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公司检验管理制度
一、目的
提供准确的化验检验数据,为生产打下坚实的基础,不断提高生产水平。
二、职责
1. 负责组织对原辅材料、半成品、成品的抽样及检验,并保存好检验记录,对检测化验不合格的产品有权拒绝验收或销售。
2. 严格执行检验、化验规程,认真学习业务知识不断提高业务技能,确保化验数据准确准确、可靠、及时。
3. 积极指导生产,定期不定期到车间进行抽检了解生产过程中的质量情况,按产品技术指标对产品进行采样、检测、化验做到一个批次一个样,不漏检。
四、化验室规范
1.化验室必须保持整洁和安静,保持良好通风条件; 2.严禁在化验室内吸烟、饮食、饮水、喧哗、打闹、娱乐;
3.所有仪器、物品必须摆放整齐,便于使用,不得随意
改动;
4.实验室内试剂应有规范的标签,按试剂要求的条件存放;
5.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单独存放; 6.严格遵守仪器设备操作规程;
7.下班前应断水、断电、断气,做好安全检查; 8.所用玻璃器皿及时清洗,保持检验室干净卫生; 9..分析人员必须认真学习分析规程和有关的安全技术规程,了解设备性能及操作中可能发生事故的原因,掌握预防和处理事故的方法。
10进行有危险性的工作,如危险物料的现场取样、易燃易爆物品的处理、焚烧废液等应有第二者陪伴,陪伴者应处于能清楚看到工作地点的地方并观察操作的全过程。
11.玻璃管与胶管、胶塞等拆装时,应先水润湿,手上垫棉布,以免玻璃管折断扎伤。
12.夏季打开易挥发溶剂瓶塞前,应先用冷水冷却,瓶口不要对着人。
13.蒸馏易燃液体严禁用明火。蒸馏过程不得离人,以防温度过高或冷却水突然中断。
14.化验室内每瓶试剂必须贴有明显的与内容物相符的标签。严禁将用完的原装试剂空瓶不更新标签而装入别种试剂。
15.操作中不得离开岗位,必须离开时要委托能负责任者看管。
五、检验管理
1.按照要求全面检测原料和成品相应指标; 2.不合格原料、成品及时通知检验负责人;
3.对初检不合格原料、成品及时复检,保证检测结果准确;
4.负责所用试剂及标准溶液的配制及标定,做好记录; 5.认真做好检验化验原始记录和实物档案管理工作,数据处理及时准确,并及时将分析结果报告检验负责人;
六、计量管理
1.根据国家制定的工业计量管理标准及饲料企业的要求,具定本企业各个计量环节相应的计量标准。
2.对每一个计量环节严格把关,及时联系有关部门校正计量仪器。
3.在配料生产质量检验过程中,大料计量要准确,检验
抽样允许误差为±0.2%,小料误差为±0.8 ‰
4.产品包装要明示重量标示(即净重多少),40公斤允许误差在 ±50g 范围内。
5.对原料要过地磅,是标准包的安照包装上的标示,抽查计量,抽查包数为20%,抽查包重与包装上的标示不符的按实际抽查数入库,成品要查验包装上的标示,抽查计量。
6.量器具要有专人负责管理及维护,每天使用前都要校对,
7.精密仪器专人负责管理,搞好卫生及维护工作 七、样品检验分析判定制度
1.出厂成品、生产过程中的半成品及购入的原料一律由质量管理部门按企业内控标准规定,检验合格后方可进入下一环节,不得漏检。
2.质检员根据规定对原料、成品、半成品进行抽样,填写 抽样记录 ,及时送至化验室;检验人员必需严格按标准、规程认真操作,各种检验应作好 原始记录 ,确保分析结果准确、真实、有效。检验过程中发生故障或出现某种外界干扰(如停电等),必须立即中断检测,故障排除后,重新检测。
3.检验原始记录及检验报告是单位的技术秘密,不得泄漏,如有泄漏按情节大小罚500 — 1000元或开除 。
4.成品、半成品 每批 抽检一次,结果通知品管部。检验合格的原料,结果 通知 品管及保管入库使用。不合格原料填写“ 不合格原料通知单 ”交至原料部及品管部;
