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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关于加强摩托车管理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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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关于加强摩托车管理的实施意见

文章属性

• 【制定机关】佛山市 • 【公布日期】2010.07.21

• 【字 号】佛府办〔2010〕81号 • 【施行日期】2010.07.21 •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 【时效性】现行有效

• 【主题分类】道路交通管理 正文

佛山市关于加强摩托车管理的实施意见

佛府办〔2010〕81号

各区,市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加强我市摩托车管理工作,加快公共交通发展步伐,根据《印发加快佛山市公共交通发展的十大措施及实施方案的通知》(佛府办〔2007〕422号)的部署和《佛山市综合交通规划》的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指导思想

以《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为指导,按照科学发展和可持续性发展的要求,加强摩托车管理工作,确立公共交通在城市客运体系中的主导地位,逐步减少中心城区摩托车的使用量,建设低碳、环保城市。 二、工作目标

在公交相对完善的中心城区划定限摩区域,通过在限摩区域内停止摩托车注册登记,分路段、时段禁止摩托车通行,以及禁止限摩区域外注册登记的摩托车在限摩区域内行驶等一系列措施,引导市民绿色出行,促进我市社会环境、道路交通秩序明显好转,使我市道路交通环境更加安全,空气质量更加良好,市容市貌更加优美。

三、实施办法

(一)调整摩托车注册登记

按照“道路交通管理安全保障工作与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相适应”及“区域有别、区别对待”的原则,适当调整现行的“一户一摩”入户: 1、各区在中心城区划定限摩区域,停止摩托车注册登记;

2、各区限摩区域外的中心城区仍然维持现状,实行“一户一摩”; 3、除限摩区域、中心城区外的其余区域,摩托车注册登记由各区根据实际情况研究确定。

(二)实施摩托车交通管制措施

按照“明确方向、循序渐进,分区域、分路(时)段、分步骤”实施的原则,加强交通管制,逐步达到加强管理的目的。

分区域:先在公交相对完善的禅城中心城区、南海中心城区部分区域以及东平新城区部分区域实施,总结经验后,在南海限摩区域外的中心城区以及顺德、高明、三水区的中心城区实施。

分路(时)段:在限摩区域内的主要路段实施交通高峰期禁行,逐步过渡到全天禁行。条件成熟后,向一般路段推行。

分步骤:限摩工作实行“统一、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分步实施”。 四、实施步骤

具体工作分4个阶段推进:

第一阶段:(2010年8月至2011年8月)

(一)在禅城中心城区、南海中心城区部分区域以及东平新城区部分区域划定限摩区域,简称:禅桂新限摩区域。

(二)制定限摩区域内停止摩托车注册登记及区域外摩托车禁止在限摩区域内通行的措施。给区域内的在册登记摩托车发放安装通行识别标志通行。

(三)制定全市统一的摩托车提前报废操作办法和补偿标准,鼓励市民提前报废摩托车。

(四)在限摩区域的边界线设置禁行标志牌。

(五)在限摩区域内划设交通高峰时段禁止摩托车通行路段,并设置禁行标志牌。

(六)各区制定加强摩托车管理的实施办法和应急预案。 第二阶段:(2011年9月至2012年8月)

(一)在禅桂新限摩区域内,将第一阶段实施高峰时段禁止摩托车通行的路段,调整为全天禁行,同时逐步增加高峰时段摩托车禁行的路段。 (二)禅桂新限摩区域内继续实行摩托车提前报废、补偿。

(三)顺德、高明、三水区参照禅桂新限摩区域第一阶段做法,在中心城区划定限摩区域开展相关工作。

第三阶段:(2012年9月至2014年8月)

(一)在禅桂新限摩区域内继续实行摩托车提前报废、补偿。 (二)2014年8月底前,禅桂新限摩区域内全面禁止摩托车通行。

(三)南海区适当扩大限摩区域,在限摩区域开展限摩工作。(四)顺德、高明、三水区参照禅桂新限摩区域第二阶段做 法开展相关工作。

第四阶段:(2014年9月至2016年9月)

