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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训理论考核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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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物质燃烧基本常识

(红色部分为我画的重点,其他的也要好好看)

一、燃烧的本质和条件 (一) 燃烧的本质

燃烧是一种放热发光的化学反应。燃烧必须同时具备三个特征,即化学反应、放热和发光,只具备一个或两个特征不能称为燃烧。

(二) 燃烧的条件

1.必要条件:任何物质发生燃烧必须具备三个条件,即可燃物、助燃物(氧化剂)和着火源。

2.充分条件:一定的可燃物浓度,一定的助燃物含量,一定的着火能量,三者相互作用。

二、燃烧类型

燃烧类型主要有闪燃、自燃、着火、爆炸。 (一) 闪燃

在一定温度下,易燃、可燃液体表面上产生足够的可燃蒸汽,与空气混合遇着火源产生一闪即灭的燃烧现象叫作闪燃。

(二) 自燃

可燃物质在没有外部明火等火源的作用下,因受热或自身发热并蓄热所产生的自行燃烧现象称为自燃。自燃包括受热自燃和本身自燃。

1、受热自燃。可燃物质在空气中,连续均匀地加热到一定温度,在没有外部火源的作用下,发生自行燃烧的现象叫作受热自燃。

2、本身自燃。可燃物质在空气中,自身发热经一定时间的积蓄使物质达到自燃点而燃烧的现象,叫作本身自燃。

(三) 着火

可燃物质与空气(氧化剂) 共存,达到某一温度时与火源接触即发生燃烧,当火源移去后,仍能继续燃烧,直到可燃物燃尽为止,这种持续燃烧的现象叫作着火。

(四) 爆炸

物质从一种状态迅速转变成另一种状态,并在瞬间放出大量能量,同时产生声响的现象叫爆炸。

爆炸浓度极限:可燃气体、蒸气或粉尘与空气的混合物,遇火源能够发生爆

炸的浓度范围。遇火源能够发生爆炸的最低浓度叫作爆炸浓度下限(也称为爆炸下限);遇火源能发生爆炸的最高浓度叫作爆炸浓度上限(也称为爆炸上限)。在火场上,常见的爆炸主要有以下三种:

1. 气体爆炸:可燃气体与空气混合后遇到明火或电火花等火源时发生爆炸的现象。

气体爆炸必须具备三个条件:气体本身具有可燃性;气体必须与空气混合达到一定的浓度;有点火源的存在。

2、粉尘爆炸:悬浮于空气中的可燃粉尘遇到明火或电火花等火源时发生的爆炸现象。

粉尘爆炸必须具备三个条件:粉尘本身具有可燃性;粉尘必须悬浮在空气中并与空气混合达到爆炸浓度;有足以引起粉尘爆炸的点火能量。

3. 容器爆炸:压力容器内的物质在化学反应或外部热量的作用下,急剧膨胀超过容器本身承压能力,发生能量释放,并产生声响的现象。如油罐、液化气钢瓶等的爆炸。火场上的容器爆炸,多数是在外部加热的情况下发生的。

三、热传播方式

火灾的发生、发展是一个火势发展蔓延、能量传播的过程。热传播是影响火灾发展的决定性因素。热量传播有以下三种途径:热传导、热对流和热辐射。

(一) 热传导

热传导是指热量通过直接接触的物体,从温度较高部位传递到温度较低部位的现象。影响热传导的主要因素是:温差、导热系数、导热物体的厚度和截面积。导热系数愈大,厚度愈小,传导的热量愈多。

(二) 热对流

热对流是指热量通过介质相互流动的方式,由空间的一处传播到另一处的现象。火场中通风孔洞面积愈大,热对流的速度愈快;通风孔洞所处位臵愈高,热对流速度愈快。热对流是热传播的重要方式,是影响初期火灾发展的最主要因素。

(三) 热辐射

热辐射是指以电磁波形式传递热量的现象。当火灾处于发展阶段时,热辐射成为热传播的主要形式。

四、火灾的发展过程

室内火灾发展一般分为三个阶段:火灾初起阶段、火灾发展阶段、火灾下降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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室外火灾一般无明显阶段之分,由于供氧充足,起火后很快便会呈发展阶段。 五、火灾和火灾分类 (一) 火灾

凡在时间或空间上失去控制的燃烧所造成的灾害称为火灾。 (二) 火灾的分类

根据物质的燃烧特性,火灾可分为A、B、C、D 、E五类。 (1) A 类火灾:指固体物质火灾。如木材、纸张等。

(2) B 类火灾: 指液体和可熔化的固体物质火灾。如汽油、植物油等。 (3) C 类火灾:指气体火灾。如煤气、液化石油气等。 (4) D 类火灾:指金属火灾。如钾、钠等。 (5) E 类火灾:指电气设施火灾。 六、灭火的基本方法

灭火的基本方法有四种,即冷却灭火法、窒息灭火法、隔离灭火法和抑制灭火法。

(一) 冷却灭火法

根据可燃物质发生燃烧时,必须达到一定温度的条件,将水或泡沫等灭火剂直接喷洒在燃烧物体上,使可燃物质的温度降低到燃点以下,不能继续燃烧。用水冷却灭火,是扑救火灾最常用的方法。

(二) 隔离灭火法

根据发生燃烧必须具备可燃物质的条件,将可燃物与着火源及助燃物隔离开来,使燃烧停止。如:关闭阀门,阻止可燃气体、液体流入燃烧区;拆除毗邻火场的易燃建筑,阻止火势蔓延等。

