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单数据导入申报系统操作指引
Ⅰ.外贸企业退税申报系统增加关单数据导入功能相关操作
一、 退税申报系统11.0系统设置(以下为部分选项,其他可按系统原设置)
1. 系统维护→系统配置→系统参数设置与修改→
功能配置Ⅰ:
继承方式:选“全部继承”
电子口岸卡信息:填入IC卡号和IC卡密码
2. 功能配置Ⅱ
报关单读入方式:选取报关单文件(可多选)
确认关联号规则:申报年月后四位(4)+批次(2)+流水号(4)
3. 业务方式:
18位报关单执行日期:采用[18位报关+0+2位项号]规则进行申报的日期改为2011.09.01
二、 数据导入操作流程
1. 导入数据
向导→外部数据采集→出口报关单数据读入(可 多选从电子口岸“出口退税”子系统下载关单的文件);认证信息读入:扫描认证结果读入,以前已读入或分多次扫描认证读入的数据都是有效的。
2. 出口商品汇率配置和海关贸易性质配置
外部数据采集→出口商品汇率配置:增加所有需确认的出口报关单数据的所有成交币制各自所对应的出口年月对人民币的汇率。
→在外部数据采集→出口报关单数据查询与确认中确认贸易性质代码,如果有默认的一般贸易之外的贸易性质,则在海关贸易性质配置中在打开的贸易性质列表中确认“关联业务表“即可。
3. 出口报关单数据确认
在外部数据采集→出口报关单数据查询与确认中选择(打√)需要确认的已收集齐所有申报出口退税单证并且本期要申报的所有报关单号(同一报关单需申报退税的所有项都要一起选择),在功能键中先作“数据检查“(如提示有问题,在操作指引第二之2步骤补完成配置,有其他问题按提示操作),再做” 数据确认“,确认或填入当前所属期和批次,确认后则出口报关单数据进入”退税申报数据录入“中的”出口明细申报数据录入“。
如有漏确认出口报关单数据,可重复上述步骤。
如果出口报关单数据确认错误,可作“数据恢复“,将会把本次已确认在”出口明细
申报数据录入“的所有出口报关单恢复到未确认状态,但需手工删除不在该所属期和批次申报的出口明细申报数据。
4. 出口明细申报数据的修改和调整
按实际需要配单的关联号对已做” 数据确认“的”出口明细申报数据录入“中出口明细申报数据的关联号进行修改,并录入出口号码,“备注”等其他项目可根据需要录入,序号可以不用修改,最后”序号重排“。
如果有的没法通过上述第二之3步获得出口明细申报数据的出口报关单,或因操作失误造成出口明细申报数据丢失的,则在”出口明细申报数据录入“中手工补录入。
如有不需要申报出口退税的出口明细申报数据,可进行删除。
5. 进货明细申报数据录入:根据第3步已经修改好的关联号录入进货明细申报数据(同以前)。
三、其他操作同以前。
注意:
一、一个所属期同时确认多个申报期出口报关单数据,容易造成混乱,如确有需要,最好做完一个所属期(或一个批次)的数据流程,再做另外一个。由于每确认一次数据,关联号都会从1开始编排,所以一个所属期的关单数据尽可能一次确认。
二、”出口明细申报数据录入“中未有的关联号,“进货明细申报数据录入”使用该未
有关联号录入的数据将无法保存,因此需先做好“出口明细申报数据录入”,并修改好关联号,再录入相应的进货明细申报数据,其他项目可根据实际录入或修改,但同一关联号不能存在不同申报批次和申报年月。
三、出口报关单数据查询与确认中功能键“数据恢复” 把已确认在”出口明细申报数据录入“的所有出口报关单恢复到未确认状态,但”出口明细申报数据录入“中的出口明细数据仍然存在,,再次做“数据确认”时,如确认到上次已确认的相同“申报年月”,则系统会提醒“下列报关信息已存在出口明细申报表里”,“确实要上述数据覆盖吗?”按“是”,则重新确认。上次已确认本次不需要确认的数据则要在”出口明细申报数据录入“中删除。需特别注意的是,如果再次确认时的“申报年月”不同于已存在于“出口明细申报数据录入”中的“申报年月”,则系统不会提醒,此时会造成重复确认数据,确有需要,则原数据要删除。
Ⅱ.生产企业退税申报系统增加关单数据导入功能相关操作
一、 退税申报系统9.0系统设置(以下为部分选项,其他可按系统原设置)
系统维护→系统配置→系统参数设置与修改→
常规设置:
报关单读入方式:选取报关单文件(可多选)
功能配置Ⅰ:
继承方式:选“全部继承”
电子口岸卡信息:填入IC卡号和IC卡密码
业务方式:
18位报关单执行日期:采用[18位报关+0+2位项号]规则进行申报的日期改为2011.09.01
二、 数据导入操作流程
1.导入数据
向导→外部数据采集→出口报关单数据读入(选择从电子口岸“出口退税”子系统下载申报期整个月的出口报关单文件)。
2. 出口商品汇率配置和海关贸易性质配置
外部数据采集→出口商品汇率配置:增加所有需确认的出口报关单数据的所有成交币制各自所对应的出口年月对人民币的汇率。
→海关贸易性质配置:在打开的贸易性质列表中确认“关联业务表“即可。
三、 出口报关单数据确认
在外部数据采集→出口报关单数据查询与确认中选择(打√)需要确认的所有报关单号(同一报关单所有项都要一起选择),在功能键中先作“数据检查“(如提示有问题,在第二之2步骤补完成配置,有其他问题按提示操作),再做” 数据确认“,确认后则出口
报关单数据进入”出口货物明细申报录入“中。
如有漏确认出口报关单数据,可重复上述步骤。
如果出口报关单数据确认错误,可作“数据恢复“,将会把已确认在” 出口货物明细申报录入“的所有出口报关单恢复到未确认状态。
四、 出口明细申报数据的调整
如果有的没法通过上述第二之3步获得出口明细申报数据的出口报关单(可能电子口岸未有电子信息或未在“出口退税”中进行提交),或因操作失误造成出口明细申报数据丢失的,则在” 出口货物明细申报录入“中手工补录入。
如有不需要申报出口退税的出口货物明细申报数据,可进行删除。
三、其他操作同以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