(一)2016年9月底前,全市各区中心城区限摩区域全面禁止摩托车通行。 (二)2016年9月后,各区根据实际情况可逐步扩大限摩范围。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加强摩托车管理工作是我市社会发展的要求,势在必行。摩托车管理工作涉及面广,性强,复杂程度高,事关市民的切身利益,事关社会治安和稳定,市成立由、市及相关职能部门领导组成的工作领导小组,努力形成“领导、牵头、部门联动、社会支持、综合治理、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各区也要建立相应的机构,按照市的统一部署,认真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切实将工作落实到位。各区、市直各有关部门要提高对加强摩托车管理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高度重视社会反响,收集各种信息,及时疏导化解矛盾。

(二)发展公共交通。加强摩托车管理工作与发展公交密切相关。要按照市《印发关于优先发展佛山市公共交通意见的通知》和《印发加快佛山市公共交通发展的十大措施及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加大投入,积极实施我市相关的交通、公交发展规划,落实公交优先发展各项工作。调整优化公交线路;更新和增加公交车、出租车辆;建设公共自行车系统;设置公交车专用道,提供快捷公交保障,确保2010年、2011年、2012年、2017年的全市公交分担率分别达到12%、15%、20%、30%,2020年中心组团达到60%。

(三)深入宣传发动。充分发挥宣传机关的作用,组织、引导新闻媒体积极向广大市民宣传加强摩托车管理的目的、意义和工作措施,坚持正确的宣传导向,争取市民的支持和参与,及时疏导化解社会矛盾。

(四)制定特殊行业。制定、行政执法、邮政、快递、供水、供气、残疾人等特种行业(人群)使用摩托车的规定,为城市管理提供必要保障。 (五)制定应急预案。制定市、区两级应急预案,明确部门和属地管理责任,

注意及时掌握苗头性和倾向性问题,预防和处置件,维护社会稳定。 (六)加强执法工作。组建多部门联合执法队伍,打击摩托车非法营运,大力整治违法进入限摩区域内的摩托车,强制报废(收缴)一批到期报废仍在使用和无牌无证、假牌的摩托车,不断减少摩托车的实际保有量。落实交通拯救车和违法车辆保管场,保障执法工作顺利开展。对违法违规摩托车的处理,统一执法程序和处罚标准,文明执法,防止出现“三乱”行为。

(七)增加交通协管力量。为保障限摩执法工作正常开展,并达到预期效果,针对局部限摩导致现场执法工作难度大、执法力量不足的问题,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增加交通协管员,协助执法人员进行管理,以解决警力不足的问题。

二〇一〇年七月二十一日

附件1

禅桂新限摩区域示意图

禅桂新限摩区域:

1、禅城区为除南庄以外的区域;

2、南海区为桂城街道东至桂澜路、南至佛山涌(禅城与桂城交界水道)、西至南一路、北至海八路的区域;

3、东平新城区为东至华阳路、南至富华路、西至汾江路南延线、北至东平水道。

附件2

各区实行“一户一摩”的中心城区示意图

图1:禅桂新中心城区

东至佛山一环、东平水道、华阳路南延线,南至三乐路,西至禅西大道、东平水道、汾江河,北至桂丹路、海八路、佛山水道除限摩区域外的区域。

图2:顺德区中心城区

以大良街道西部边界、顺德支流、鸡鸦水道、桂洲水道、容桂水道以及桂畔海为界线的范围。

图3:高明区中心城区

荷城高明大道、沿江路、沧江路、荷香路、文昌路、文华路的范围。

图4:三水区中心城区

西南街道北至广三高速公路,西至工业大道,南至东平水道,东至西南涌的范

围。

附件3

禅桂新限摩区域摩托车通行标识样式图

一、样式和规格:通行标识为红底白字标志,规格为长22厘米、宽8厘米,字样暂定为:“禅桂新通 二0一0 E000001-E999999”(禅城区段号)、“禅桂新通 二0一0 Y000001-Y999999” (南海区段号)、“禅桂新通二0一0 X000001-X999999” (东平新城区段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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