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液化气车队年度安全工作计划
为了更好的有计划、有目标、有措施、有成效的做好健康、安全与环保管理工作,制定本计划。
一.管理目标
加强安全管理,强化安全意识,杜绝重特大事故和减少一般事故的发生,争创“零事故”安全生产先进单位,确保运输生产的顺利进行。
(具体指标见 年健康、安全、环境目标管理责任书) 二.组织机构
(一) 成立分公司HSE领导小组;
(二) 成立分公司紧急状态应急工作领导小组; (三) 成立分公司紧急状态应急抢险小分队。 三.管理内容 (一)安全教育
1.每周一、三、五早9:00-9:30为分公司常规的安全学习教育时间,学习教育的主要内容包括:
①国家关于交通、消防、治安方面的法律法规; ②本企业关于安全生产方面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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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装卸、运输、压力容器、危险物品、职业卫生、个人防护等方面的专业知识;
④HSE和OHS管理体系和“两书一表”的学习内容。 2.对新入厂的工人进行岗前安全教育;
3.组织本单位职工参加公司安全部门主办的安全学习; 4.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召开事故现场会、事故分析会; 5.组织各种类型的安全知识试卷答题;
6.利用黑板报、安全报刊、安全影像资料等多种手段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教育。
(二)安全检查
按照HSE检查表的项目和要求做好以下安全检查: 1.上路检查
分公司领导每月最少进行两次以上不定期的上路安全检查(包括大 件拉运带队检查)。检查的线路为 国道、 国道、 公路、 公路、 公路及市区公路。
2.厂区检查
每月必须进行两次以上厂区安全检查。检查的具体项目为环境卫生、消防设施、电器设施,并按在册总数的10%抽检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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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特定的安全活动
1.认真开展国家确定的“安全生产月”活动; 2.认真开展“6·5”环境日和“11·9”消防日活动; 3.认真开展公司组织的各类“安全无事故”竞赛活动。 (四)签订《质量安全保证书》
1、为了进一步提高驾驶人员的安全意识,增强安全责任感,驾驶员在执行任务时,须与主管生产的副经理签订《质量安全保证书》;
2、按照“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主管生产的副经理在与驾驶员签定《质量安全保证书》的同时,应向驾驶员口头交待本次任务的安全注意事项,其重点事项应在备注栏中用文字说明。
(五)安装“行车记录仪”
1、为了对分公司车辆的运行情况进行全程跟踪控制, 年分公司将对所有运行车辆安装“行车记录仪”,使分公司的安全管理水平再上一个新台阶;
2、为了使这项工作能落到实处,分公司还配备了专职的采集员,制作了信息登记表,以对其行车数据进行采集、记录和处理。
四.管理制度 (一)车辆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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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按照《驾驶员作业指导书》的要求,所有车辆在出车前必须对车辆的安全装置、安全设施等进行全面、严格、细致的检查。在各种装置、设施等完全符合安全要求的情况下方可出车。不开带“病”车和安全装置及设施不全的车辆;
出车前安全检查的内容与要求包括:
①转向器、制动器、喇叭、刮水器、后视镜和灯光装置必须齐全有效;
②在牵引车与半挂车连接时,应先检查半挂车牵引销与牵引车牵引座孔的直径是否一致;牵引车上有无安装妨碍半挂车转弯的装置;牵引销、牵引座和牵引销板有无裂纹、伤痕、拱曲等异常损伤;牵引销、牵引座的锁紧螺丝有无松旷;牵引销、牵引座和牵引销板表面有无沙土、灰尘和其它异物;是否有足够的润滑脂。连接后,应稍微向前移动牵引车,以进一步确认连接情况是否可靠;
③拉运易燃易爆危险物品车辆上的灭火器、导静电接地胶带和危险货物车辆标志(磁吸式三角顶灯、矩形危险品标牌),必须配备齐全。其中灭火器应压力正常、附件齐全、取用方便;导静电接地胶带应安装可靠、导电良好;危险货物车辆标志应按规定位置安装;
④拉运超限(超长、超宽、超高)物体的车辆,从吊装地出发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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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应悬挂好安全标志(小红旗),并办理有关的超限运输通行证;
⑤拉运管材和钻井设备等需要捆绑的物体,必须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捆绑,且最少不得低于两道。
2.行车途中还应按出车前检查项目进行复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凡影响行车安全的故障,必须就地排除后方可行驶;
3.驾驶车辆时,不得从事打手机等妨碍行车安全的活动; 4.拉运超限(超长、超宽、超高)物体的车辆,在行驶中要注意桥梁、渡槽、隧道、涵洞、架空管道及各种电力和通讯线路的标高;
5、拉运超限(超长、超宽、超高)物体的车辆,没有特殊情况,严禁夜间行驶;
6、如因拉运超高物体不慎与电线相挂时,驾驶员应迅速离开车辆,但下车时应以单足或双足跳离车辆,以免造成触电事故;
