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区第六小学奖励性绩效工资
实施方案
为落实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
不断完善学校内部管理制度,充分调动全体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学校教育管理水平和办学效益,科学合理的体现奖励性绩效工资的考核分配原则,根据港区教育局指示精神。特制定《港区第六小学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尊重规律、以人为本,以德为先、注重实绩,激励先进、促进发展,客观公正、简便易行”的原则,以服务和促进和谐发展为目标,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为核心,着力构建符合教育教学和教师成长规律的,导向明确、标准科学、体系完善的教师绩效考核评价制度,激发和调动全体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提升教师的专业知识和能力,促进学校素质教育全面深入地实施。 二、实施原则
1、贯彻按劳分配、效率优先的原则。按照本校教师岗位设置、工作量、出勤情况、工作态度、工作业绩及对学校的贡献对国拨奖励性绩效工资进行校内再分配,适当拉开分配距离,向班主任、一线教师、骨干教师岗位及成绩突出的教师倾斜,充分体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分配原则。
2、兼顾平衡原则:由于教师工作的特殊性,工作的量与质难
以细化与平衡,只能采取相对平衡原则。
3、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全过程公开,切实做到公平、公正,确保安定、稳定,构建和谐校园。 三、领导机构
学校成立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高发彦
成员:张国强、程利勇、王志杰、李淑兰。
负责对教师班主任津贴、超课时津贴、超工作量津贴、优质服务津贴、教育教学成果津贴的考核,以及绩效工资的发放、解释等方面的工作,确保绩效工资公平、公正地发放。 四、分配对象
按国家规定执行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制度的本校正式的在编、在职、在岗人员。
五、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一)班主任津贴分配方案(班主任奖占全校奖励性绩效工资的7.22%)
每班配一名班主任。班主任津贴奖按班级规模大小,班主任工作情况,学校每月举行的班级评比,学年度综合考评得分计。
计算公式:班主任最后考核分=班主任各项考核分× 班主任津贴
(二)、超课时津贴(占全校总奖励性绩效工资的24.45%) 教师超出学校教师平均周课时,超课时津贴包括超工作量兼
课、自习辅导、经校领导同意的加班等。
超课时津贴按下列公式发放:
超课时津贴=超课时量×超课时津贴标准×科目权重系数。 (三)教育教学成果奖分配方案(占全校总奖励性绩效工资的29.93%)
学校月考、全区统考科目,其合格率、平均分、优秀率,教师积极参加课题研究,按时完成研究任务。在各类教师基本功比赛中获奖,履行岗位中无安全责任事故,被评为优秀德育工作者。以上各项期末考评总得分,按总得分予以分配。
(四)、优质服务奖(占全校总奖励性绩效工资的16.35%) 在节假日工作或值班作加班处理,加班应从严控制。积极完成学校布置的额外任务,主动承担份外工作,由教导处、总务处进行统计,并上报学校领导组,经学校绩效工资分配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决定,每期按教师总评得分予以分配。
(五)超工作量奖分配方案(占全校总奖励性绩效工资的22.05%)
全体教职工周工作量相加,得出学校各个岗位周工作量总和,除以全校教职工总数,得出学校教职工周人均工作量。期末按每位教师综合考评总得分分配。
六、其他具体事项
1、本方案经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领导组研究决定,教师代表讨论通过,全体教师同意(签名)实施本方案。
2、上述奖励性绩效工资以学期为单位结算。
3、奖励性绩效工资核算后要在校内进行公示,公示期限3天。教职工可在规定的时限内提出复核、申诉,领导小组必须严格执行规定,认真做好复核、申诉的答复工作。
4、校级领导的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发放原则与教师相同,但在校内不享受岗位津贴,岗位津贴的发放原则
5、除本实施方案规定的奖励性绩效工资外,学校不准利用任何账户、任何资金,以任何名义、任何形式发放或变相发放各种补贴、奖金和实物。
6、本方案中如有与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不符,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7、本方案解释权归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领导小组。
港区第六小学 2010年1月30日
港区第六小学奖励性绩效工资
实施方案
2010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