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教育培训记录表
培训主题 培训部门或召集人 培训时间 二级入场教育 主讲人 地点 培训对象及人数 记录整理人 学时 培训提纲及教育内容: 一.本工程施工特点及施工安全基本知识; 1、工程概况 渝黔铁路扩能改造工程一工区负责K183+035。863—K198+900段的施工.本段线路起于遵义县汇川区板桥镇,途径石坝村,止于泗渡镇骆家湾大厂沟水库库区,全长15.86km;全段共有路基5.1km,改移道路13段,车站1座长880m,路基防护工程5段,弃渣场防护工程4处;桥梁6座,总长4.6km;倒虹吸管1座;隧道6座,长6206m。 二.本工程(包括施工、生产现场)安全生产制度、规定及安全注意事项; 1、凡进入本工地工作的新入场工人必须先进行入场登记,接受三级安全教育、专业技术培训和交底,并经考试及审批后方能上岗操作。 2、凡进入本工地工作的工人,必须服从工地管理人员的管理,并严格遵守工地制定的各项管理制度. 3、进入施工现场必须佩戴好安全帽,不准穿高跟鞋、拖鞋、带钉易滑的鞋及赤脚上岗操作。 4、施工现场严禁带家属小孩进入,违者造成事故一切责任由违章者自己承担。 5、各班组每天必须做到上班前检查安全,下班检查质量,并做好检查记录,由兼职安全员整理收集,于每月15号和31号交工区安质部办公室。 6、非本工地施工人员一律不准留宿本工地,夜间外出十一点钟以前必须全部返回工地。 7、工地上的用电线路非专业人员一律不准拆动,各种电动机械设备,必须持证上岗.非操作人员严禁玩弄。 8、凡用于施工现场的各种安全防护设施(如:安全网、隔离网、盖板、围栏、标志等)未经允许严禁拆动、搬离或挪用。 9、工作期间,正确使用个人安全防护用品,提高个人自我安全防护能力。 10、宿舍内严禁设明火和烧电炉,以防发生火灾,违者将处以重罚.特别是在外租住人员要重视。 11、严禁酒后上班,不准在工地酗酒、打架斗殴、和计划外生肓。 12、严禁从高处向下抛掷物料,工作期间精力要集中,严禁打闹追逐和开玩笑。 13、为了创建文明工地,共同营造一个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环境,班组必须严格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宿舍、厨房等必须保持干净、整洁,工人要做到遵守社会公德,讲文明、讲礼貌、讲卫生,为创建文明工地多做贡献。 现场文明施工安全生产奖惩办法 1、进入施工现场不戴安全帽、穿拖鞋、赤膊、酒后作业的,第一次处以50~100元罚款,第二次罚款翻倍。 2、高处作业不系安全带、不正确使用安全带的,处以100~500元罚款.批评后不整改,整改不到位的,罚款500~3000元,出现事故的责任自负。 3、上下乱抛材料、垃圾、工具的罚款100~500元。造成人员伤害的,由当事人负责一切费用,并对其罚款500~1000元。 4、随意挪动和拆除防护装置及安全标牌、标志的。罚款100~500元. 5、擅自在施工现场使用明火,罚款100~1000元。造成火灾和经济损失的,视严重情况上报处理。在禁烟部位吸烟的人员,罚款100~500元。 6、擅自拆除消防设施、灭火器材的罚款100~500元。 7、在脚手架护栏上休息,脚手板上睡觉的,罚款50~100元. 8、乱拉、乱接电源线路的,罚款50~100元。 9、在施工现场随地大、小便者罚款50~100元。 10、在施工现场打架斗殴的,对肇事者罚款500~3000元。情节严重的移交机关. 11、严禁使用18岁以下未成年人员,发现一次罚款100元。 12、对在外租住房屋人员要加强教育,不得乱拉、乱接电源线路,引起火灾、发生偷盗和打架斗殴的,对肇事者罚款500~3000元.情节严重的移交机关. 13、严禁带家属进入施工现场,发现一次罚款50~100元。 14、施工现场未做到工完场清的,已完成的工作面不整洁的,罚款100~500元。 15、对抓获破坏各种设施、机械设备的人员进行奖励100~500元。 16、对抓获破坏建筑成品的人员进行奖励100~500元。 