (3)消火砂要经常保持干净,不可有水侵入。

(4)电线着火时须关闭电闸,再用四氯化碳或泡沫灭火器来灭火(注意:电闸未关闭时,不可用水或泡沫灭火器灭火,以防触电)。

(5)可燃性金属,如钾、钠、镁、铝、钛等金属着火,用消火砂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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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可燃性液体,如石油化工产品、食用油脂等着火,可用泡沫灭火器灭火。

(7)使用四氯化碳灭火器要注意防毒,四氯化碳遇高温可形成剧毒的光气。

四、防毒

1、改进实验设备与实验方法,尽量采用低毒品代替高毒品。 2、化验室应设有符合要求的通风设备将有害气体排除。

3、消除二次污染,减少有毒蒸气的逸出及有害物质的洒落、泼溅。 4、选用必要的个人防护用具。如眼镜、防毒面具、防护服装等。 五、紧急救护

常见的几种化学药品危害级别、中毒症状及救治办法见下表。 名称 重铬酸钾 危害级别 极度危害 中毒症状 对粘膜有剧烈的刺激,产生炎症和溃疡 救治方法 用5%的硫代硫酸钠溶液清洗受污染皮肤 立即用大量流动清水冲硫酸局部红肿痛,重者起硫酸、盐酸、 中度危害 盐酸腐蚀性小于硫酸。 吞服:强烈腐蚀口腔、食道、胃粘膜。 洗,再用2%碳酸氢钠水溶初服可洗胃,时间长忌洗胃以防穿孔;应立即服7.5%氢氧化镁悬液60mL,鸡蛋清调水或牛奶200mL。 迅速用水、柠檬汁、稀醋接触:强烈腐蚀性,化学氢氧化钠、氢氧化钾 轻度危害 烧伤。 吞服:口腔、食道、胃粘膜糜烂。 酸或2%硼酸水溶液洗涤。 禁洗胃或催吐,给服稀醋酸或柠檬汁500mL,或0.5%盐酸100-500mL,再服蛋清水、牛奶、淀粉糊、植物油等。 二氧化硫、三氧化硫 对上呼吸道及眼结膜有刺 激作用,结膜炎、支气管炎、胸痛、胸闷 眼结膜、呼吸及中枢神经系统损害。 硫化氢 高度危害 急性:头晕、头痛甚至抽搐昏迷,久闻不觉其气味更具危险性。 移至新鲜空气处,必要时吸氧,生理盐水洗眼。 移至新鲜空气处,必要时吸氧,用2%碳酸氢钠洗眼。 水泡、呈烫伤症状;、液冲洗,然后清水冲洗。 化验室内应常备:5%的硫代硫酸钠溶液、2%碳酸氢钠水溶液、2%硼酸

水溶液。

化验室质量管理制度

一、化验室操作人员的技术能力

1. 每年制定培训计划,化验员按计划定期进行业务培训。 2. 每年对化验人员进行业务考核,不合格者不能上岗操作。 二、化验室环境

天平间、放置分光光度计的房间应安装空调及抽湿机。 三、水样采集

1. 必须在生产设备运行正常、所取样品能真实反映生产状况时取样。如在生产设备有异常时取样,需注明。

2. 如需在采样现场添加稳定剂的,采样人员必须按规定操作,保存好水样。

3. 如用碘量法测定水中溶解氧,水样常采集到溶解氧瓶中。采集水样时,要注意不使水样曝气或有气泡存在采样瓶中。可用水样冲洗溶解氧瓶后,沿瓶壁直接倾注水样或用虹吸法将细管插入溶解氧瓶底部,注入水样至溢流出瓶容积的1/2—1/3。