(三) 窒息灭火法

根据可燃物质发生燃烧必须在最低氧浓度以上才能进行的条件,通过采取措施防止空气流入燃烧区,或者用惰性气体稀释空气中氧的含量,使燃烧物质缺乏或断绝氧气而停止燃烧。

在火场上可用喷雾水流、水蒸气、惰性气体充入燃烧区域内,稀释氧气浓度。 (四) 抑制灭火法

就是利用可参与物质燃烧化学反应的灭火剂,终止物质燃烧的持续进行,达到灭火的目的。采用这种灭火方法可使用的灭火剂有干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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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危险化学品的分类与特性

目前常见的、用途较广的危险物品有2020 余种。这些物品不论是作为原料还是作为产品,一般都要经过加工、储存、运输等方式的输转,才能供给使用。从最初生产者到最终使用者的整个过程中,物品受到摩擦、震动、挤压、温湿度变化、混触等诸多因素影响最大,因而造成燃烧、爆炸和伤亡等事故的隐患也最多。由于危险物品本身的特性和品种的繁多,势必大大增加其流通过程中的危险性。为了加强对危险物品的安全管理,确保生命、财产安全,对危险物品进行科学的分类,研究各类危险物品的危险特性是十分重要的。

一、危险化学品的分类 (一) 危险化学品的定义

危险品系指有爆炸、易燃、毒害、腐蚀、放射性等性质,在运输、装卸和储存保管过程中,易造成人身伤亡和财产损毁而需要特别防护的物品。其特征是: (1) 具有爆炸性、易燃、毒害、腐蚀、放射性等性质;

(2) 在生产、运输、使用、储存和回收过程中易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毁; (3) 需要特别防护的。

一般认为,只要同时满足了以上三个特征,即为危险品。如果此类危险品为化学品,那么它就是危险化学品。

(二) 危险化学品的分类

根据灭火救援工作的实际,将危险化学品分为九大类: 第一类:爆炸品;

第二类: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 第三类:易燃液体;

第四类:易燃固体、自燃物品、遇湿易燃物品; 第五类: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 第六类:毒害感染性物品; 第七类:放射性物品 第八类:腐蚀品; 第九类:杂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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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危险化学品的危险特性 1、爆炸品

爆炸品系指在外界作用下(如受热、撞击等),能发生剧烈的化学反应,瞬时产生大量气体和热量,导致周围压力急剧上升,发生爆炸,从而对周围环境造成破坏的物品。

(1) 爆炸品的分类

爆炸品实际上是火药、炸药和爆炸性药品及其制品的总称。爆炸品按其爆炸危险性的大小分为以下五项:

①具有整体爆炸危险的物质和物品(整体爆炸,是指瞬间影响到几乎全部装入量的爆炸)。如:爆破用的电雷管、非电雷管、弹药用雷管、叠氮铅、雷汞等起爆药,梯恩梯、硝铵炸药、浆状炸药、无烟火药、硝化棉、硝化淀粉、油、黑火药及其制品等均属此项。

②具有抛射危险,但无整体爆炸危险的物质和物品。如:带有炸药或抛射药的火箭、火箭弹头、装有炸药的、弹丸、穿甲弹、非水活化的带有或不带有爆炸管、抛射药或发射药的照明弹、燃烧弹、烟幕弹、催泪弹,以及摄影闪光弹、闪光粉、地面或空中照明弹、不带雷管的民用炸药装药、民用火箭等均属此项。

③具有着火危险和较小爆炸或较小抛射危险或两者兼有,但无整体爆炸危险的物质和物品。如:速燃导火索、点火管、点火引信,二硝基苯、苦味酸钠、苦味酸锆、含乙醇超过25%或增塑剂超过18%的硝化纤维素、油井药包、礼花弹等均属此项。

④无重大危险的爆炸物质和物品。该项爆炸品的危险性较小, 万一被点燃或引爆,其危险作用大部分局限在包装件内部,而对包装件外部无重大危险。如:导火索、手持信号弹、响墩、爆炸铆灯、火炬信号、烟花爆竹,鞭炮等均属此项。

⑤非常不敏感的爆炸物质。该项爆炸品性质比较稳定,在燃烧实验中不会爆炸。如:铵油炸药,铵沥蜡炸药等。

(2) 爆炸品的火灾危险性

主要表现于其受到摩擦、撞击、震动、高热或其他能量激发后,就能产生剧烈的化学反应,并在极短时间内释放大量热量和气体而发生爆炸性燃烧。

①爆炸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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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敏感度。各种爆炸物品的爆炸,除由于本身的化学组成和性质决定它发生爆炸的可能性外, 如果没有必要的外界作用,爆炸是不会发生的。也就是说,任何一种爆炸品的爆炸都需要外界供给它一定的能量—— 起爆能。

③殉爆。殉爆是指炸药A(主爆药)爆炸后,能够引起与其相距一定距离的炸药B(从爆药)爆炸,这种现象叫做炸药的殉爆。

④毒害性。有些炸药,如苦味酸,TNT、油、雷汞、氮化铅等本身都具有一定毒性,且绝大多数炸药爆炸时能够产生诸如CO、CO2、NO、HCN、N2 等有毒或窒息性气体,可从呼吸道,食道甚至皮肤等进入体内,引起中毒。

(3) 爆炸品的其它特性:

①有些爆炸品与其他化学药品如酸、碱、盐发生化学反应,反应的生成物是更容易爆炸的化学品。

②某些炸药与金属反应,生成更易爆炸的物质,特别是一些重金属(铅、银、铜等)及其化合物的生成物,其敏感度更高。

③某些炸药光照易于分解。如叠氮银、雷酸银等。

④许多炸药具有较强的吸湿性,受潮或遇湿后会降低爆炸能力,甚至无法作用。如硝铵炸药、礼花弹、爆竹等。

2、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

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系指压缩、液化或加压溶解的气体。该类物品受热、撞击或强烈震动会增大容器的内压力,使容器破裂爆炸或致气瓶阀门松动漏气导致中毒或火灾事故。