17、发现险情、隐患、报告及时,避免了重大事故的发生,经核实给予有功人员奖励100-500元。 此办法于2013年6月15日正式执行。 三.高处作业、机械设备、电气安全基础知识; 1。《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 《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01 《建筑施工模板安全技术规程》JGJ162-2008 2。手持电动工具操作安全技术交底 1.使用刃具的机具,应保持刃磨锋利,完好无损,安装正确,牢固可靠。 2.使用砂轮的机具,其转速一般在10000r/min以上,因此,对砂轮的质量和安装有严格要求。使用前应检查砂轮与接盘问的软垫并安装稳固,螺帽不得过紧,凡受潮、变形、裂纹、破碎、磕边缺口或接触过油、碱类的砂轮均不得使用,并不得将受潮的砂轮片自行烘干使用. 3.手持电动工具转速高,振动大,作业时与人体直接接触,所以在潮湿地区或在金属构架、压力容器、管道等导电良好的场所作业时,必须使用双重绝缘或加强绝缘的电动工具. 4.采用工程塑料为机壳的非金属壳体的电动机、电器,在存放和使用时应防止受压、受潮,并不得接触汽油等溶剂。 5.作业前的检查应符合下列要求: 为保证手持电动工具的正常使用,在手持电动工具作业前必须按照以下要求进行检查: (1)外壳、手柄不出现裂缝、破损; (2)电缆软线及插头等完好无损,开关动作正常,保护接零连接正确牢固可靠; (3)各部防护罩齐全牢固,电气保护装置可靠。 6。机具起动后,应空载运转。检查并确认机具联动灵活无阻。作业时,加力应平稳,不得用力过猛。 7.严禁超载使用.为防止机具故障达到延长使用寿命的目的,作业中应注意音响及温升,发现异常应立即停机检查。在作业时问过长,机具温升超过60℃时,应停机,自然冷却后再行作业。 8.作业中,不得用手触摸刃具、模具和砂轮,发现其有磨钝、破损情况时,应立即停机修整或更换,然后再继续进行作业。 9。手持电动工具依靠操作人员的手来控制,如果在运转过程中撒手,机具失去控制,会破坏工件、损坏机具,甚至造成伤害人身.所以机具转动时,不得撒手不管。 10。使用冲击电钻或电锤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1)作业时应掌握电钻或电锤手柄,打孔时先将钻头抵在工作表面,然后开动,用力适度,避免晃动;转速若急剧下降,应减少用力,防止电机过载,严禁用术杠加压; (2)钻孔时,应注意避开混凝土中的钢筋; (3)电钻和电锤为40%断续工作制,不得长时间连续使用; (4)作业孔径在25mm以上时,应有稳同的作业平台,周围应设护栏. 四.土石方机械 1、土石方机械作业区域主要是地面以下,因此,对施工现场运行路线区域内,地面的道路、架空线路及地面以下的管线、建筑等充分了解,以便采取相应措施保障作业的顺利进行。 2、土石方机械作业时常有配合作业的人员.如开挖坑槽作业的清底、修坡人员,需在机械挖土的作业半径范围内作业时,必须待挖土机停止作业后进入,如果同时进行,容易发生伤人事故。 3、土石方机械作业,除应保持机械设备本身处于完好状态外,还应注意地上、地下的各种作业条件。地上应保持与架空线路的安全距离或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地下应查明建筑物和管线、电缆,并在地面作明显标志。有的挖土机作业前,因没有完全查清,导致挖断电缆、上下水管等造成很大损失。 4、土石方机械作业前,应全面了解作业内容和工艺及环境条件.例如与外单位人员配合作业时,如何交叉进行,既满足工作要求,又能保证作业安全;又如,在深基工程挖土作业时,如何保证机位边坡的稳定性等问题,都应在施工组织设计中明确。 实施与检查的控制 1、土石方作业前,应根据工程内容和现场作业条件编制作业方案。应调查了解地上物、架空线路、地下物、各种管线等情况,并于现场设置明显标志,架空线路应有防护措施,防止作业中碰触和因对地下物不清楚而造成路基坍塌。 2、作业中遇特殊情况影响作业安全时,应暂停工作,待采取可靠措施后再继续施工。 