四、标准方法和标准物质

1. 各检测项目原则上按照国家标准操作。如有改进,需写出与标准方法的测试比较结果。

2. 测试使用标准溶液的浓度要符合实际检测中的精密度要求。

3. 每年需对化验室测试方法书面陈述一次,重点为未按标准方法测定的步骤。

五、化验室用化学试剂

1. 化验室使用的化学试剂纯度需按国家标准规定的要求进行。

2. 化学试剂应妥善保存以防变质,应尽量减少空气、温度、光、杂质等的影响。

3. 化验室只宜存放少量短期内需用的药品。化学药品存放时要分类,无机物按酸、碱、盐分类,有机物按官能团分类。

4. 保护试剂瓶的标签,万一掉失应照原样贴牢。分装或配制试剂后应立即贴上标签,绝不可在瓶中装上不是标签指明的物质,无标签的试剂不可乱倒,要慎重处理。

5. 取固体试剂时,用清洁的牛角勺从试剂瓶中取出;如试剂结块可用洁净的粗玻璃棒或瓷药铲将其捣碎后取出。液体试剂可用洗干净的量筒倒取,不要用吸管伸入原瓶试剂中吸取液体,取出的试剂不可倒回原瓶。

6. 易燃易爆试剂须随用随领,有毒试剂必须两人共同称量,登记用量。

化验室质量管理制度

六、计量器具

1. 定期对计量仪器(天平、分光光度计、酸度计)进行校准,期限为每年一次,合格的计量器具才能使用。

2. 刻度量器允许使用范围 名称 滴定管 体积 50 25 10 5 2 1 1000 250 100 50 25 10 允许误差 移取量、滴定量范围(ml) ±0.050 ±0.040 ±0.050 ±0.025 ±0.010 ±0.008 ±4.0 ±1.0 ±0.4 ±0.3 ±0.2 ±0.1 10 — 40 6.5 — 18.5 2 — 10 2 — 5 0.40 — 2 0.15 — 1 250 — 1000 60 — 250 25 — 100 20 — 50 10 — 25 2.0 — 10 移液管 量 筒 3. 比色皿校正 在比色检测前,对比色皿进行校核,偏差控制在0.002以内。 七、标准溶液的标定

1. 要求至少两人同时进行标准溶液的标定。

2. 标准溶液的配制,标定,人员,日期,涉及的试剂批号,使用的仪器,环境条件等均需在原始记录本上完整记录。

八、原始记录及数据整理

1. 应用圆珠笔或钢笔在实验的同时记录在本上,不应事后抄到本上。 2. 详尽、清楚、真实地记录数据及操作人员。

3. 采用法定计量单位,数据应按测量仪器的有效数位记录,发现观测失误应注明。

4. 更改记错数据的方法为在原数据上划“=”线表示消去,在旁边另写更正数据。

九、校准曲线

1. 定期做校准曲线,每月至少重做一次,每次做两条。试剂、使用的仪器等有所变化时,需重做校准曲线。

2. 为定量判断校准曲线的线形关系,必须用不少于6个浓度的标准溶液及其测量信号值绘制校准曲线,要求相关系数的绝对值 r≥0.999。

化验室质量管理制度

十、质量评定方法

定期进行质量评定工作,原则上为每月一次。通过质量评定,检验测定方法的可行性、化验室间、化验室内的分析误差、反映化验室及其分析人员的水平。

1.平行双样

(1)平行双样的测定,有助于减小随机误差,对测定进行最低限度的精密度检查。

(2)控制方法

A. 将所有待测样品,包括平行双样重新排列编号形成密码样,交分析人员测定,最后报出测定结果,将密码对号检查是否合格。

B. 容许差:平行双样测定结果的相对偏差不应大于标准方法或统一方法所列相对标准偏差的2.83倍(可参见《水和废水监测分析方法》表2-6和表2-7规定的室内容许差)。对未列相对标准偏差的方法,当样品的均匀性和稳定性教好,可参照下表。 分析结果所在数量级(g/ml) 10-4 10-5 10-6 10-7 10-8 10-9 10-10 相对偏差最大允许值(%) 1 2.5 5 10 20 30 50 2. 加标回收

