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工作责任制及奖惩制度
第一条 为使公司在生产与经营活动,遵守国家环保法律、法规要求,落实“谁污染、谁负责”的环境保护责任制度,使公司环境保护工作得到持续改进、切实搞好环境保护工作,特制定本工作责任制及奖惩制度。
第二条 企业法人是本单位环保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其职责为: a) 组织建立并落实公司环境保护制度及工作责任制;; b) 批准环保投资项目,保证公司环境保护的资金投入; c) 组织制定并实施公司污染事故应急预案;
d) 审定环境保护工作计划,持续改进公司环境管理绩效; e) 支持、配合环保主管部门工作,及时、如实向主管部门报告环境污染事故情况;
f) 督促开展环保教育培训,不断提高全员环保意识; g) 检查并考核环境保护制度及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 第三条 在法人领导下成立环境保护工作小组 1、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法人
副组长1人:公司经理*** 环保专员:环保专员*** 组员:各生产班组长 2、各成员工作职责 副组长:
a)宣传贯彻国家环保法律法规标准和方针、,执行公司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b)组织制订(修订)公司环保管理制度,年度工作计划。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 c)负责监督公司日常环境监测工作; d)负责公司环境保护工作的监督、考核;
e)负责对各类环保统计报表的审核工作:负责污染源普查、排污许可证报告审核以及其他环保台账资料审核;
f)负责对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情况、危废处置等方面的合规性监督检查并考核: 环保专员:
a)负责对环保制度及工作责任制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考核; b)负责环保工作台帐、对各类环保统计报表的统计工作: c)深入现场检查,对发现的隐患及时采取措施: d)负责单位环保治理设施的运行管理;
e)对生产班组环保工作进行监督指导,做好统计上报工作。 班组长:
a)班组长是班组环境保护第一负责人,对班组的环境保护全面负责; b)严格管理、杜绝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预防污染事故。对本班组违章指挥、违章作业造成的后果负责;
c)对当班期间责任区内环保治理设施稳定运行负责,做到生产、环保治理设施同步运行;
d)做好班组运行记录:
e)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并采取紧急处理措施。 全体员工:
a)遵守国家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学习环保知识,提高环保意识。对本职业务范围内的环境保护负全责; b)遵守劳动纪律,严格执行岗位工艺操作规程;
c)积极参加环保活动,提出环境保护合理化建议,爱护环保设施; d)对生产过程中发生的环境污染事故,要及时和实事求是向领导汇报,要及时处理和保护好现场,并做好详细记录; 第四条 环境保护考核、奖罚制度
1、考核内容:综合管理、污染物排放监督、环保设施运行管理、异常排污及环境污染事故等。
2、考核形式:考核检查的方式有日常巡查、专项检查、随机抽查和上级管理部门督查,根据检查情况进行评分,并对检查中发现的不规范行为进行罚款。 3、考核办法:
a)各班组长为本班组第一责任人,负责及时、认真填写各项环保台账,环保专管员进行定期检查,台账记录不符合要求,对该班组罚款10—50元。
b)按照公司的管理制度,开展生产现场规范化管理工作、安全隐患排查工作,不符合规范要求的,对该班组罚款10—50元
c)做好环保设备设施与生产设施的同步运行工作,如未按要求开启
环保设施发现一次罚款200—1000元:按照要求填写运行记录,未按照要求进行记录,发现一次对责任人罚款20元。发现环保设施运行异常应及时停产上报公司。
d)对提出合理化建议、严格执行环保规章制度,制止和纠正违章作业等行为给予奖励50—100元
e)其他为列明行为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奖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