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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实践经验对宁夏发展绿色金融的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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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实践经验对宁夏发展绿色金融的启示

缪纾

【摘 要】2017年6月,批准了五省区建立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的方案,五省八地市从发展绿色金融事业部、扩大绿色信贷和绿色债券发行、发展绿色基金、加快发展绿色保险、建立环境权益市场、建立绿色信用体系、强化支持等多个方面进行了部署.五地试点各有侧重.笔者以浙江衢州实践为例,适当结合部分其他绿色金改实验区相关经验,根据宁夏实际,对宁夏发展绿色金融提出相关建议. 【期刊名称】《吉林金融研究》 【年(卷),期】2018(000)011 【总页数】6页(P15-20)

【关键词】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启示 【作 者】缪纾

【作者单位】中国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宁夏银川 750000 【正文语种】中 文 【中图分类】F830

2017年6月,批准了五省区建立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的方案,五省八地市从发展绿色金融事业部、扩大绿色信贷和绿色债券发行、发展绿色基金、加快发展绿色保险、建立环境权益市场、建立绿色信用体系、强化支持等多个方面进行了部署。五地试点各有侧重。在试点过程中,强调五省市应当把握住以制度创

新推动绿色产业发展的主线,同时根据各地经济实力、禀赋特色,进行差异化试验,目标是探索出多套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以点带面,完善我国绿色金融体系。比如,浙江省和广东省经济基础较好,产业较为集中,改革的创新试验主要围绕传统产业升级进行,浙江省湖州市侧重金融支持绿色产业创新升级、衢州市侧重金融支持传统产业绿色改造转型,广东省则更加积极地开展新能源汽车金融产品创新。贵州省和江西省绿色发展的环境基础较好,在发展经济的过程中,根本上是要避免重走“先污染再治理”的发展模式,为欠发达地区探索出一条兼顾经济与绿色的发展之路。地区自然资源丰富,在发展风能、太阳能等清洁能源方面具备得天独厚的先天优势。笔者以浙江衢州实践为例,适当结合部分其他绿色金改实验区相关经验,根据宁夏实际,对宁夏发展绿色金融提出相关建议。 一、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实践经验介绍 (一)加强组织领导,营造工作氛围

一是建立工作机制。成立由任组长的衢州市绿色金融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金融局和人民银行,采取双牵头的工作机制。按照职责分工,设立综合、绿色银行、绿色保险、绿色证券、绿色债券、绿色基金6个工作组。建立绿色金融工作联络员机制及银行业绿色金融协调机制。邀请发改、财政、环保、金融等各方面专家,成立衢州银行业绿色金融工作专家组。

二是研究绿色金融发展蓝图。根据市授权,人民银行衢州市中心支行牵头委托财经大学气候与能源金融研究中心专家组编制《衢州市“十三五”绿色金融发展规划》。

三是完善考核配套机制。市层面,明确各相关部门研究绿色金融投资评估机制、建立绿色金融交易平台、探索绿色金融监测及信用体系等具体工作任务。金融机构层面,出台《衢州市银行业金融机构考评奖励办法》,将金融机构推进绿色金融工作的进展和成效纳入评估、评价及监管体系。同时,定期向市报送绿

色金融工作进度,确保责任明确、传导到位。制定《衢州银行业创新发展绿色金融的指导意见》,建立绿色金融跨部门协作、人才保障、风险共担、信息共享、监测评价五项保障机制。

四是努力形成工作共识。邀请总行研究局首席经济学家、绿色金融专业委员会主任马骏在理论中心组学习扩大会上为全市四套班子及市级机关部门授课;分别邀请绿色金融专业委员会王遥副秘书长、殷红副秘书长围绕绿色金融国际经验和绿色金融体系构建等主题为市绿色金融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金融机构负责人授课;组织金融机构参加绿色金融专业委员会举办的绿色金融研讨班;联合市金融办、、环保局、财政局、银监局举办“绿色金融”专题(组)中心组联合学习会,共同探讨衢州绿色金融发展大计。联合市总工会开展“绿色金融劳动竞赛”,营造金融机构发展积极开展绿色金融创新的氛围。 (二)突出创新导向,推进金融业绿色发展