(1)用加标回收率在一定程度上能反映测定结果的准确度,但有局限性,因为样品中某些干扰因素对测定结果具有恒定的正偏差或负偏差,并均已在样品测定中得到反映,而加标结果就不再显示其偏差,此外,加入的标准与样品中待测物在价态和形态上的差异、加标量的多少和样品中原有浓度的大小等,均影响加标回收结果。但当加标回收率超过所要求的范围时,测定准确度一定有问题。

(2)控制方法:

在取样品时,另分取一份,加入适量的标样,重新编号形成密码样交化验人员测定,报出测定结果进行检查。注意加标量不能过大,一般为样品含量的0.5—2倍,且加标后的总含量不应超过测定上限;加标物的浓度宜较高,体积应很小,一般以不超过原始试样体积的1%为好。

(3)加标回收率一般控制在70-120%之间。 3. 使用标准参考物

以标准参考物为未知样,考核化验室分析人员的技术水平或化验室间分析结果的相符程度,从而帮助分析人员发现问题和保证化验室间数据的可比性。

化验室仪器设备管理维护制度

一、为了保护仪表检测和设备正常运行,防止出现人为原因造成仪器和设备故障,特制定此维护制度。

二、实行化验室各仪器、设备维护人员负责任制;保护仪器、设备整洁,非工作状态时,仪器、设备桌面保持整洁。

三、禁止在实验室区吃东西或吸烟。

四、非化验室人员禁止进入实验区,如进入实验区应有本室人员陪同。 五、注意防止仪器、设备进水造成故障。

六、非化验室人员禁止操作仪器和设备(修理人员除外),不经仪器负责人同意,本室人员不可随意操作他人仪器(公共仪器和设备除外)。

七、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禁止在带电状态下连接仪器和设备,保持仪器、设备线路清晰稳定。

八、仪器和设备出现大的故障,必须报化验室负责人和部门领导,禁止私自处理。

九、及时填写仪器和设备各种记录。

十、电子天平、分光光度计、酸度计、溶解氧仪等仪器设备需定期进行维护保养。

十一、化验室人员在使用新设备、新仪器或新的化验人员进入化验室操作前,必须详细的阅读说明书和仪器设备的操作规程,严格按章操作。

十二、电子天平、分光光度计、酸度计、溶解氧仪等仪器,每次使用时应登记操作人员及使用情况。

十三、化验人员须认真填写仪器设备档案。

十四、化验室仪器设备出现故障时,原则上由化验员进行处理。如需别的工作人员,如电工进行修理时,化验员必须在旁协助、提示。化验员要将故障现象、修理措施、修复情况等完整记录。

十五、化验室无法修理的仪器故障,应报厂办公室进行处理。 十六、化验员必须严格按规定操作,按期对仪器设备进行保养。如未按规定进行维护保养工作,化验员须重新进行培训考核;如造成责任事故的,要追究其责任。

化验室药品管理制度

一、化验室所有药品均由专人管理,药品管理人员应对所有药品建立明细台帐。未经药品管理人员同意,任何人不得擅自取用药品,禁止任何人将化验室药品带出化验室。

二、化验室仓库应干燥、阴凉、通风,远离火、水、电、震源。仓库及化验室均应配备消防设备,定期检查各种消防设备的完好程度,遇有失效或损坏情况应及时更换。

三、化学试剂应妥善保存以防变质,应尽量减少空气、温度、光、杂质等的影响。药品柜和试剂均应避免阳光直晒及靠近热源。要求避光的试剂应装于棕色瓶中或用牛皮纸包好存于暗柜中

四、化验室只宜存放少量短期内需用的药品,注意化学药品的存放期限。所有试剂、溶液以及样品的包装瓶上必须有标签,标签要完整、清晰,绝对禁止在容器内装入与标签不相符的物品。特殊性质的药品应按该药品的特性分类保存和管理。