3、与机械配合的作业人员,必须提前组织与司机共同进行交底,并设统一指挥人员,在机械作业的同时,其他人员不得进入其作业半径内工作. 4、土石方机械的作业位置是否稳固,运行路线中是否有障碍物,机械作业有无工序要求。 5、土石方机械使用前是否经试运转检查,司机是否掌握其机械性能和了解工程总体要求。 6、与机械配合作业人员是否经安全交底。 技术要点说明 1、装载机、推土机、铲运机﹑平地机等土方机械在作业时,常与现场人员配合施工,有时配合作业人员为图方便乘随机械行驶或在机械驾驶室外坐立,因此常常导致机械伤害事故.为此规定,要求司机和配合作业人员,除驾驶室内,不应有人坐立;机械运行前,检查所有部位均不得有人;作业中,任何人不得上下,防止发生事故。 2、铲运机的铲斗是为运行中进行铲土作业而设的装置,当只运行不作铲土时,必须将铲斗悬挂牢靠,防止因车身颠波等原因使铲斗落地造成事故。 施工现场人员在与各种机械配合作业前,应经培训合格,培训内容应包括机械的特点、配合作业应注意事项,不能把随机人员交给司机而放弃管理。任何机械设备在运行中,作业半径内不得有人员靠近指挥和从事其他工作,在达不到机械作业要求是,机械操作人员不得开机动作. 实施与检查的控制 1、本规定提出的安全要求,必须由机车司机和配合作业人员双方遵守。司机必须坚持作业及运行时,不准载人;配合作业人员必须遵守不准在机车上坐立的规定,除在工作前的安全交底中写明外,并经常检查。 2、铲运机司机在机车作业和运行中,必须遵守不同情况对铲斗位置的要求.运行前,铲斗离开地面,运行中检查地面障碍物,铲土时应保持直线行驶,在高低不平地面行驶和转弯时不要将铲斗提升到最高位置,防止重心高铲斗摇摆机车失稳。 许多运行式机车都规定了除司机室外不准载人,所以进行这种规定主要是防止司机不坚持正确作业,配合作业人员无人管理和作业前无人要求,因此发生伤人事故。必须认真贯彻规定,讲明利害,指定配合作业的负责人员进行管理和进行检查. 五.防火、防毒、防尘、防爆知识及紧急情况安全处置及安全知识; 中毒事故的预防及应急预案 职业中毒,是指劳动者由于接触毒物及有毒有害气体(一氧化碳、硫化氢、甲烷、苯)含量超标造成缺氧而发生的中毒现象。食物中毒,是指由于人食用了含有有毒物质的食品而引起的急性、亚急性中毒现象。提高对防止中毒的认识,加强宣传教育工作和预防措施的落实. (一)、 预防职业中毒的基本要求 1、 消除毒源。从生产工艺中消除有毒物质,用无毒或低毒物质代替有毒物质。 2 降低毒物浓度。 1)、 尽量采用先进技术和工艺过程,封闭、隔离,避免开放式生产,消除毒物逸散。最大限度地减少工人接触毒物的机会。 2)、 通风排毒。局部抽出式通风.在地下室和密闭房间内作业以及储存油漆等有毒化学物品的仓库,都必须安装通风设备,保持新鲜空气流通。 3)、 布局卫生。生产布局,不仅要满足生产需要,而且要考虑卫生要求。有毒物逸散作业,应设在单独的区域内,必要时采取封闭隔离措施, 3、 搞好个体防护和个人卫生。下班后要及时干净地清洗. 4、 安全卫生管理。对于特殊有毒作业,应制定有针对性的制度,及时调整作息时间与劳动组织。 (二)、 预防食物中毒事故的要求 1、 应当有与产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加工、储存的场所。门、窗、锁要牢固,钥匙要专人保管. 2、 保持食品加工场所内外环境整洁,采取消除苍蝇、老鼠、蟑螂和其他有害昆虫及其孳生条件的措施。 3、 应当有相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污水排放、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施. 4、 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应合理,防止生食品与熟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食品不得接触有毒物、不洁物,食品过夜要上锁封存。茶缸、饮用水热水器必须上锁,钥匙由专人保管。 5、 设置消毒柜。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其他用具用后必须洗净,保持清洁。 