(1) 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分类

①按其危险特性的分为易燃气体、不燃气体和有毒气体。 ②根据可燃性气体的爆炸下限浓度可把可燃性气体分成两级 ③可燃性气体按化学组成可分为有机气体和无机气体。

④为了便于研究、使用和管理,根据可燃气体在通常条件下的使用形态和危险特征分成以下五种类别:可燃气体、可燃液化气、燃烧液体的蒸气、助燃气体、分解爆炸气体等五种类型。

(2)危险特性

①易燃易爆性。可燃气体的主要危险性是易燃易爆,所有处于燃烧浓度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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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之内的可燃气体,遇着火源都能发生着火或爆炸, 有的可燃气体遇到微小能量着火源的作用即可发生爆炸。

②扩散性。处于气态的任何物质都没有固定的形状和体积,且能自发地充满任何容器。可燃气体的扩散特点是:比空气轻的可燃气体逸散在空气中可以无的扩散,易与空气形成爆炸性混合物,而且能够顺风飘荡,致使可燃气体着火爆炸和蔓延扩散。比空气重的可燃气体泄漏出来,往往漂流于地表、沟渠、隧道、厂房死角处等,长时间聚集不散,易遇着火源发生着火或爆炸。同时,比重大的可燃气体,一般都有较大的发热量,在火灾条件下易于造成火势扩大。

③可缩性和膨胀性。气体的体积会随温度的升降而胀缩,其胀缩的幅度比液体要大得多。

④带电性。如氢气、乙烯、乙炔、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等从管口或破损处喷射出时同样也能产生静电。静电荷产生的因素一是杂质,气体中所含的液体或固体杂质越多,多数情况下产生的静电荷也会越多;二是流速,气体的流速越快,产生的静电荷也越多。

可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 如设备接地,控制流速等。

⑤腐蚀、毒害性和窒息性。腐蚀性。主要是一些酸性或碱性的气体具有腐蚀性。如硫化氢、二氧化硫、二氧化碳、氨等均能腐蚀设备。

毒害性。压缩液化气体,除氧气和压缩空气外,大都具有一定的毒害性。因此,在处理这类有毒可燃气体或扑救这类气体火灾时,应特别注意防止中毒。

窒息性。压缩液体气体除氧气和压缩空气外, 都有窒息性。

⑥氧化性。可燃性物质与氧化性物质作用,遇着火源时才能发生燃烧。所以,氧化性气体是燃烧得以发生的最重要的要素之一。

3、易燃液体

易燃液体是指闭杯试验闪点低于61℃的液体、液体混合物或含有固体混合物的液体,但不包括由于存在其他危险已列入其他类别管理的液体。

(1)分类

根据易燃液体储运特点和火灾危险性大小的分类,我国《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将易燃液体分为甲、乙、丙三类。

甲类:指闪点<28℃的液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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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类:指28℃≤闪点<60℃的液体; 丙类:指闪点≥60℃的液体。 (2) 易燃易爆的危险特性 ①高度的易燃性。 ②蒸气的爆炸性。

③受热膨胀性。 ④流动性。

⑤带电性。多数易燃液体在灌注、输送、喷流过程中能够产生静电,当静电荷聚集到一定程度,则放电发火,有引起着火或爆炸的危险。

⑥毒害性。易燃液体大都本身或其蒸气具有毒害性,有的还有刺激性和腐蚀性。易燃液体蒸发气体, 通过人体的呼吸道、消化道、皮肤三个途径进入人体内,造成人身中毒。

4、易燃固体

易燃固体是指燃点低,对热、撞击、摩擦敏感,易被外部火源点燃,燃烧迅速,并可能散发出有毒烟雾或有毒气体的固体。但不包括已列入爆炸品的物质。根据燃点的高低,燃烧物质可分为易燃固体和可燃固体,燃点高于300℃的成为可燃固体。农副产品及其制品叫做易燃货物,属于可燃固体。燃点低于300℃的为易燃固体。化工原料及其制品属于易燃固体,但合成橡胶、合成树脂、合成纤维属可燃固体。 (1)分级

易燃固体的分级。易燃固体按其燃点的高低、燃烧速度的快慢、放出气体的毒害性的大小分成二级丙类易燃固体。 (2) 易燃固体包括的范围

①湿爆炸品。指用充分的水或酒精,或增塑剂以抑制爆炸性能的爆炸品。如按重量含水至少10%的苦味酸铵、二硝基苯酚盐、硝化淀粉等均属湿爆炸品。

②自反应物质。指在常温或高温下由于储存或运输温度太高,或混入杂质能引起激烈的热分解,一旦着火无须掺入空气就可发生极其危险的反应。特别是在无火焰分解情况下,某些可能散发毒性蒸气或其他气体的固体。这些物质主要包括脂族偶氮化合物、芳香族硫代酰肼化合物、亚硝基类化合物和重氮盐类化合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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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固体物质。

③极易燃烧的固体和通过摩擦可能起火或促进起火的固体。这类物质主要包括湿发火粉末(用充分的水湿透,以抑制其发火性能的钛粉、锆粉等),铈、铁合金(打火机用的火石),五硫化二磷等硫化物,有机升华的固体(如冰片、萘、樟脑等),火柴、点火剂等。 (3) 易燃固体的火灾危险性 ①燃点低、易点燃。 ②遇酸、氧化剂易燃易爆。 ③本身或燃烧产物有毒。