五、保护试剂瓶的标签,万一掉失应照原样贴牢。分装或配制试剂后应立即贴上标签,绝不可在瓶中装上不是标签指明的物质,无标签的试剂不可乱倒,要慎重处理。

六、化学药品存放时要分类,无机物按酸、碱、盐分类,有机物按官能团分类。严禁强氧化性物质与还原性性物质等不相容化合物混放,易燃、易爆、腐蚀性物品应分类存于专用仓库中。

七、化验室剧毒药品的管理:

(1)剧毒药品仅限化验室使用,必须随用随领,取用剧毒药品必须经药品管理人员同意,必须两人共同称量,登记用量。

(2)使用剧毒药品时,必须两名以上的化验室工作人员进行操作,并将剧毒药品使用情况写入剧毒药品使用报告,并将报告交于药品管理人员存档。

(3)药品管理人员必须对剧毒药品的使用人、取用时间、取用量、退回人、退回时间、退回量及废液处理情况登记、造册。

(4)剧毒药品的废液及剧毒药品的包装物应集中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写成报告、存档。

八、工作人员在使用药品时,要注意节约药品和试剂;应按操作规程操作,取用完毕后将药品盖严、放回原处,防止药品和试剂的污染和失效。

九、化验室药品管理人员应定期将失效的药品、试剂集中处理,处理前应将有关情况向有关领导报告,征得领导同意后,由两名以上化验室工作人员共同处理失效药品、试剂,并将处理情况登记、造册。

十、如化验室药品丢失,药品管理人员应及时上报有关领导,追查药品去向,并对有关责任人给予处罚。

化验室检测样品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了保证化验室的分析样品在传递过程中防止污染、腐蚀、变质、破损和混淆等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污水、污泥等样品的采集、保存、运输等管理。 三、污水处理厂内污水、污泥样品由化验室专人采集以确保样品的真实性、代表性,有特殊要求的样品由化验室主任或承检化验员专门采集。

四、样品的采集要求定点、定时,需现场加保存剂的样品,应由化验人员根据化验项目的要求在现场加入。

五、化验室样品管理员每日必须检查存放样品的容器是否能够满足化验的要求,并对其进行编号,加贴三色标签(黄色代表待检样品,绿色代表在检样品,红色代表检毕样品),并记录备案。

六、化验室样品管理员对采集的样品进行验收,并存入样品的储存区。 七、化验室样品管理员以样品为单位进行编号,每个样品都有唯一的检测受理号和标识,以免发生样品混淆。

八、样品保存条件及封样方法按国家规定的技术要求进行,样品进入化验室后,应立即组织进行分析化验工作,除B0D5外,应在24小时内完成分析,并做好原始记录。

九、样品分析结束后,化验室样品管理员应及时清洗取样瓶,并按规定进行存放。

化验室技术资料及检验方法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了化验室标准检验方法、技术资料的使用得到有效的控制,以保证化验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化验室的标准检验方法、技术资料的修订、验证、审核、批准和使用等管理。

三、化验室的标准检验方法、技术资料、化验技术资料及检测仪器设备的说明书由化验室专人负责保管。

四、凡与化验项目有关的标准规程、规范等技术资料应齐全,并根据不同类别造册,归档管理,化验人员每人一册由个人保管使用。

五、仪器的操作规程及文件原件由化验室专人保管,使用者用复印件。 六、技术资料一般不准外借,化验室内人员阅读需要登记,严禁涂改剪截,损坏或丢失必须赔偿,调离化验室时应及时归还所借资料。

七、污水、污泥的分析方法按国家环保总局、中国标准出版社《环境监测方法标准汇编 水环境》(第4版)执行;质量保证接《环境水质监测质量保证手册》(第二版)和《河南省环境监测质量保证计划》执行