一是积极推进绿色金融机构创建。按照“试点先行、龙头示范、法人探路”的工作思路,2016年12月授牌辖内首家 “绿色金融试点行”。2017年起着力培育绿色金融试点行14家、示范行6家,机构类型覆盖面达到100%,对培育一年后考核合格的支行将正式授牌。全市银行机构均将“环保一票否决”纳入信贷管理全流程,推动部分银行建立绿色信贷“四优先”服务通道(即“优先受理、优先审批、优先放贷”以及资金“优先保障”)。人民财产保险衢州分公司在系统内率先设立绿色保险事业部,招聘安全工程、环保工程专业人才,推动绿色保险创新,并取得初步成效。

二是积极推进绿色保险创新。在浙江省开展“五水共治”背景下,创新推出“监管、财政扶持、企业运作、保险联动”的生猪保险与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联动机制,通过生猪统保推进“五水共治”,生猪投保率、死亡生猪无害化处理率、死亡生猪理赔率均实现100%,该模式引发了全国关注。针对衢州重化产业比重高、涉危化

品生产企业多、企业风险分担机制不健全等情况,按照“险种综合、费率优惠、服务创新”的原则,在全国率先试点安全生产和环境污染综合责任保险项目,集成安全生产事故责任、环境污染事故责任、危险品运输责任三项险种,市对参加保险企业进行补贴。截至2017年9月末,已在全市107家企业实施,提供风险保障超110亿元,相关做法得到省领导批示肯定。 (三)坚持多措并举,推动绿色融资多元化

一是大力发展绿色信贷。将信贷资金优先支持环境治理建设项目和绿色低碳循环经济领域,加快退出“两高一剩”行业。人民银行衢州市中支出台了《衢州市排污权抵押贷款暂行规定》,加强与市环保局的协作,排污权抵押贷款业务从无到有、快速发展。推进本地金融机构支持绿色PPP项目6个,发放贷款4.68亿元。开化县创新设立“绿色金融资金风险池”,首期规模1500万元,有效撬动绿色信贷投入,截至2017年上半年已累计为53家小微绿色企业发放2399.6万元贷款。截至2017年三季度末,全市绿色金融贷款余额286.26亿元,比年初增加162.02亿元,同比增长53.32%,高于各项贷款平均增速34.42个百分点。绿色贷款占全部贷款的比重为14.96%,较去年同期提高3.36个百分点。

二是积极推进各类绿色债券发行。市组织召开绿色金融债券发行工作协调会。邀请中债增公司、国际信用评估公司开展绿色金融债券发行业务培训。2017年已经完成全市绿色金融债券项目库梳理工作,累计入库项目132个,总投资810亿元。目前,稠州银行从提供的绿色项目中选取对接了37个项目,总投资126亿,意向融资70亿,已上报第三方机构(安永)认证,承销商国泰君安。鼓励企业利用绿色企业债和绿色公司债等绿色债务融资工具开展节能减排改造和绿色项目创新,目前龙游国资公司拟发行不超过16亿元的企业债券已报国家审批。

三是大力推广绿色PPP模式。截至2017年6月末,衢州市投入运营的绿色PPP

项目6个,总投资7.51亿元,引入社会资本共2.99亿元;已签约在建的绿色PPP项目9个,总投资共30.37亿元,引入社会资本共30.07亿元。全市绿色PPP项目主要涉及市政设施、公共服务、能源开发及生态保护类,投资回报方式主要依靠使用者付费或与财政补贴结合、付费。项目融资结构包括股权、债权、自由资金及银行贷款相结合。

四是运用绿色基金撬动社会资本投向绿色产业。衢州市设立绿色产业引导基金,采取母子基金的构架运行,通过与社会资本合作设立不同的子基金以及少量直接投资的模式进行具体的投资运作,首期规模10亿元。截至6月末,已到位的母基金4亿元,并以3亿元参股设立了中农产业基金、科技创新引导基金、华海新能源科技产业基金和海邦巨擎基金等5个子基金,带动其他社会资本投资共12.5亿元,已完成项目投资7.98亿元,有力地推动了全市产业结构的调整及转型升级。同时积极对接世界银行绿色产业基金项目。 (四)强化机制保障,夯实绿色金融基础配套

