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旁站监理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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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一、工程概况 二、编制依据 三、旁站监理形式 四、旁站范围及内容 五、监理工作主要内容 六、旁站监理工作程序 七、旁站监理过程和方式

八、旁站监理人员应履行的主要职责 九、旁站监理的监督管理 十、旁站监理工作纪律

一、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海拉尔热电厂脱硫改造工程

1.2建设单位:华能伊敏煤电有限责任公司海拉尔热电厂 1.3设计单位:

1.4施工单位:黑龙江省火电第一工程公司 1.5监理单位:黑龙江电力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二、编制依据

2.1经批准的设计文件、施工组织设计和监理规划。 2.2有关技术标准、规范、规程。 2.3建设工程相关法律法规。

2.4建设工程承包合同、委托监理合同。

三、旁站监理形式:

3.1旁站监理方案由总监理工程师根据相关法规和本工程特点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编制并监督执行。

3.2现场监理人员在总监的指导下,负责具体实施。

四、旁站范围及内容:

4.1脱硫系统旁站项目 专业 分部工程 分项工程 备注 土建 专业 锅炉 专业 电气 专业 1.1 地基验槽 1.2 碾压回填 1、地基基础工程 1.3 混凝土浇筑 1.4 地下防水及防水细部构造 2、土方回填施工 土方回填及试验室取样 1、脱硫系统 1、全厂接地网安装 脱硫设备安装 五、监理工作主要内容:

5.1检查是否按照技术标准、规范、规程和批准的设计文件施工方案施工。

5.2检查是否使用合格的材料、构配件和设备,施工单位的管理人员质检员是否在岗。 5.3施工人员的技术水平,操作条件是否满足施工工艺要求,特殊操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5.4施工环境对工程的质量是否产生不利影响。

5.5施工过程中是否存在质量及安全隐患,对施工过程中出现重大质量和安全隐患,旁站监理人员应采取照相、摄像等手段予以记录。

六、旁站监理工作程序

6.1承包商必须根据本监理方案的要求,在需旁站监理的部位施工前24小时书面向监理报告。如果不报,擅自施工,监理将发停工令,停止施工,责令整改。

6.2 收到承包商的报告后,监理工程师应立即检查确认是否已具备施工条件。检查内容为: 6.2.1上道工序及其他专业在该部位的工程是否已确认合格。

6.2.2施工方案是否已经监理批准。 6.2.3施工设备、人员、材料等是否到位。 6.2.4安全设施是否符合相关要求。 6.2.5是否有影响施工的其他因素。

在以上条件均满足后,监理工程师应书面回复承包商,同意施工,并明确旁站人员姓名和到场时间。 6.3旁站人员在现场需检查的内容: 详见旁站监理人员应履行的主要职责

6.4 现场问题的处理方法:

旁站人员发现承包商有违反设施工规范和施工方案的,有权责令承包 商现场整改。并作好现场记录。

发现其施工活动已经或着可能危及工程质量的或有重大安全隐患的,应及时报告监理工程师和总监理工程师。由总工程师下达局部暂停施工指令或采取其他应急措施。承包商在接到通知后应立即停止施工,并妥善保护现场。如有重大安全隐患,必须尽快疏散全部施工人员。

承包商质检人员必须在场跟班,如无故不到,旁站人员可按本章相关条款处理。

如旁站人员对材料、设备质量情况有怀疑,应暂停使用并进行必要的检验和检查,承包商应给予积极配合。

6.5项目监理机构将旁站监理实施细则报送建设单位同时通知施工单位。

6.6项目监理机构督促旁站监理人员到位,定期检查旁站监理记录和旁站监理工作质量。

七、旁站监理过程和方式

7.1 落实旁站监理人员进行旁站,监理技术交底,配备必要的旁站监理设施。

7.2对施工单位人员、机械、材料、施工方法、安全措施及上道工序质量报验等进行检查。 7.3具备旁站监理条件时,旁站人员按本规定第三条内容实施旁站监理工作并做好旁站监理记录。 7.4旁站过程中,旁站监理人员发现施工质量及安全隐患时按规定及时上报。

7.5旁站人员应及时准确记录旁站监理内容,及时在旁站记录上签字,并要求施工单位签字确认。 7.6旁站记录的内容:旁站监理的部位和工序、时间、地点、气候的主要施工内容,发现或存在的问题及处理过程。详见《旁站监理记录表》。

7.7监理工程师应依据监理记录确认其部位或工程质量。

7.8工程施工验收后,旁站监理记录应及时归档。 7.9旁站监理一般应采用现场监督、检查方式。 八、旁站监理人员应履行的主要职责:

8.1旁站前检查施工单位的施工准备情况(质检员到岗、特殊人员持证上岗及机械设备准备情况)发现施工单位施工过程中有违反技术标准、规范、规程、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经批准的施工方案等行为时,旁站人员有权要求施工单位立即整改。

8.2在现场跟班、监督关键部位、关键工序并检查执行施工方案及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情况。 8.3检查进场建筑材料、构配件、设备质量检验报告等,并可在现场监督施工企业进行检验或者委托具有资格的第三方进行复检。

8.4旁站监理工作完成后及时提交完整准确的旁站监理记录。

8.5当发现施工过程中可能发生危害工程质量和安全情况时,及时制止并监督施工单位纠正,若发现重大的施工质量和安全隐患时,必须立即上报项目监理机构。

九、旁站监理的监督管理

9.1对施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要进行通报,并责令整改。 9.1.1不按时通知监理单位进行旁站监理的。 9.1.2拒不接受旁站监理人员监理的。

9.1.3拒不服从总监理工程师发出停工整改指令的。 9.1.4旁站监理记录上拒不签字的。

9.2监理单位按本方案的规定,认真执行监理细则确定的旁站内容,及时派监理人员履行职责。 9.3旁站监理人员在旁站监理过程中,施工单位不执行本方案时,旁站监理人及时报告专业监理工程师或总监理工程师处理。

十、旁站监理工作纪律

10.1旁站监理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在指定的施工地点对指定的工序实施旁站。不得无故不到,也不得擅自改变旁站内容。旁站期间不得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10.2对来自于承包商的任何违规行为必须及时予以制止,必要时要根据本方案的要求在第一时间报告专业监理工程师和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徇私舞弊,包庇纵容,更不得为不正当利益与承包商串通弄虚作假。10.3必须如实、准确的填写旁站监理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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