八、污水处理厂内在线监测设备(PH计、溶解氧仪、污泥浓度计、超声波液位计、氧化还原电位计、泥位计)的日常检定、校准、维护按照仪表的技术要求进行。水质在线监测设备(COD在线分析仪、氨氮在线分析仪、TP在线分析仪、TN在线分析仪)的日常检定、校准、维护由第三方公司聚光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派专人按照技术要求进行。

九、化验室不具备检测条件的检测项目,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进行检测。

化验室检测分析方法一览表

序号 1 2 3 检测项目 化学需氧量 方法名称 方法编号 使用仪器 检出限或最低检出浓度(mg/L) 水质 化学需氧量的测全自动COD消解仪、HJ 828-2017 4 定 重铬酸盐法 滴定管 水质 五日生化需氧量生化需氧量 HJ 505-2009 生化培养箱 0.5 的测定 稀释与接种法 电子天平 水质 悬浮物的测定 GB 悬浮物 TSS-200型台式悬/ 重量法 11901-19 浮物测定仪 水质 石油类和动植物OIL-6型红外分光动植物油 油类的测定 红外分光HJ 637-2018 0.06 测油仪 光度法 水质 石油类和动植物OIL-6型红外分光石油类 油类的测定 红外分光HJ 637-2018 0.06 测油仪 光度法 水质 阴离子表面活性阴离子表面UV752N紫外可见分剂的测定 亚甲蓝分光GB 7494-1987 0.05 活性剂 光光度计 光度法 水质 总氮的测定 碱UV1800PC双光束紫总氮 性过硫酸钾法 消解紫HJ 636-2012 0.05 外可见分光光度计 外分光光度法 水质 氨氮的测定 纳UV752N紫外可见分氨氮 HJ 535-2009 0.025 氏试剂分光光度法 光光度计 水质 总磷的测定 钼UV752N紫外可见分总磷 GB 113- 0.01 酸铵分光光度法 光光度计 水质 色度的测定 稀色度 GB 11903- / / 释倍数法 水质 PH的测定 玻璃雷磁PHS-3E PH GB 6920-1986 / 电极法 台式PH计 粪大肠菌群水质 粪大肠菌群的测HJ 生物培养箱 20MPN/L 数 定 多管发酵法 347.2-2018 水质 汞、砷、硒、铋、总汞 HJ 694-2014 原子荧光光度计 0.04μg/L 锑的测定 原子荧光法 GB T 水质 烷基汞的测定 烷基汞 气相色谱仪 / 14204-1993 气相色谱法 水质 镉的测定 双硫 GB UV752N紫外可见分总镉 0.5μg/L 腙分光光度法 7471-1987 光光度计 水质 总铬的测定 二GBT UV752N紫外可见分总铬 苯碳酰二肼分光光度0.03μg/L 7466-1987 光光度计 法 水质 六价铬的测定 GB T UV752N紫外可见分二苯碳酰二肼分光光六价铬 0.004μg/L 7467-1987 光光度计 度法标准 总砷 总铅 水质 汞、砷、硒、铋、HJ 694-2014 原子荧光光度计 锑的测定 原子荧光法 水质 铅的测定 双硫UV752N紫外可见分GB 7470-1987 腙分光光度法 光光度计 0.3μg/L 2.5μg/L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化验室记录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了使化验工作及化验设备、药剂、样品管理工作有据可依,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化验室的各类原始记录。 三、记录的种类包括:

3.1、样品的收、发、保管登记表;

3.2、仪器设备的购置、验收、安装、调试、维修、检定和使用记录; 3.3、在线仪表的检测、校准记录; 3.4、化验分析原始记录;

3.5、化验试剂的购置、使用记录表、标准溶液配制记录等; 3.6、化验分析的异常情况及事故记录。

四、各类记录必须接规定认真填写,标识清楚,便于追溯,记录若确需更改(原始记录不得更改),作废数据应画两条水平线“=”清除,在涂改处上方写上更正的数据,并签章确认。更改率不得超过3%。

