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国内综合性大型体育赛事经纪运作发展的建议
2.1依照市场规律的要求,推进我国体育管理的改革 加快我国市场经济的改革速度,根据市场规律的要求以及我国体育赛事经纪行业的现状,稳步推进体育管理的改革。这就要求及相关部门在管理中不仅要努力实现政企分开、管办分开,又要抓好宏观管理的工作;不仅要“大胆放权”、在赛事经纪中推行市场化运作机制,又要做好运作中的监督工作;不仅要提高赛事运作的经济效益,又要兼顾体育比赛的社会效益。以体育赛事经纪行业的发展,带动国内竞赛表演业的发展,并借助其巨大的产业关联度,推动动整个体育产业的发展。
2.2建立、健全体育市场的法律法规,加强法制监督管理
任何一个国家的赛事经纪行业离开了法律的有效保障都不可能健康、顺利的发展。这就要求首先要根据我国国情及体育产业发展现状,建立、健全适合我国赛事经纪状况的法律监督、保护,不断完善我国体育产业相关法律体体系;其次把现有的一些赛事经纪管理规章制度法律法,提高其法律权威性,以便更好地促进其对赛事经纪行业的法律监督。
在完善赛事经纪行业的法律体系时,要按照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规范各类体育企业的组织形式,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和经营管理制度。以《体育法》的实施为契机,争取确立各级体育行政主管部门管理体育产业和市场主体的资格。(现阶段我国体育产业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其发展对策)
2.3优化管理层内部的结构、并建立组织内部的管理监督部门 管理部门中组织结构设计得是否科学,权力分配是否合理,直接关系到一个组织的运行绩效。所以在管理部门组织结构分化的同时,必须将整个管理部门管理中所涉及的活动和任务联结成一个协调合作整体,以发挥组织整体协作的功能。影响管理组织效绩的另一个重要因素是专业化的管理人才,管理部门应该引进具有专业知识的管理型人才,实行竞争上岗制度,在组织内部应定期性的进行专业人员的技术培训、进修,实行以人才促发展的战略。 2.4加大体育无形资产的保护力度
体育赛事无形资产是体育赛事经纪行业的支柱,在其行业收入中起着关键性的作用,而我国《体育法》中并没有足够的相关条文对其做出明确的保护规定,这就要求有关部门尽快建立体育赛事无形资产保律,不仅要明确赛事无形资产的归属权及使用权,还要依照我国的《竞争法》及《反不正当竞争法》针对不正当竞争行为制定出违法惩戒条文,加大执法力度,严惩违法行为。在相关部门加强立法的同时,体育赛事经纪类企业不仅要依靠相关法律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还要主动地提高自我权益保护意识,聘请专职的律师和无形资产方面的专家,组建企业内部的无形资产保护部门,依法使企业自身的权利得以顺利实现。 2.5科学的方法为体育赛事进行市场定价
2.6通过降低税收和市场准入条件,扶持体育产业的发展
随着我国竞赛表演业的迅速发展,我国体育赛事经纪类企已也初具规模,但是与国外大型经纪运作公司相比仍有很大的差距。为了鼓励我国体育经纪行业的发展,除了要加速改革、完善法律体系外,还要通过减免相关税收,降低企业市场准入条件来鼓励和扶持国内体育经纪行业的发展。在税收方面,要通过制定差别税率和减免税促进体育产业快速发展,体育产业的总量结构。在体育赞助方面,凡事关我国国家声誉的国际性、全国性重大体育竞赛表演活动,其赞助金允许列入企业成本,作为产业经营性开支。(我国体育产业化发展战略研究,马继龙)在市场准入方面,不仅要科学地设立资本市场准入条件保护投资者的利益,还要还当合理的降低市场转入条件,扶持中小型赛事经纪类企业的发展,提高国内赛事经纪企业的竞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