④兼有遇湿易燃性硫的磷化物类,不仅具有遇火受热的易燃性,还具有遇湿易燃性,如五硫化二磷、三硫化四氮等遇水能产生具有腐蚀性和毒性的可燃气体硫化氢。

⑤自燃危险性易燃固体中的赛璐珞、硝化棉及其制品等在积热不散的条件下,都容易自燃起火,硝化棉在40℃的条件下就会分解。

5、自燃物品 (1) 自燃物品的分级

自燃物品系指自燃点低(自然点低于200℃),在空气中易于发生氧化反应,放出热量而自行燃烧的物品,分为二级。

一级自燃物品:在空气中剧烈氧化,引起自燃或达到燃点能迅速燃烧。 二级自燃物品:在空气中缓慢氧化而能引起燃烧。 (2) 自燃物品包括的范围

自燃物品包括发火物质和自热物质两类:

①发火物质是指与空气接触不到5 分钟便可以燃烧的液体、固体或液体与固体的混合物。如黄磷、三氯化钛等。

②自热物质是指与空气接触不需要外部热源便容易自行发热而燃烧的物质。如赛璐珞碎屑,油纸,动、植物油,潮湿的棉花等。 (4) 自燃物质的危险特性

①遇空气自燃性。自燃物质大部分非常活泼,具有极强的还原性,接触空气后能迅速与空气中的氧化合,并产生大量的热,达到其自燃点而着火,接触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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剂和其他氧化性物质反应更加强烈,甚至爆炸,如黄磷遇空气即自燃起火,生成有毒的五氧化二磷。故须存放于水中。

②遇湿易燃危险性。硼、锌、锑、铝的烷基化合物类自燃物品,化学性质非常活泼,具有极强的还原性,遇氧化剂、酸类反应剧烈,除在空气中能自燃外,遇水或受潮还能分解自燃或爆炸。故起火时不可用水或泡沫扑救。

③积热自燃性。硝化纤维胶片、废影胶片、X光片等,在常温下就能缓慢分解,产生的热量,自动升温,达到其自燃点而引起自燃。

6、遇湿易燃物品

遇湿易燃物品系指遇水或受潮时,发生剧烈化学反应,放出大量易燃气体和热量的物品。遇水燃烧物质还能与酸或氧化剂发生反应,而且比遇水发生的反应更加剧烈,其着火爆炸的危险性更大。 (1) 遇湿易燃物品的分级和标准

根据遇水受潮后发生反应的剧烈程度和危险性大小,遇湿易燃物品可分为二级:

一级遇湿易燃物品。遇水或受潮时发生剧烈反应,产生氢气或其他易燃气体引起燃烧。

二级遇湿易燃物品。遇水或受潮时发生缓慢的反应,产生可燃气体而引起燃烧。

(2) 遇水燃烧物质的火灾爆炸危险性

遇水燃烧物质都具有遇水分解,产生可燃气体和热量,能引起火灾的危险性或爆炸性。这类物质引起着火有两种情况,一是遇水发生剧烈的化学反应,释放出的热量能把反应产生的可燃气体加热到自燃点,不经点火也会着火燃烧,如金属钠、碳化钙等;另一种是遇水能发生化学反应,但释放出的热量较少,不足以把反应产生的可燃气体加热至自燃点,但当可燃气体一旦接触火源也会立即着火燃烧,如氢化钙、保险粉等。遇水燃烧物质的类别多,遇水生成的可燃气体不同,因此其危险性也有所不同。

7、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

本类物品具有强烈的氧化性,在不同条件下,遇酸、碱、受热、受潮或接触有机物、还原剂即能分出氧,发生氧化还原反应,引起燃烧,有机过氧化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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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具有易燃甚至爆炸的危险性,储运时须加适量抑制剂或稳定剂,有的在环境温度下会自行加速分解,因而必须控温储运。有些氧化剂还具有毒性或腐蚀性。

(1)氧化剂的危险性

强烈的氧化性。氧化剂多为碱金属、碱土金属的盐或过氧化基所组成的化合物。其特点是氧化价态高,金属活泼性强,易分解,有极强的氧化性,本身不燃烧,但与可燃物作用能发生着火和爆炸。

受热、被撞分解性。在现行列入氧化剂管理的危险品中,除有机盐类外,都是不燃物质,但当受热、被撞击或摩擦时易分解出氧,若接触易燃物、有机物,特别是与木炭粉、硫磺粉,淀粉等混合时,能引起着火和爆炸。

可燃性。氧化剂绝大多数是不燃的,但也有少数具有可燃性。在氧化剂中,主要是有机盐类,如胍、脲等,另外,还有过氧化氢尿素、高氯酸醋酐溶液,二氯或三氯异氰尿素、四硝基甲烷等。

与可燃液体作用自燃性。有些氧化剂与可燃液体接触能引起自燃。如高锰酸钾与甘油或乙二醇接触,过氧化钠与甲醇或醋酸接触,铬酸丙酮与香蕉水接触等,都能自燃起火。

与酸作用分解性。氧化剂遇酸后,大多数能发生反应,而且反应常常是剧烈的,甚至引起爆炸。如高锰酸钾与硫酸,氯酸钾与接触都十分危险。

这些氧化剂着火时,也不能用泡沫灭火剂扑救。与水作用分解性。有些氧化剂,特别是活泼金属的过氧化物, 遇水或吸收空气中的水蒸气和二氧化碳能分出原子氧,致使可燃物质爆燃。