五、化验分析原始记录是化验检测工作的如实记载,不准更改,不准删减,不应让外单位查阅,化验室主任有权检查原始记录并提出意见。

六、化验分析原始记录和数据均采用法定计量单位,并按化验方法要求确定数据的有效位数。

七、化验分析原始记录中,样品编号、化验项目、化验依据、化验条件、称量数、检测读数、计算过程和导出数据、化验人员为必填项目,自动仪器产生的化验结果应附有自动仪器结果打印件。

八、化验分析原始记录必须由化验分析人员对记录内容进行自校或互校,经审核人签字后,存档备查。

九、仪器设备的购置、验收、安装、调试、维修、检定和使用记录由化验室专人填写并自校,经化验室主任签字后,存档备查。

十、药剂的购置、使用记录表、标准溶液配制记录等由化验室专人填写并进行自校,经化验室主任签字后,存档备查。

十一、样品的收、发、保管登记表等由化验室专人填写自校,经审核人签字后,存档备查。

十二、与化验室工作无关的人员不得接触各类原始记录。

化验室文件资料归档和保密制度

一、目的

为了规范化验室各类文件资料、记录管理和控制,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化验室的技术资料、原始记录、各类报表、检测报告等相关资料。

三、文件资料的存档范围及期限:

3.1、管理手册、经过论证的重大水质分析成果,长期保管; 3.2、相关的国家标准及有关文件,长期保管; 3.3、化验室内设备、药剂相关记录,长期保管; 3.4、化验原始记录、水质分析检测日报表,保管期五年; 3.5、水质分析检测月、年报表、报告,长期保管。 3.6、各类记录、报表的电子备份件,长期保管。 3.7、其它有存档价值的技术资料,保管期视需要而定。

四、文件资料归档、保管工作由化验室专人负责管理、归档、保存。 五、化验室主任对归档资料进行整理、编目、造册并负责技术资料的借阅工作,借阅应办理借阅手续。

六、定期存档的文件资料销毁时,必须经厂长批准,并指定专人进行销毁。

七、存档的保密资料由化验室主任保管,所有记录、文件、资料必须妥善保管,严禁私自外借或外传,人人遵守保密制度。

八、分析检测报告(表)复印内部使用。应由化验室主任批准;分析检测报告(表)复印外出,应由厂长批准。内部原始记录严禁复印和外传。

九、所有收发、打印、传递、存档等带有保密性要求的文件、草稿、会议纪录记要等均按保密规则保管处理,不得乱丢乱放及自行处理。

十、不准向无关人员透露厂内有关的保密范国和保密事项。 十一、引用化验室的检测数据的综述、论文等,由厂长批准后方可投稿。

化验室精密仪器使用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规范精密仪器的管理,确保精密仪器的正常及其使用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化验室的精密仪器的管理和使用。

三、仪器使用人员应严格执行本制度,规范精密仪器的使用及其记录。 四、精密仪器室应建立在通风、干燥、防震、无日光直射、温度相对稳定、不受化学试剂腐蚀的地方。同时,仪器要求放置整齐,并有防尘罩。

五、精密仪器应建立档案和使用登记,制订操作规程,精密仪器设备的管理要做到定人保管,定室存放,定期保养,定期校验,保证仪器处于良好状态;

六、工作人员进入精密仪器室,必须穿工作服,仪器管理和操作人员应对精密仪器室进行卫生清扫,确保其清洁,无关人员未经批准,不得进入。

七、仪器使用人开机前应检查仪器是否归位,如未归位应及时报告。检查完毕,接通电源,严格按操作规程和注意事项操作精密仪器,操作完毕,仪器应复位。

八、仪器操作及使用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熟悉设备的性能、特点和基本操作方法,并具有一定的保养和检修能力。未经培训的人员不得擅自使用该仪器设备;