一是推进绿色信用体系建设。积极构建绿色金融信息共享平台(简称“共享平台”)。2017年,已明确了共享平台向衢州市公共数据平台的数据采集路径,确定了“绿色金融”信息共享平台信息采集的资源目录,并拟外包共享平台软件设计。衢州市公共数据平台软件一期工程完成后,即将向共享平台发送信息。与市人保财险衢州分公司签署协议,将部分企业投保安环险情况纳入企业征信系统。 二是建立风险补偿、费用补贴机制。启动1500万元“绿色资金风险池”项目,用以覆盖3.38亿元绿色信贷项目风险。在安全生产和环境污染综合责任保险项目中,市分别为参保企业提供50%保费金额补贴,为保险公司提供30%保费金额补贴(最少不低于100万元)。

三是探索构建绿色金融监测体系。制定《衢州银行业绿色金融监测制度》,共设计140个指标,涵盖绿色信贷业务、绿色金融结算、绿色金融产品等六大方面,定

期监测辖内绿色金融发展状况和风险情况。建立《衢州市绿色企业监测制度》,依托工业景气监测平台开展监测分析,有效扩大绿色金融监测覆盖面,切实提升数据精准度,为全面监测评估辖内绿色金融开展情况提供重要的数据支持。

四是深化实施“智慧支付工程”。推动金融IC卡、手机近场支付、扫码支付、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等绿色支付方式在经济、政务、生活领域的广泛应用。截至2017年末,已创建“智慧公交”线路9条,在全市400余量公交车推广“智慧支付”终端;创建“智慧菜场”4个,累计交易7682笔、金额136.53万元;创建“智慧医院”13家、“智慧景区”2个、“智慧校园”6个、“智慧社区”4个。 二、当前宁夏发展绿色金融存在的问题

(一)绿色金融发展碎片化,未能形成有效体系

一是绿色理念提出时间较短。“绿色发展”作为五大发展理念之一,是2015年10月正式提出的。2016年8月G20峰会前夕,人民银行等七部委发布了《关于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指导意见》,“绿色金融”的理念才慢慢被大众所熟知。“生态立区”战略于2017年11月正式提出。由于这一理念提出时间较短,对绿色金融的积极作用没有充分的理解,导致宁夏部门、经济主体乃至金融机构对发展绿色金融的内生动力都有待提升。大多企业在主动向绿色发展转化的意识还不强,追逐的仍然是眼前的短期利益而非长远利益。二是未能形成统一的绿色金融发展体系,绿色信贷、绿色信息共享以及绿色保险等在我区都有不同程度的发展,但是未能在战略层面形成统一协调有效发展,发展成效受限。 (二)绿色金融组织体系还不健全

一是层面没有推动绿色金融发展的领导小组,对绿色金融推动绿色发展的重要作用认识不足,各项工作领导和协调起来困难较大。二是缺少绿色金融专营机构或部门,绿色金融支持经济转型升级的作用还有待进一步发挥。三是缺乏有能力、有资格的绿色金融中介和研究机构。

(三)绿色金融的顶层设计难以落地

目前,国家出台的涉及绿色金融的文件均为部门规章,层级最高的文件为2016年8月七部委发布的《关于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指导意见》,约束力不强,多数激励为导向性、倡议性的,能否落地、落实,关键取决于各级及有关部门对绿色金融的重视程度,缺乏明确的考核约束机制。在绿色金融标准方面,虽然七部委文件界定了绿色金融相关概念,但是对绿色信贷、绿色项目、绿色保险等涉及的“绿色标准”不统一、不明确,影响绿色金融业务的创新。如银监会《绿色信贷指引》对绿色信贷的内涵界定较为原则,导致金融机构绿色信贷统计口径不一致,存在较大的随意性。在绿色保险方面,目前国家对环境高风险领域仍没有实施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制度,影响绿色保险的推进。 (四)绿色发展的融资方式较为单一