漂白粉(主要成分是次氯酸钙)吸水后,不仅能放出氧,还能放出大量的氯。 高锰酸钾吸水后形成的液体,接触纸张、棉布等有机物,能立即引起燃烧。着火时禁用水扑救,对于过氧化钠,过氧化钾等活泼金属的过氧化物也不能用二氧化碳扑救。强氧化剂与弱氧化剂作用分解性。

腐蚀毒害性。不少氧化剂还具有一定的毒性腐蚀性,能毒害人体,烧伤皮肤。如二氧化铬(铬酸)既有毒性,也有腐蚀性,故扑救这类物品火灾时,应注意安全防护。

(2) 有机过氧化物的危险性

有机过氧化物是一种含有两价的—O—O—结构的有机物质,也可能是过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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氢的衍生物。其危险特性可归纳以下几点:

①分解爆炸性。如过氧化二乙酰,纯品制成后存放24 小时就可能发生强烈的爆炸;过氧化二苯甲酰含水在1%以下时,稍有摩擦即能引起爆炸;过氧化二碳酸二异丙酯在10℃以上时不稳定,达到17.22℃时即分解爆炸;过氧乙酸(过醋酸)纯品极不稳定,在零下20℃时也会爆炸,浓度大于45%的溶液时,在存放过程中仍可分解出氧气,加热至110℃时即爆炸。

②易燃性。有机过氧化物不仅极易分解爆炸,而且特别易燃,有的非常易燃。如过氧化叔丁醇的闪点26.67℃。所以扑救有机过氧化物火灾时应特别注意爆炸的危险性。

③伤害性。有机过氧化物的危害性是特别容易伤害眼睛。如过氧化环己酮、叔丁基过氧化氢、过氧化二乙酰等,都对眼睛有伤害作用。

8、毒害品

毒害品是指进入肌体后,累积达到一定的量,能使体液组织发生生物化学作用或生物物理学变化,扰乱或破坏肌体的正常生理功能,引起暂时性或持久性的病理状态,甚至危及生命的物品。

(1) 毒害品的分类

①毒害品的分类标准。按其口服、皮肤接触和吸入粉尘或烟雾三种施毒方式所显示的毒性进行分类分级的标准

②根据毒害的化学组成,毒害品还可分为无机和有机两大类。

无机毒害品分为氰及其化合物类、砷及其化合物类、硒及其化合物类、磷及其化合物类、汞、锇、锑、铍、铊、铅、钡、氟、碲及其化合物等。

一是氰及其化合物类。如、氰化钙、氢氰酸等。这类毒害品,本身都不燃,但遇高热、酸或水蒸气时都能分出剧毒易燃的氰化氢气体。

二是砷及其化合物类。如砷酸钠、氟化砷、三碘化砷等。这类毒害品、本身都不燃,但遇明火或高热时,易升华放出极毒的气体。氟化砷遇酸、酸雾、水分也能放出毒气。三碘化砷遇金属钾、钠时还能形成对撞击敏感的爆炸物。

三是硒及其化合物类。如氧氯化硒、硒酸、硒化镉、硒粉等,这类毒品中的硒粉、硒化镉,遇高热或明火都能燃烧甚至爆炸。遇高热或酸雾、酸放出有毒、易燃、易爆的硒化氢气体。氧氯化硒、硒酸本身不燃,但能水解或潮解,放出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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量的有毒气体,具有腐蚀性。氧氯化硒能与磷、锰强烈反应。

四是磷及其化合物类。如磷化锌、磷化铝等,这类毒品本身不燃烧,但遇酸、酸雾、水及水蒸气都能分解出极毒,且易自燃的气体。

五是汞、锇、锑、铍、铊、铅、钡、氟、碲及其化合物等。这些物品大都本身不燃烧,但遇高热、酸、酸雾能放出有毒的气体。

有机毒害品分为卤代烃及其卤代物类、有机磷、氯、硫、砷、硅、腈、胺等化合物类、有机金属化合物类、芳香烃,稠环及杂环化合物类、天然有机毒害品类、其他有机毒害品类。

一是卤代烃及其卤代物(卤代醇、卤代酮、卤代醛、卤代酯……)类。如二氯甲烷等。这类毒害品绝大多数是燃烧液体,遇高热或明火燃烧,分解出有毒气体。

二是有机磷、氯、硫、砷、硅、腈、胺等化合物类,如丁腈、硝基苯胺、三苯基磷等,大多数是燃烧液体,有毒性,遇明火、高热可燃烧。

三是有机金属化合物类(汞、铅等),如有机汞粉剂农药,四乙基铅等,这类毒害品多是粉剂或液体,都可燃烧,遇高热分解,遇氧化剂反应。

四是芳香烃,稠环及杂环化合物类:如硝基苯、菲醌等。这类毒品都能遇明火燃烧,遇高热分解出有毒气体。

五是天然有机毒害品类, 如阿片生漆、尼古丁等, 均可燃。 六是其他有机毒害品类,如煤焦、沥青等。 (2) 毒害品的毒害性

①中毒的途径。毒害品的主要危险性是毒害性。毒害性则主要表现为对人体及其他动物的伤害。引起人体及其他动物中毒的主要途径是呼吸道、消化道和皮肤。

②影响毒害性的因素

一是溶解性。毒害品在水中的溶解度越大,越容易引起中毒。 二是挥发性。毒害品的挥发速度越快,越容易引起中毒。 三是颗粒细度。固体毒物的颗粒越小,越易使人中毒。

四是气温。气温越高则挥发性毒物蒸发越快,可使空气中的浓度增大。同时, 潮湿季节,人的皮肤、毛孔扩张, 排汗多,血液循环加快,更容易使人中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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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在火场上由于火焰的高温辐射,更须注意防毒。