九、仪器使用过程中出现异常现象、故障或机件损坏,以及故障处理过程等必须记录在案,并向部门负责人汇报。

化验室高压灭菌设备使用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规范高压灭菌设备的管理,确保安全稳定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化验室的高压实验设备的管理和使用。

三、化验室人员应严格按照操作程序进行设备操作,不熟悉操作程序者不允许操作试验设备。

四、高压灭菌锅由化验室人员操作,熟悉和掌握高压锅的性能及原理,按照说明书使用,具备日常保养和维护能力。

五、坚守工作岗位,具有安全意识,不得擅自离岗,如需离开一定有专人代为看管,同时做好交登记。

六、工作前检查高压灭菌锅电源性能是否良好,水位是否在正常范围。 七、操作规程: 1、开盖:将密封螺杆旋松放下,提起把手,使锅盖向上翻开开启锅盖。 2、加水:将出纯水注入锅内到规定水位。

3、通电:接通与本器标牌一致的电源,将控制面板上的电源开关按至ON处,显示电源已正常输入本机。

4、堆放:将包扎的灭菌物品,依次堆放在灭菌筐内,各包之间留有间隙,这样有利于蒸汽的穿透,提高灭菌效果。堆放灭菌包时应注意安全阀放气孔位置,必须留出空位,保障其畅通放气,否则因安全阀气孔堵塞未能泄压,易造成锅体爆裂事故。

5、密封:握住把手,放下锅盖,让锅盖合拢锅体,然后扣上密封螺杆,匀称地对角旋紧螺杆,使锅盖压紧锅体,加力使之充分密合。

6、设定温度与时间:控制面板上,上层红色数字显示是温度、工作显示,下层绿色数显示是设定温度时间的设定数显示。控温范围109-126℃,当超出范围,将由安全阀控制灭菌室内的泄压及恒温。时间可调范围0-99小时(实际有效时间将根据蒸发锅内水位高低而定),时间运行采用倒计时形式,当灭菌桶内达到所设温度,计时器才开始倒计时。

7、灭菌:温度、时间设定完毕,进入自动灭菌循环程序,控制面板上的加热灯(绿灯)亮,显示灭菌室内正在正常加热升温升压。保持放气阀打开状态,直至温度上升至120℃。当灭菌室内达到所设定温度时,加热灯灭,显示正在保温状态。

8、启盖:灭菌停止后,待压力降至安全范围,打开安全阀,冷却至合适温度,将密封螺杆旋松放下,提起盖把手使锅盖向上翻开,开启锅盖。

化验室热处理设备使用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规范化验室加热及高温设备的管理,确保化验分析的安全稳定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化验室的加热设备的管理和使用。

三、仪器分析室是进行加热操作、高温化验的场所,内置恒温干燥箱、马弗炉、并联电炉等加热设备,操作人员必须是经过专业知识培训,熟悉仪器分析室各种设备及配套仪器、设施的使用方法,不合格人员不得上岗操作;

四、随时保持化验室与高温仪器内部的卫生清洁,避免样品受污染; 五、当外界干扰对高温室有震动影响时,不得进行实验工作,防止数据误差较大及损坏实验设备;

六、不得用干燥箱烘干与化验分析无关的物品;

七、仪器分析室内不能放有易燃易爆品,更不能在干燥箱内烘干有爆炸危险的物品或试剂;

八、用于加热及高温设备的仪器分析室内不得放置非加热设备; 九、在干燥箱内进行试样或干燥剂的烘干时,必须严格控制温度及时间,以防长时间高温烘干造成危险;

十、干燥箱通风必须保持通畅,以防空气不流通造成干燥箱内超温或温度分布不均;

十一、严禁用湿手开启电源开关和触摸仪器外壳;

十二、当设备正在开机工作时,一旦仪器设备发生故障时,立即关闭电源,停止使用,并向领导汇报;

十三、电热恒温干燥箱、马弗炉、并联电炉均属于功率较大的用电设备,使用完毕应及时关闭电源开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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