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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党员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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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科院非毕业学生支部学生党员发展程序

为了确保学生党员的质量,真正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更好地坚持“公正、公平、公开”原则,在院党总支的指导下,特制定我支部发展学生党员的程序。

程序一:选送入党积极分子参加党校培训学习 该程序由分团委组织部负责执行。 成为入党积极分子的条件:

1、思想进步,学习成绩优秀,前一学期无重修、补考科目。 2、向党组织递交申请书半年以上。

3、参加本班党知识学习小组学习并且考核成绩合格,考核形式有谈体会、书面汇报、谈话等形式。

4、能积极向党组织递交思想汇报(从递交申请书起每学期至少两篇).

5、由团委组织部负责选拔,先经班团支部投票选举,后由分团委调查考察。

6、在全院公布无意见者。

程序二: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建党对象

该程序由分团委组织部负责执行,各班团支部根据具体要求和程序推出初步名单,递交组织部组织讨论,确定初步人选;再由分团委组织部负责执行各项工作(调查、核实等),后经院团委批准后方能确定为建党对象。

成为建党对象的条件:

1、思想端正,能积极向党组织靠拢,入党动机纯正,递交《入党申请书》半年或以上。参加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并获得结业证书。

2、推优前一学期无补考、重修现象并且每学期递交思想汇报至少两篇。凡有四次或四次以上的宿舍违纪,早操、早读、正课、晚修缺勤,均取消当学期的建党对象资格。 3、成绩优良,勤奋好学。大学二年级的推优对象综合测评必须在本年级本专业前48%;大学三年级的推优对象综合测评必须

在本年级本专业前55% ;大学四年级推优对象综合测评必须在本年级本专业前70%,大学一年级的推优对象必须品学兼优,各支部该年的总推优人数不得多于本支部团员总人数的20%。 4、大学三、四年级大学英语四级成绩不低于360分(100分制成绩不低于50分),若经过多次考试,则以最高分作为参考标准。 5、如在综合测评方面条件不符,但在考研、科研、文体、社会实践等方面有突出表现的团员,由各支部通过书面申请向院组织部推荐,经院团委主要干部和领导审批通过后作为推优候选人回到各自支部,按照推优程序,进行推优。 6、团支部投票选举,通过率达80%以上且反对票不超过团员人数的10%。

7、在全院公布无意见者。

程序三:确定建党对象作为入党培养对象

该程序先由学生党建工作领导小组提名,交党支部讨论确定人选,然后安排党员培养、教育,党支部负责调查、考察。 具体实施方案:

1、培养人对建党对象进行培养教育。包括党的基本知识教育,了解其对党的认识和入党动机,以及政治历史、思想品德、实际表现等情况,肯定成绩,纠正缺点,使其明确努力方向。培养时间为4个月。

2、支部负责的调查、考察。考察分日常考察、任务考察、关键考察等三种。

3、分配其参加党支部实际工作和学生工作,提高实践能力。 程序四:确定党员发展对象

该程序由党支部负责执行。

对象:入党培养对象中进步较快,表现突出者。 具体操作:

1、举行党支部讨论会议,听取培养人的汇报及意见和其他党员的意见。

2、党支部安排党员到团支部召开选举会议,听取集体意见并召

开投票选举大会,要求通过率达90%。

3、党支部调查群众,听取群众对培养对象的意见。 调查内容包括:

(1)内务卫生和宿舍纪律。

(2)早操、升旗、早读、晚修和正课出勤情况。 (3)集体观念,组织纪律,思想品行。

(4)先进事迹(学习、工作情况,好人好事)及获奖情况。 4、公示调查情况。(具体内容参考《数科院学生入党重点发展对象公示制》)

5、凡纪律卫生内务无违纪现象及公示后无意见者,可确定为发展对象;凡确定为入党培养对象后,有一次违纪或缺勤记录,取消发展对象资格。

程序五:确定为重点发展对象

该程序由党支部执行。 具体要求:

1、必须是党员发展对象。

2、在全院公示发展对象后无意见者。 3、公示后,对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

4、综合意见后由学生党建工作领导小组报党总支审查,然后上送院组织部审批。

程序六:重点发展对象办理入党手续

重点发展对象经审批后,可办理入党手续。具体如下:

1、以书面形式向党组织递交本人自传,将自己个人思想演变过程及经历等用文字形式向党组织汇报。 2、填写《入党志愿书》。

3、党支部根据《入党志愿书》对重点发展对象进行资格审查。 4、审查批准后,在支部会议上宣读《入党志愿书》。

5、经全体正式党员投票决定后,由党支部对其考核。 6、由党总支派专人与重点发展对象谈话,了解其思想、学习、工作及生活情况,作进一步考核。

7、考核通过后上报院组织部,审批后方可作为预备党员(预备期为一年)。

8、被批准入党的预备党员面向党旗进行入党宣誓。

程序七:预备党员转正为正式党员

由党支部负责执行,系党总支审查,院审批。 一、预备党员转正的基本条件:

1、思想汇报要求:至少向党组织递交4篇。

2、学习成绩要求:预备期无补考、重修记录,成绩优秀。 3、思想、工作表现,理论水平的要求。 (1)无宿舍违纪现象; (2)无缺课、旷课现象; (3)无其他违纪处分记录;

(4)能深入学习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党性明显提高;

(5)能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4、达到《数科院学生预备党员“三个一”教育管理制度》的要求。

二、具体步骤:

1、预备党员预备期满后,由本人向所在党支部提出书面转正申请。

2、预备党员所在的党支部进行酝酿讨论,由支部将酝酿意见及讨论结果向学生党建工作领导小组汇报。

3、支委会根据预备党员本人的申请报告和入党介绍人的意见以及党内外群众的反映,对照正式党员条件,分析预备党员在预备期 间的表现,提出是否同意转正的意见,并交学生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审批,然后提交党支部大会讨论和表决。

4、经支部大会讨论通过,由党总支审查,然后报院审批,方可转为正式党员。

三、预备党员如有以下情况,支委将考虑延长其预备期(三个月、半年或一年)。

1、预备期里有重修、补考、作弊及其他重大违纪现象。 2、学习成绩明显下降,综合测评排在全级85%之后。

3、不按时参加党组织生活和缴纳党费,不认真履行党员义务。

数科院学生入党重点发展对象公示制

一、目的意义:

为了扩大学生党建工作的影响力,加大对入党积极分子日常行为监督的力度,进一步落实发展学生党员的“公平、公正、公开”原则,让党组织更有效、更全面地把品学兼优的学生吸收到党组织来,我院党总支决定实行重点发展对象公示制,以此促使入党积极分子不断提高自身的理论知识水平,最终提高发展学生党员的质量。 二、具体程序:

1、公示资格:培养对象已被列为重点发展对象,且经过党支部认真培养、教育、考察,条件成熟者,才予以公示。

2、公示内容:包括个人基本情况,主要表现和组织考察等情况,具体包括以下几方面: (1)姓名、班级、性别、籍贯 。 (2)宿舍内务卫生情况及违纪现象。 (3)早操、升旗、早读、晚修出勤情况。 (4)有无旷课、缺课、迟到的记录。 (5)有无积极参加各项集体活动及表现情况。 (6)先进事迹和获奖情况。 3、公示时间:一个星期

4、公示期间广泛收集同学和老师的意见,由党支部审查,送上级党组织审批。 5、公示结束后,及时向群众明示结果。

三、附《数科院学生入党重点发展对象基本情况公示表》

数科院学生预备党员“三个一”教育

管理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对学生预备党员的教育管理,提高学生预备党员的政治理论素质,树立学生党员的光辉形象,保持学生党员在同学中的先锋模范性,院党总支要求本院的学生党员在预备期里做到“三个一”,方能参加正常的转正讨论。 一、“三个一”制度的目的:

为了继续激发学生入党后的学习和工作热情,在思想、学习、工作等方面提出更高的要求,促使其继续努力奋斗,严格要求自己,在党性观念和组织纪律上逐步成熟,成为一名专业知识扎实、政治理论水平高、实践能力强的学者型党员。

二、“三个一”制度的具体要求:

1、写好一篇政治理论性较强的论文,如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心得体会等。 2、至少获得一项院级以上的奖励。(不包括院学生会、分团委、社团等学生组织的奖励和学院二、三等奖学金)

3、培养好一名入党积极分子,直至使其成为党组织的重点发展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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