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技术交底制度
1、总则
1.1.施工技术交底是设计文件、规范、标准向作业面延伸的重要技术资料,为规范、严格控制施工技术交底工作,提高技术管理水平,根据承担建设任务的工程的特点及有关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1.2.技术交底的目的:工程正式施工前,通过技术交底使参与施工的全体管理人员和工人,熟悉和了解所承担的工程任务,以及工程的特点、施工难点、设计意图、执行的技术标准、施工工艺和方法、施工操作要点,以及安全质量标准,做到按操作程序施工,确保施工安全、质量。
1.3.施工技术交底是施工工序中应认真执行的首要环节。未经技术交底不得施工。技术交底必须具有针对性和指导性。要根据施工项目的特点、环境条件、季节变化等情况确定具体办法和方式。交底应充分借助现代科技,采用较为生动形象的方式进行,讲求实效性。
1.4.对工期较长的施工项目除开工前交底外,各分部工程开工前再交底一次,重大危险项目(如深坑基础、高塔组立、带电跨越、搭设跨越架、带电操作等)在施工期内,宜逐日交底。
1.5.技术交底必须有交底记录。交底人和被交底人要履行全员签字手续。 2. 机构、 职责
2.1.技术交底实行三级交底制度,及公司级、工地级和班组级三级交底制度。并针对各单位、分部、分项工程分别进行,贯穿于工程施工全过程。
2.2.工程项目开工前,由项目部技术负责人负责,组织工程部等相关部门,向项目部全体管理人员、作业队主要管理人员、班组长等进行总体技术交底;
2.3. 单位工程开工前,由项目部工程部分阶段、分层次下达书面技术交底;当收到设计变更、冬雨季施工前、主要施工方案修订时或遇不可抗力事件后,应进行专项技术交底。
2.4. 分部、分项工程开工前,由作业队技术负责人向作业队管理人员、工班长、全体操作者进行技术交底。
2.5.特殊过程和关键部位由项目部总工程师组织编制作业指导书,并逐级进行技术交底。
2.6.施工交底责任
2.6.1.技术交底工作由各级生产负责人组织,总工负责交底。重大和关键施工项目必要时可请上级技术负责人参加,或由上一级技术负责人交底(交底前确定)。各级技术负责人和技术管理部门应督促检查技术交底工作进行情况。
2.6.2.施工人员应按交底要求施工,不得擅自变更施工方法和质量标准。施工技术人员、技术和质量管理部门发现施工人员不按交底要求施工可能造成不良后果时应立即制止。必须更改时,应先经交底人同意并签字后方可实施。
2.6.3.施工中发生质量、设备或人身安全事故时,事故原因如属于交底错误由交底人负责;属于违反交底要求者由施工负责人和施工人员负责;属于违反施工人员“应知应会”要求者由施工人员本人负责;属于无证上岗或越岗参与施工者除本人应负责任外,施工队长和施工队专职工程师(专职技术员)亦应负责。
3.施工交底内容
3.1.公司级技术交底:在施工合同签订后,公司分管领导组织技术质量部及有关部门对项目部各级领导和技术负责人员及相关质量、技术管理部门人员进行交底。交底前应制定书面技术交底提纲,其内容一般包括:
1)、公司的经营方针,本项目工程的质量目标、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和具体实施措施及有关决策;
2)、本工程设计规模和承包范围划分及相关安排与要求; 3)、施工组织设计大纲主要内容;
4)、对本项目工程的设计特点和设计意图、拟采用的技术措施、质量标准、质量通病防范措施;
5)、安全文明施工保证措施,职业健康和环境保护的要求及保证措施; 6)、技术和物资供应、技术检验、推广四新和技术总结等; 7)、特殊作业过程质量和安全要求;
8)、施工进度要求和相关施工项目的配合计划; 9)、档案管理及其要求; 10)、降低成本目标和措施; 11)、其他施工注意事项。
3.2.项目部级技术交底:在项目工程开工前,由项目经理组织、项目总工主持进行技术交底,项目总工应根据公司技术交底内容及施工图纸、设备说明书、已批准的施工组织
设计和作业指导书等组织有关技术管理部门对施工队(班)人员及分包单位主要负责人员进行交底。其内容除上述内容外还应包括:
1)、本项目施工范围、主要内容、施工特点及设计意图,各班组施工范围的划分; 2)、质量目标和保证措施;施工阶段性质量监督检查项目及其要求,验收依据、评级标准和办法等;
3)、应做好的技术检验、技术记录、技术总结内容及要求; 4)、施工图纸解释(包括设计变更和设备材料代用情况及要求);
5)、施工步骤、进度要求、交叉配合计划、操作方法和采用新技术的操作要领; 6)、重大施工方案(如特殊爆破工程、特殊和大体积混凝土浇灌、重型和大件设备、构件的运输吊装、新型设备安装、特高塔组立、大跨越架线、不停电跨越、四新推广等)。
7)、降低成本目标和措施; 8)、设计变更的情况以及相关要求;
3.3.施工队级技术交底:施工项目作业前,由施工队专职技术人员根据项目部交底内容等资料拟定技术交底提纲,并对本班组全体参与施工人员进行交底。其内容除上述内容外还应包括:
1、施工作业的内容和工程量。 2、施工的质量要求及工艺要求。 3、施工的操作方法及安全操作要求。 4、施工工期的要求和实现工期的措施。 5、施工记录的内容和要求。
3.4.首次试点制:对于各个分部工程和每个分部工程的不同施工项目应进行首次试点制度,在试点过程中交底人应对交底内容进行检验或改进。
3.5.单项交底:由于设计变更不及时、特殊工种作业等原因需要单项进行交底。单项交底只针对施工变更的作业范围人员或特殊工种作业人员进行。由有关负责人及时组织落实,逐级有范围的针对设计变更内容进行交底。
3.6.对于大型工程一般应经公司级技术交底后方可施工(交底前由公司分管经理确定);对于一般工程可直接由项目部组织技术交底,交底时应邀请公司技术质量部主管工程师参加。
3.7 安全技术交底的内容
进行技术交底的同时必须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其主要内容包括:为保证施工安全所采
取的技术措施、资源投入、安全操作规程及注意事项、施工过程安全控制要求等;
4.审批、存档、考核
4.1.技术交底的全部记录内容都必须归档。谁负责交底,谁负责填写交底记录并将记录移交给资料员进行归档。
4.2. 交底资料按照交底先后顺序或单位、分部、分项工程,编号装订成册,以便查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