源达公司客户信息管理规定
1 、目的
为保证公司客户信息安全,防止客户信息失密泄密事件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
公司经营的各项业务所涉及到的各种客户信息。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内全体员工。
3、职责
3.1综合部负责客户信息保密工作监督检查 以及公司客户信息归档管理。
3.2各部门经理为本部门业务客户信息保密第一负责人,对编制、使用客户信息人员的保密行为进行监督,各部门设置专人负责客户信息清单编制,部门经理负责保管。
3.3各部门负责对本部门客户信息的日常管理。
3.4各业务副总
3.4.1 负责纸质客户信息打印申请批示。
3.4.2 监督部门人员实行客户信息保密工作。
3.5总经理负责客户信息需提供于公司外部使用时批示。
4、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源达公司
2014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