5.检验人员必须持有劳动部颁发的职业资格证书上岗,对检验室的仪器设备正确使用,按期维护,保证水、电、气的安全。
八、样品复检和比对试验
1.样品经检验不合格,或检测平行样结果不平行、须复检或重做
2.复检前要首先核对试剂、试液是否有异常,是否在规定的有效期之内,仪器是否在检定有效期内,人员操作是否正确,时间(加热、恒温、灭菌)是否正确。确认无误后,进行复检,复检结果有效;复检合格并找出原因,可判定合格;
3.若未找出原因,应再安排另一位检验员检验,如结果合格,才可判定为合格;
4.若出现不合格,应报告质检负责人,指定第二人复检,
如复检结果与第一次一致,则报不合格;若第二人复检合格,且找到第一次不合格的原因,可判定合格;若未找出二人差距原因,须报告质检负责人,重新取样复检,批准后由质检员重新取样,检验员与复检员一起复检,若合格,判定为合格;不合格,则判定为不合格。
5.对于原料,如供货方提出异议,并拿出“合格证明”,经品管部负责人同意后,双方重新取样一同检验,以后一次结果作为最终判定。如双方检验结果不一致,可送权威部门仲裁检验。
九、检验记录
1.检验员书写检验原始记录要完整,无缺页损角。 2.有检验数据、计算公式。有检验员、校核人签名(全名)。字迹清楚,色调一致。书写正确,无涂改。错误处用横线划去,并在改正处签章。有判定依据,由检验结论,无漏项。
十、检验结果校核和报告
1.校核人应具有与检验员一样的资格;检验员填写完检验原始记录后,交校核人校核,未经校核人校核并签名的记录仍处于未完成状态,不能进入下一个环节。
2.校核人根据检验项目的操作规程进行校核。 3.校核内容由:检验项目是否完整、不缺项,书写是否工整、正确,检验依据与检验指令用标准是否一致,计算公式、计算数值是否正确,实验记录填写是否完整、正确,检验员是否签名等。原始记录均符合规定要求,校核人可签字,否则待检验员按要求改正后再校核签名,或报检验负责人令其改正。属于校核内容范畴的项目发生错误由校核人负责;属操作差错等问题由检验员负责。校核工作应及时、认真完成,不得拖延。
十一、化学试剂安全贮存
1.确保化学试剂安全、合理存放,利于管理和使用。 2.贮存环境:化学试剂应存放在化学试剂贮存室内。室内应阴凉避光,防止太阳光直射,使室温偏高造成试剂挥发、变质、失效等。
3.室内严禁明火,消防灭火器材完备。盛放化学试剂的橱柜应防尘、耐腐蚀、避光,且取用方便。
4.化学性质相抵触的化学物品,严禁在同一柜内存放。毒品及危险品应单独存放。
5.配制好的各种化学试剂均应封口,贴好标签,合理摆
放。剧毒试剂应双人双锁专柜管理,设专帐保管。使用时由检验负责人批准。
十二、玻璃仪器管理和洗涤制度
1.有效管理玻璃仪器,确保检验分析数据准确。 2.玻璃仪器分类存放,使用时轻拿轻放,使用后按要求清洗、晾干,定量玻璃仪器要进行检定合格后,方可使用
十三、仪器设备检定和管理制度
1.有效管理仪器设备,使仪器正常运行,确保检验分析数据准确。
2.对所有检验用仪器设备建立档案和使用记录。档案内容包括:生产厂家、规格、型号、技术参数、管理人、使用人、说明书、设备清单、安装位置、维修保养记录等。使用记录应包括:使用时间、使用人、使用前仪器状态、测试项目、测试样品、使用后仪器状态、备注等。
3.定期对仪器设备进行保养、检查,并做好记录。 4.存放条件应满足仪器的要求,如温度、适度、是否避光等。每种仪器都有特定的操作规程,操作人员应先熟悉仪器性能,才能进行操作,并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操作。为保证测试数据准确可靠,每台分析仪器、必须定期进行检定。
5.仪器一旦出现故障,应由专业维修人员进行维修,其他任何人不可对仪器进行拆卸。维修完毕,由维修人员填写维修记录,存入仪器档案。检验人员使用仪器操作完毕后,及时关机,填写使用记录,台面整理干净后方可离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