7.当行车途中车辆发生故障不能行驶必须停车时,须在距车身后80米(高速公路为150米)处设置警告标志和开危险信号灯,夜间还须开示宽灯、尾灯或设置明显(发光、反光)标志;
8.行车途中在驾驶室过夜的驾驶员,严禁在车上卧床吸烟。如使用暖风机取暖,应在睡觉前关掉暖风机,并使驾驶室保持必要的通风;
9.车辆停放后,驾驶员在离开车辆前,必须使用驻车制动可靠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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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关闭总电源,并认真检查驾驶室有无未熄灭的烟头等残留火种;
10.要爱护并正确使用“行车记录仪”,并将“行车记录仪”当做一面镜子自觉约束自己的行为,不得有消极抵触情绪。
(二)车场管理制度
1.车场的地面应保持平整、清洁,无油污、无杂物,并有专门的废物投放点。其紧急疏散通道应始终保持畅通和指示明确;
2.车场应根据需要设置安全标志、停车线和车辆导向标牌。夜间应有良好的照明设施;
3.车辆回场后,应按指定位置从左至右依次停放整齐,相邻两车间的横向距离应保持在100-150厘米之间,不得过大或过小;
4.车队办公室、自保组和修车地坑前不许停放车辆(修车除外),同时,也不得在车间和其它分公司的车场停放车辆(修车和特殊情况除外);
5.凡液化气重车在车场停放时必须与液化气空车分开停放,并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停放后须向门卫说明,以便进行重点监护;
6.闲置不用的挂车应停放在闲置挂车停放处,不得随意乱停,以免影响厂容和运行车辆的正常停放;
7.车场的电器线路、大小开关、插座的架设、安装必须符合用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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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要求,其开关、插座的外壳必须完好无损,严禁用其它材料(铁丝、铜丝等)代替保险丝;
8.消防器材是供灭火的专用器材,除灭火外,任何人不得随意动用,同时也不得在消防器材周围堆放其它物品;
9.车门应急钥匙集存盒内的钥匙、是供紧急疏散时开启车辆的专用钥匙,除参加疏散的抢险队员在抢险时使用外,其他任何人不得随意动用;
10.不得在闲置设备上乱拆配件,更不得拆卸安全装置的配件; 11.车场门卫对停放的液化气重车要严密监护,不许无关人员和车辆靠近。如发现液化气罐有漏气等异常情况,应及时报告该车司机和分公司领导,必要时也可向公司调度室汇报;
12.车场门卫在上岗期间必须保持高度警惕,认真巡查和看护车场内的所有设备设施,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和报警。门卫人员严禁酒后上岗和在岗上饮酒、睡觉,也不得擅自离岗。
五、管理措施
1、分公司一、三、五早上的安全学习教育实行点名考勤制度,凡 未参加学习的除进行补课外,年终不得评为安全生产工作者;
2、凡未按指定位置停放挂车,另由后勤人员重新摆放的,其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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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费用一律进该车成本;
3、凡不按液化气罐车的设计载质量(HT9370GYQ型〈大罐〉20吨,HT9280GYQ型〈小罐〉15吨)充装而超装的,其超出部分不计入单车任务和收入。屡禁不止的,将不许继续驾驶液化气运输车辆;
4、凡乱动消防器材并将其拿到自己车上改作其它用途的,一经查出将以实际价值的5倍进入单车成本;
5、凡在闲置设备上乱拆配件的,按公司有关规定处理。如拆卸的属安全装置或因拆卸配件导致后来发生机械事故或交通事故的,一律上报公司保卫和安全部门处理;
6、凡无故在车间或其它分公司车场停放车辆过夜的,按乱停乱放和夜不归队处理;
7、凡因出车前未按检查内容检查车辆,从而造成途中车辆抛锚、报救急或由此而引发的机械事故或交通事故,将根据情况追究其本人的责任,并按公司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8、如从“行车记录仪”采集的资料中发现有严重超速和夜间行驶的违章行为,将严格按照公司管理规定处理;
9、如分公司领导在驾驶员患病期间、或有严重思想情绪以及车辆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时、本人已明确表示不能出车仍令其继续出车者,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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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重违章指挥处理。由此而引发的交通事故,将由公司对其本人作进一步处理。
六、说明
1、本计划是根据分公司的工作实际制定的,如在执行中出现新的情况,将另行制定临时性措施加以补充;
2、在新的计划未制定之前,本计划仍然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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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 号 日 期 编写单位 编 写 人 审 批 人 受控范围: 呈 报:公司质量安全环保部、HSE办公室 呈 送:分公司、经理、副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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