目前宁夏绿色融资渠道仍然以信贷为主,难以满足绿色发展中多样化融资需求。全区上市公司有限,绿色企业债发行存在很大困难。同时风险投资和私募资金数量较少、规模较小,融资渠道狭窄,投资渠道单一,对接平台建设不足,尚未形成多层次、多渠道的战略性新兴产业投融资体系,难以满足战略性新兴产业研发投入大、成果快速产业化的需要,亟需加快绿色金融发展,丰富绿色融资渠道。 (五)发展绿色金融的生态环境和基础设施建设还有待优化

一是缺乏有效的风险补偿等配套支持。宁夏经济体量小,财政收入有限,财政资金运用较为碎片化,与金融经济的融合程度不高,引导、激发社会资本进入绿色领域的杠杆撬动作用不强。而绿色项目投资大、回收周期长、回报率低,且具有很强的环境外部性,在目前缺乏完善的支持和激励机制情况下,金融机构、社会资本参与绿色项目、绿色金融的积极性不高。二是绿色资源要素交易市场不完善。自然资源、环境资源使用权益等绿色金融标的物的资产化、资本化是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基础。目前宁夏缺乏完善的绿色资源要素交易市场。

三、相关建议

(一)根植绿色金融发展理念,明确绿色金融发展方向

“生态立区”战略的正式确立,为宁夏发展绿色金融提供了有利契机。一是通过邀请国内绿色金融领域知名专家学者为相关领导和人员授课,讲述绿色金融在促进地区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方面的重要作用,介绍国内相关典型案例。二是建议能够建立对绿色发展的业绩评价机制,将环境改善等指标纳入考核体系,可考虑研究编制地方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定期公布,作为评价地方“环境表现”的指标之一。三是尽快明确宁夏发展绿色金融的重点方向,从全国五省八地市改革创新实验区来看,各地发展绿色金融均有侧重,在不同领域进行先行先试点,建议根据宁夏实际尽快明确发展绿色金融的重点方向,有针对性有重点的发展区域绿色金融。例如,是否能够考虑在宁夏实施绿色金融与普惠金融协调发展战略,普惠金融和绿色金融是“协调、绿色、共享”发展理念在金融市场的具体落实,也是有效促进宁夏“生态立区”和“脱民”两大战略紧密结合的重要抓手,两者的协调发展不仅能够直接地改善对小微企业、“三农”和贫困人群,以及生态建设等领域的金融服务水平,助力“美丽中国”建设,更有助于深化金融市场创新、鼓励更广泛的创新创业和民间投资,降低全社会交易成本、减少信息不对称,对宁夏实现绿色发展和包容性增长具有重要意义。此外,绿色金融支持生态和环境治理,优化生态环境质量、增加生态产品和服务供给,能够最平等地提升最广大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低收入群、“三农”及贫困地区人群,居住和生活条件差、自我保护能力弱,农业生产又直接受天气、环境影响,因而是受到环境污染、生态破坏,以及气候变化威胁最为敏感的人群。从这个角度看,发展绿色金融,推动宁夏绿色发展和环境生态治理,同样也是提升地区间协调和人群间公平的有效途径,与普惠金融的发展目标相一致。

(二)完善绿色金融组织体系,保障各项工作稳步推进

一是建议成立由地方主要领导任组长的绿色金融成立由市绿色金融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纳入发改、财政、经信、环保等相关部门,统筹绿色金额的发展方向,协调发展中需要解决的各类问题;各金融相关部门(银、证、保)按照各自职能成立绿色金融工作专班,在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在绿色信贷、绿色保险、绿色债券等不同领域进行实践。二是建议设立地方性金融机构的绿色银行事业部,明确绿色银行专营机构的经营管理要求,建立有别于传统银行业务的绩效考核办法,在需要重点突破的地区、行业或者企业进行绿色金融的实践。三是建议在宁夏金融学会下成立绿色金融专业委员会,部分试点地区以及邻省甘肃都已经成立绿金委,绿金委的成立不仅可以有效对接中国金融学会绿色金融专业委员会,寻求各种支持,还可发挥其专业化研究、资源整合、宣传引导等积极作用,提升绿色金融的影响力。四是建议引进第三方评估机构。引进第三方评估机构在宁设立分支机构,与地方相关部门合作共同建立动态的“绿色企业库”,对纳入企业库的企业给予贴息、担保等支持措施。五是时机成熟时可考虑建立绿色融资担保公司。 (三)建立和完善绿色金融货币支持体系