(3) 毒害品的火灾危险性

从列入毒害品管理的物品分析,约%的都具有火灾危险性。归纳起来,有以下几点:

①遇湿易燃性。无机毒害品中金属氰化物和硒化物大都本身不燃, 但都有遇湿易燃性, 如钾、钠、钙、锌、银、汞、钡、铜等金属的氰化物,遇水或受潮都能放出剧毒性且易燃的氰化氢气体;硒化镉遇酸或酸雾能放出易燃且有毒的硒化氢气体。

②氧化性。在无机毒害品中,锑、汞、铅等金属的氧化物大都本身不燃,但都具有氧化性,如五氧化二锑(锑酐)本身不燃,但氧化性强,380℃时即分解;四氧化铅(红丹)。

③易燃性。在《危险货物品名表》所列的1049 种毒害品中有很多是透明或油状的易燃液体, 有的系低闪点或中闪点液体。如溴乙烷闪点小于零下20℃, 三氟丙酮闪点小于零下1℃,三氟醋酸乙酯闪点零下1℃,异丁基腈闪点小于3℃,四羟基镍闪点小于4℃,卤代烷及其他卤代物如卤代醇、卤代酮、卤代醛、卤代酯类以及有机磷、硫、氯、砷、硅、腈、胺等都是甲、乙类或丙类液体及可燃粉剂,马拉硫磷、一六茵五、一茵五九等农药都是丙类液体,这些毒品即有相当的毒害性,又有一定的易燃性。

④易爆性。毒害品当中的芳香族含2,4 两个硝基的氯化物,萘酚、酚钠等化合物,遇高热、撞击等都可引起爆炸,并分解出有毒气体,如2,4 二硝基氯化苯,毒性很高,遇明火或受热至150℃以上有引起爆炸或着火的危险性。

9、放射性物品

放射性物品系指放射性比活度大于7.4×104Bg/kg 的物质或物品。 (1) 放射性物品分类 ①放射性物品按物理状态分类

一类是固体放射性物品,如钴60、独居石等; 二类是粉末状放射性物品,如夜光粉、铈钠复盐等;

三类是液体放射性物品,如发光剂、医用同位素制剂磷酸二氢钠—P32 等; 四类是晶粒状放射性物品,如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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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类是气体放射性物品,如氪85、氩41 等。 ②放射性物品按放射出的射线类型分类

一类是放出α、β、r 射线的放射性物品,如镭226; 二类是放出α、β射线的放射性物品,如天然铀; 三类是放出β、r 射线的放射性物品,如钴60;

四类是放出中子流(同时也放出α、β或r 射线中的一种或两种)的放射性物品。如镭—铍中子流,钋—铍中子流等。 (2) 放射性物品的危险特性

①放射性。放射性物质可放射出α射线、β射线、r 射线、中子流。 ②毒害性。许多放射性物品毒性很大,如钋210、镭226、镭228、钍228、钍230 是剧毒的放射性物品;钠22、钴60、锶90、碘131、铅210 等为高毒的放射性物品,均应注意。

③不可抑制性。不能用化学方法中和使其不放出射线,而只能设法把放射性物质清除或者用适当的材料予以吸收屏蔽。

④易燃性。放射性物品除具有放射性外, 多数具有易燃性,有的燃烧十分强烈,甚至引起爆炸,如独居石遇明火能燃烧,铀、钍等,遇高温分解,遇有机物、易燃物都能引起燃烧,且燃烧后均可形成放射性灰尘,污染环境,危害人们健康。

⑤氧化性。有些放射性物品不仅具有易燃性,而且大部分兼有氧化性,如铀、钍都具有氧化剂性质。

10、腐蚀性物品

腐蚀性物品系指能灼伤人体组织,并对金属等物品造成损坏的固体或液体,其区分标准是:与皮肤接触在4 小时内出现可见坏死现象;或温度在55℃时,对20 号钢的表面均匀腐蚀率超过6.25 毫米/年的固体或液体。 (1) 腐蚀的基本类型

腐蚀破坏是自然界的一种普遍现象,腐蚀作用可分为化学腐蚀和电化学腐蚀两大类。

①化学腐蚀。单纯由化学作用而引起的腐蚀叫做化学腐蚀。

酸腐蚀。处于金属活动顺序表氢元素之前的金属与各种酸,特别是强酸,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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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盐酸、硫酸、、高氯酸、三氯乙酸等反应生成盐并放出氢气。

碱腐蚀。各种无机或有机的碱,特别是强碱(例如NaOH、KOH、NH4OH)都是腐蚀品,强碱是强腐蚀品,溅落到皮肤上可造成严重的灼伤,溅落到织物上可使织物损坏。

②电化学腐蚀。当金属和电解质溶液接触时,由化学作用而引起的腐蚀叫做电化学腐蚀,它和化学腐蚀不同,是由于形成了原电池而引起的,化学腐蚀和电化学腐蚀有时同时发生,不能截然分开。 (2) 腐蚀品的危险特性

①腐蚀性。腐蚀性物品与其他物质接触时,发生化学变化,使该物质受到破坏,这种性质叫腐蚀性。

一是对人体的伤害。腐蚀性物品的形态有液态和固态(晶体、粉状),当人们直接接触这些物品后,就会引起灼伤或发生破坏性创伤, 以致溃疡等; 当人们吸入这些挥发出来的蒸气,或飞扬到空气中的粉尘时,呼吸道黏膜便会受到腐蚀,引起咳嗽、呕吐、头痛等症状,特别是接触氢氰酸时,能发生剧痛,使人组织坏死,如不及时治疗,会导致严重后果。

