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习生管理办法为了加强实习生的管理,便于公司储备、培养人才,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适用范围
根据部门需求录用的国家承认学历的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无劳动手册),并已与公司签订《在校学生实习协议书》的人员。
二、实习期待遇
1.生活补贴:
公司按照实习生出勤天数,根据其学历情况给予标准为10-30元/天不等的生活补贴。其中:大专及以下学历10元/天,本科学历20元/天,硕士及以上学历30元/天。
2.交通补贴:
到上海本部实习者,公司可提供免费上下班班车,乘坐班车者应预交500元押金办理乘车卡,待退车卡时可取回押金;如自行乘坐公交上下班,可按10元/天的标准给予补贴。
3.电脑补贴
参加工程项目实习者,应自带笔记本电脑,由公司给予5元/天的补贴。
4.项目补贴:
参加工程项目实习者,享受项目差旅补贴20元/天,异地公出安排住宿。
5.科研奖金:
为鼓励学员参与技术中心的科研实习,可根据部门的考核意见发放300-500元/月的奖金。
三、考核安排
1.实习生应在按月在OFFICE IM系统的实习生考核流程中填写实习小结;
2.实习生考核情况将作为公司是否签订三方协议的依据之一。
四、补贴的发放
1.生活补贴和交通补贴按月发放,在次月初按部门提供的当月出勤天数结算;
2.项目补贴由本人填写报销单提交部门输入ERP,根据实际出勤天数报销;
3.交通补贴与项目补贴不可同时享受;
3.奖金根据部门的考核意见按季发放。
五、本管理办法由综合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和实施。
六、本办法自二0一一年一月一日起实施。
上海贝电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0一0年十二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