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惩制度
为严明纪律,奖励先进,处罚落后,调动员工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益和经济效益,特制订本制度,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一.奖励
1. 奖金奖励;
2. 大会表扬;
3.晋升提级;
对下列表现突出的员工,应当给予奖励:
1.遵从厂规,执行公司规章制度,思想进步,文明礼貌,团结互助,事迹突出;2.一贯忠于职守、积极负责,全年无出现事故;
3.完成计划指标,经济效益良好;
4.积极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为公司采纳;
5.全年无缺勤,积极做好本职工作;
6.维护公司利益,为公司争得荣誉,防止或挽救事故与经济损失有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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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节约材料,爱护生产工具;
8.领导有方,带领员工良好完成各项任务;
9.坚持自学,不断提高业务水平,积极为厂做贡献;
员工有上述表现符合规定的,给予以上3项奖励其中之一奖励。
奖励程序如下:
1. 其他员工推荐、本人自荐或办公室提名;
2. 组长或管理人员推荐、提名;
审核完毕,根据当事人的实际情况,办公室将最中给出《奖励意见书》并通知受奖人。
二.处罚
员工有下列行为突出,经批评教育不改的,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扣除一定时期的奖金、扣除部分工资、警告、记过、降级、辞退、开除等处分:
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造成经济损失或不良影响的;
2.违反公司规定,经常迟到、早退、旷工、消极怠工,没完成生产任务或工作任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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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不服从工作安排、调动、指挥,或无理取闹,影响生产秩序、工作秩序的;
4.拒不执行办公室决议及管理人员、组长决定,干扰工作的;
5.工作不负责,损坏设备、工具,浪费原材料、能源,造成经济损失的;
6.玩忽职守,违章操作或违章指挥,造成事故或经济损失的;
7.滥用职权,违反管理规定,挥霍浪费公司资财,损公肥私,造成经济损失的;
8.盗窃、、流氓、斗殴,尚未达到刑事处分的;
9.挑动是非,破坏团结,损害他人名誉或领导威信,影响恶劣的;
10.泄露公司秘密,把公司客户介绍给他人或向客户索取回扣、介绍费的;
11.散布谣言,损害公司声誉或影响公司稳定的;
12.利用职权对员工打击报复或包庇员工违法乱纪行为的;
13.有其他违章违纪行为,办公室应予以处罚的。
员工有上述行为,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提交司法部门依法处理。
员工有上述行为造成公司经济损失的,责任人除按上条规定承担应负的责任外,按以下规定赔偿公司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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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造成经济损失5万元以下(含5万元),责任人赔偿10%-50%;
2.造成经济损失5万元以上的,由办公室决定责任人应赔偿的金额或提交国家相关部门申核赔偿。
惩罚程序如下:
1. 其他员工举报、办公室提名,自己提名;
2.组长或管理人员举报、提名;
调查完毕,根据当事人的实际情况,办公室将最中给出《处理意见书》并通知受处分人。
给予员工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必须弄清事实,取得证据,经过一定会议讨论,征求相关员工,组长,管理人员意见。并允许受处分人进行申辩。
以上解释权由办公室全权承解
办 公 室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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