二是对有机物质的破坏,腐蚀性物品能夺取木材、衣物、皮革、纸张及其他一些有机物质中的水分,破坏其组织成分,甚至使之炭化。

三是对金属的腐蚀性。在腐蚀性物品中,不论是酸性还是碱性,对金属均能产生不同的腐蚀作用。

②毒害性。在腐蚀性物品中,有一部分能挥发出有强烈腐蚀和毒害性气体,如氢氟酸等。

③火灾危险性。在列入管理的(编入号码的)335 种(类)腐蚀品中。约83%的具有火灾危险性,有的还有相当易燃的液体和固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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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建筑耐火性能

一、建筑构件的耐火性能 (一) 建筑材料的燃烧性能

建筑构件是由建筑材料组成的,如砖、砼、钢材、木材、化工建材等。建筑材料的燃烧性能指的是当建筑材料燃烧或遇火时所发生的一切物理和(或)化学变化。按照建筑材料的燃烧性能,我国将其分为四级:

A —— —不燃性建筑材料; B1—— —难燃性建筑材料; B2—— —可燃性建筑材料; B3—— —易燃性建筑材料。 (二) 建筑构件的燃烧性能

建筑物是由建筑构件组成的,如基础、墙壁、柱、梁、楼板、屋顶、楼梯等。建筑构件燃烧性能指的是构件燃烧或遇火时所发生的一切物理和(或)化学变化。建筑构件按其燃烧性能分为三类:

1、不燃烧体

用不燃材料制成的构件。这种构件在空气中遇明火或高温作用不起火、不微燃、不炭化。如砖墙、钢屋架、钢筋混凝土梁、楼板、柱等。

2、难燃烧体

用难燃材料制成的构件或用可燃材料制成而用不燃材料作保护层制成的构件。这种构件在空气中遇明火或高温作用难起火、难微燃、难碳化,且当火源移开后燃烧或微燃立即停止。如阻燃胶合板吊顶、经过阻燃处理的木门、水泥刨花板隔墙等。

3、燃烧体

用可燃材料制成的建筑构件。这种构件在空气中遇明火或高温作用会立即起火或发生微燃,而且火源移开后,仍继续保持燃烧或微燃。如木柱、木屋架、木梁等。

(三) 建筑构件的耐火极限 1、耐火极限的概念

对建筑构件按照时间—— 温度标准曲线进行耐火试验,从受到火的作用时起,到构件失去稳定性或完整性或绝热性时止,这段抵抗火的作用时间称为耐火极限,用小时表示。

2、耐火极限的判定条件

建筑构件耐火试验的目的是为了确定构件的耐火极限,由定义中知,建筑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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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是否达到了耐火极限有三个判定条件:

(1) 失去稳定性:如试件在试验过程中发生垮塌或变形量超过规定数值后,则表明其失去支持能力或抗变形能力。

(2) 失去完整性:如试件在试验过程中出现穿透性裂缝或穿火的孔隙。 (3) 失去绝热性:达到下列三个条件之一。 试件背火面测温点平均温度比初始温度升高了140℃; 试件背火面测温点任一点温度比初始温度升高了180℃; 试件背火面测温点任一点温度达到220℃。 3、影响耐火极限的因素

(1) 用难燃和越不易燃烧的材料做成的构件其耐火极限越高。 (2) 构件的截面尺寸越大其耐火极限越高。 (3) 构件的保护层越厚其耐火极限越高。 二、建筑物的耐火等级

1、建筑物耐火等级的分级标准

建筑物耐火等级是由组成建筑物的墙、柱、梁、楼板、屋顶承重构件和吊顶等主要建筑构件的燃烧性能和耐火极限决定的。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中将建筑物耐火等级分为四级,一级耐火性能最高,四级最低。

一般说来,钢筋混凝土结构建筑为一、二级耐火等级;砖木结构为三级耐火等级;以木柱、木屋架承重及以砖石等不燃材料或难燃材料为墙的建筑为四级耐火等级。

2、高层民用建筑耐火等级的分级标准 (1) 高层民用建筑的划分标准

高层民用建筑,系指十层及十层以上的居住建筑(包括首层设臵商业服务网点的住宅);建筑高度超过24m,且层数为二层及二层以上的公共建筑。建筑高度为建筑物室外地面到其檐口或屋面面层的高度,屋顶上的水箱间、电梯机房、排烟机房和楼梯出口小间不计入建筑高度。

(2) 高层民用建筑耐火等级的分级标准

根据高层民用建筑防火安全的需要和高层建筑结构的现实情况,将高层民用建筑的耐火等级分为两级。

三、火灾对建筑结构稳定性的影响 1、热能的影响

建筑发生火灾后,物质燃烧要放出大量的热能,这些热能要通过热传导、对流和辐射传递给建筑构件。建筑构件受热后,温度不断升高,建筑材料要发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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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和化学变化,随着受热时间的不断延长,其变化越大。当超过建筑构件的耐火极限,失去了支持能力或抗变形能力时,建筑结构就失去了稳定性。如混凝土构件,表面受热达到一定温度后,会发生块状爆炸性脱落现象,称为混凝土的爆裂。混凝土的爆裂会导致构件截面缩小和钢筋直接暴露于火中,造成构件承载力迅速降低甚至失去支持能力,发生倒塌破坏。

2、建筑构件燃烧的影响

建筑发生火灾后,能引起燃烧体和难燃烧体建筑构件的燃烧。建筑构件燃烧后,其截面积越来越小,承载力不断下降。当构件自身承载能力小于有效荷载作用下的压力时,构件破坏而失去稳定性。

