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况说明
XXX质量监督局:
我单位在用的 1 台单梁桥式起重机(电动葫芦),型号: XXXXX 制造单位:xxxxxxxx 注册代码: xxxxxxxx ,因为:xxx年xxx月xxx日我司xxxxxxxxxx购置本台单梁桥式起重机,并签订采购合同,合同中包括特种设备检验合格报告. xxx年x月xxx日安装完毕,由于我方认为购买的新设备一定是经过检验合格才安装的,接受并开始使用设备,未按照合同要求供方提供特种设备检验合格证书。的原因,造成x年x月经xxxx质监局查出我方设备未经检验合格而使用设备
我方深刻认识到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取得检验合格证后方可使用,积极配合调查,此设备立即停止使用,虚心接受检查和处理,取得验收合格证书后方可使用.
今后,我们会继续深入学习相关法律法规,所有特种设备及时申报检验,保证不再发生此类事故。如再有此类事故发生,自愿接受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惩处.
单位:xxxxxx
地址:xxxxxxx
说明人: xxxxx 联系电话:xxxxxxxxxxxxx
说明日期 xxxxxx
(盖章)
公司法人代表:xxxx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