6、 用水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7、 卫生许可证要挂在显目处,炊事员进行健康检查,持有效合格的健康证上岗。工作人员应当经常保持个人卫生,穿戴清洁工作衣帽。非厨房工作人员不得擅自进入厨房。 8、 生、熟食物要定点采购。 9、 从市场上购回的蔬菜要先用清水洗净,浸泡约半小时后,用开水烫过才煮炒。 10、 切菜的砧板、盛食物的容器要生熟分开. 11、 所有食品均应实行24小时留样。 12、 不进食含有毒素的食物,如、发芽的土豆和发霉的米、面、花生、甘蔗、瓜菜等食物。 13、不要自行乱采摘、进食山上及野外的野生蘑菇。 14、 不售卖、食用腐烂变质或过期的食品。隔餐的饭菜要加热煮透才食用。 15、 不食用因病因毒死亡的禽、畜和已死亡的水产品. (三)、 发生中毒事故的应急措施 1、食物中毒的症状:表现为起病急骤,轻者有恶心、呕吐、腹痛、腹泻、发热等现象。 2、食物中毒的特点: 细菌性食物中毒多发在夏、秋季节。误食毒蘑菇中毒多发在春、夏多雨及暖湿的季节。 3、一旦发生食物中毒,要立即报告当地卫生局和防疫站.中毒者应及时送医院治疗.如果发现中毒者清醒合作,可即让其饮水2~3碗,至感饱满为度。随即用手刺激其咽部与舌根,引发呕吐,将毒物吐出。 4、当发生职业中毒时,首先切断毒物来源,对中毒地点进行送风输氧,然后派有经验的救护人员佩带防毒器具进入事故地点将患者移至空气流通处,使其呼吸新鲜空气和氧气,并对患者进行紧急抢救。在切断毒物来源之前,严禁任何人未佩带防毒器具进入现场抢救. 发生粉尘事故的应急预案 (一)、 施工中粉尘的分类 1、金属性粉尘 “例如铝、铁、锡、铅、锰等金属及化合物粉尘”; 非金属的矿物粉尘“例如石英、石棉、滑石、煤等”; 人工无机粉尘“例如水泥、玻璃纤维、金刚砂等”; 有机性粉尘; 合成材料粉尘:有填料、增塑剂、稳定剂、色素及其他添加剂。 2、接触机会 在建筑业,主要接触的粉尘是游离二氧化硅、石英的混合粉尘石灰石、粘土、火山泥、页岩以及铁粉、煤炭、旷渣、石膏、砂子、硅藻土等。 3 预防 4、革:即通过深化工艺改革和技术革新,来大幅降低工作粉尘的产生,这是消除粉尘危害的根本途径. 5、水:即湿式作业,可防扬尘,降低粉尘浓度。如洒水打扫卫生. 6、风:加强通风及抽风措施. 7、密:将发尘源密闭,对产生粉尘的设备,尽可能用罩密闭,并与排风结合,经除尘处理后再排入大气.如搅拌站设防尘罩. 8、护:做好个人防护工作,对从事粉尘作业人员下班必须沐浴,换上自己服装。 9、管:加强管理,对从事有粉尘作业人员,必须配戴过滤式防尘口罩。 10、查:定期检查环境空气中粉尘浓度,接触者的定期体检,凡发现有不适宜某种有害作业的疾病患者,应及时调换工作岗位。 11、教:加强宣传教育,教育工人不得在有害作业场所内吸烟、吃食物,饭前班后必须洗手,严防有害物随着食物进入体内. 高压容器、火工品使用应遵守特殊工种操作规程严格实施。非特征作业人员不得接触和使用上述工具及物品。 六.防护用品、用具使用的基本知识; 1、安全防护用品及施工电器产品必须选购使用国家和行为主管部门指定的生产厂家生产的并持有《生产许可证》、《出厂合格证》及市安监部门颁发的《准用证》,“三证”不齐全的安全防护用品,不得用于施工中。购买的各种防护用品和施工电器产品进行后,在使用前必须进行严格的检验和试验,经试验合格后方能使用;对检验、试验不合格的安全防护用品及施工电气产品要坚决报废,并作好检验和试验记录入档。 2、建立安全防护用品及施工电器产品的使用、检查、维修制度,对安全防护用品及施工电器产品定期进行检测,维修保养。安全网3个月检测一次,安全帽每年检测一次,安全带二年检测一次,漏电保护器每月测试一次,并作好检测记录入档. 3、存放安全防护用品及施工电器产品的库房要通风、避光、隔热,防潮等措施。各种安全防护用品和施工电器产品要按品种、规格、型号、分类码放整齐,不得混放。 参加培训教育人员(签名) 序号 姓名 工种 序号 姓名 工种 序号 姓名 工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