3、轰然、爆炸的影响

建筑火灾会发生轰然,也可能引起室内爆炸物品的爆炸。轰燃会使室内的温度和压力突然升高,爆炸会产生强大的冲击波。压力和冲击波对建筑构件都有破坏作用,尤其是冲击波对建筑的破坏作用更大。建筑构件受到破坏或受到其他方向的冲击力而使建筑构件受力失去平衡时,就会失去稳定性。

四、 灭火对建筑结构稳定性的影响 1、灭火用水冷却作用的影响

当混凝土结构表面温度达到300℃左右时,其内部深层温度依然很低,灭火用水射到混凝土结构表面急剧冷却,使表面混凝土中产生很大的收缩应力,造成构件表面出现很多由外向内的裂缝,使结构产生严重破坏,降低了建筑结构的稳定性。

2、灭火用水化学作用的影响

当混凝土结构温度超过500℃以后,从中游离的CaO遇到喷射的水,发生熟化,生成Ca(OH)2,体积迅速膨胀,造成混凝土强度急剧下降,其稳定性也随之下降。

3、灭火射水冲击力的影响

灭火用水喷射到建筑构件上,会产生一定的冲击力,这种冲击力会导致墙面、吊顶等脱落,也会导致一些本来就不很稳定的构件变形、倾斜甚至倒塌。

4、水渍的影响

有的建筑构件被灭火用水浸湿或浸泡后,其抗压、抗拉及黏结强度会减弱。从而造成建筑构件的稳定性减小。在用水扑救火灾荷载较大的楼层火灾时,如仓库火灾。未燃烧的物资会吸收大量的灭火用水,增加其重量。当重量超过楼板的承重能力时,楼板就会被压塌,稳定性被破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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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常见火灾扑救中的安全防护

一、高层建筑火灾扑救中的安全防护(有两题大题) 1、常见影响消防员行动安全的潜在危险性: (1)可燃气体积聚发生“轰燃”伤害; (2)玻璃幕墙爆裂后形成“玻璃雨”伤害; (3)举高消防车操作不当致人伤害;

(4)垂直铺设水带固挂不牢或施放脱手坠落造成伤害; (5)高压供水接口脱节崩出造成伤害。 2、防止“轰燃”应采取的措施:

(1)打开密闭房间门窗前,水手应拉下面罩,做好射水准备;

(2)开门时,水手应位于门窗一侧,并缓慢开启一条门缝。当发现室内温度高、烟雾浓时,应在使用直流水向室内顶棚射水,冲散积聚于顶棚内燃烧生成的气体,大量的水蒸气析出后,方可逐步扩大开门面积,深入内攻;

(3)外部破拆应位于窗口的一侧,先破高于头部上方的玻璃,当发现温度高、烟雾浓,应使用直流水向室内顶棚射水,冲散积聚于顶棚的燃烧生成气体,待大量水蒸气析出后方可逐步扩大破窗面积;

(4)当开门或破窗发现温度不高、烟雾不浓,应视情逐步扩大开门和破窗面积深入内部侦察。

3、破拆玻璃幕墙的安全措施:

(1)非必要情况一般不得轻易破拆玻璃幕墙实施进攻和排烟;

(2)根据高度和风力,要评估破拆玻璃的散落范围,确定警戒区域,设臵安全观察员;

(3)实施破拆的消防员要做好高空作业的安全保护,带好防护手套; (4)要用绳索系住破拆工具,防止破拆工具脱手坠落; (5)检查破拆工具的牢固性,防止锤柄分离坠落; (6)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必须由外向内进行破拆; (7)破拆玻璃幕墙应选择上方两角部位。 4、防止“玻璃雨”应采取的安全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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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消防车辆停靠应位于燃烧部位正下方的上风方向,并同警戒区域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

(2)消火栓位于燃烧部位的正下方必须使用时,应用水带代替吸水管供水,并用竹片板等进行覆盖保护;

(3)严禁消防人员进入划定的警戒区域。 5、举高消防车安全作业要求:

(1)要了解路基和举高车支腿伸展点的承载能力,尽量避开化粪池、窨井盖处等;

(2)停靠位臵应满足梯臂伸展的净空要求,特别要防止触及高压电线; (3)利用举高车工作斗作业必须在额定负载内进行;利用直臂云梯靠墙疏散人员时,每人间隔5m 为宜,并做好相应的保护;

(4)梯臂没有靠墙时,只能使用固定水,不得使用移动水射水; (5)不得使用举高车悬空吊升水带出水或直接吊升重型器材; (6)风力较大时应使用固定绳对梯臂进行保护。 6、直接供水水带铺设的安全要求:

(1)一次性登高施放水带时,地面人员必须在水带接口(牵引绳)落地后方可接应;

(2)严禁消防员站在打圈的水带中间,防止缠腿; (3)选择牢靠的固定点用绳索对上层分水器进行加固;

(4)水手出水时不得将水背带系于颈部,以防分水器固定绳断裂移位时发生危险;

(5)水带垂直部位应选择合适点予以加固;

(6)垂直铺设水带90 度转弯时,应采取必要的防止磨损和坠落的保护措施。 7、高层供水要求:

(1)驾驶员供水时应缓缓升压,防止供水线路受力过大发生意外,并造成车辆机械性损伤;

(2)消防员不得位于水泵出水口处、二道分水器出水口处、地面水带接口处和垂直部位水带的底部;停水泄压时,应先开启二道分水器泄水,再开启泵浦出水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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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二道分水器泄水后,前方车辆先停,直至停靠消火栓的车辆; (4)对地面二道分水器要尽可能地进行固定,以防泄压时跳动和移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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