一是将绿色信贷纳入宏观审慎评估体系。将绿色信贷占比纳入宏观审慎评估“信贷执行情况”重要内容,绿色信贷余额占全部贷款余额低于一定比例的得15%分,绿色信贷余额占全部贷款比例适中的得30%分,绿色信贷余额占全部贷款余额大于等于一定比例的得满分。二是将评级达标的绿色信贷资产、绿色债券纳入人民银行再贷款合格质押品范围。对绿色信贷占比高、增速快的金融机构优先办理再贷款和再贴现,对绿色信贷占比低于一定比例的金融机构原则上不给予再贷款和再贴现支持。三是可考虑将绿色信贷纳入金融机构央行评级。将绿色信贷增长情况作为投保机构存款保险评价的内容之一,体现投保机构公司治理工作的内容。四是将绿色信贷纳入银行业综合评价。将金融机构支持宁夏经济绿色发展等方面的绿色信贷发放情况作为执行货币信贷、改善金融服务、促进地方经济发展的

重要内容。五是要根据环保,健全和完善绿色信贷相关和机制,制定切合实际、可操作性强的信贷指导目标、产业投向标准和环境风险评级标准,细化“绿色信贷”操作办法和污染行业信贷指南,为金融机构“绿色信贷”评贷审贷提供技术支持。

(四)完善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体系

一是加强绿色信贷产品创新。指导和鼓励金融机构服务企业转型升级,考虑绿色信贷服务与企业转型升级发展要求相衔接。可运用项目融资的方式,支持企业收购、兼并和技术改造,充分利用项目融资具有的“项目导向”和“风险分担”特征,通过融资租赁、BOT等多种融资方式对融资结构和信用保证结构做出恰当的安排,满足商业银行对项目收益和风险的要求,消除商业银行在绿色金融支持传统制造业转型升级过程中面临的制约因素。二是完善绿色直接融资模式。完善绿色基金模式,依托银川市产业基金,引导其参与绿色项目,撬动引导民营资本设立和投资绿色基金。探索开展绿色PPP,引导更多社会资金投入环境治理。鼓励相关金融机构发行绿色金融债券或向上级行争取绿色金融债资金投向宁夏。三是实施绿色支付工程。大力推广移动支付便民示范工程,推动金融IC卡、网上银行、手机银行和手机支付、扫码支付等绿色支付方式在经济、政务、生活领域的广泛应用。推广电子商业汇票等绿色支付工具,探索电子商业汇票再贴现倾斜,对绿色产业链核心企业,鼓励银行机构通过电子商业汇票的方式支持其上下游企业发展。鼓励和支持地方性金融机构研究开发碳账户产品,培养社会公众绿色支付的习惯和意识。 (五)进一步完善绿色保险保障体系

一是拓宽绿色保险险种,在吴忠奶牛养殖保险、能繁母猪保险无害化处理成功实践的基础上,扩大宣传影响,必要时可在全区推广。支持保险机构推出更多与安全相关、与环境相关、与绿色相关、与惠民相关的保险产品,参与区域治理和治理体系现代化建设。二是对相关企业实施保费补贴。如对高新技术企业等相关企业主体实

施保险补贴,按照保险保费的一定比例予以补助。实施科技型中小企业专项贷款保证保险保费补贴,对符合条件的取得科技型中小企业专项贷款的企业,按贷款本金的一定比例给予保费补贴。 (六)完善绿色金融支撑体系

一是向上争取更多支持。争取国家在重大改革事项和重大项目引进、财政扶持、金融机构引进等方面的支持,鼓励金融机构向上争取和资源倾斜。二是适当加大资金保障力度。适当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力度,设立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建设专项资金,综合运用财政奖励、贴息补助、风险分担、购买服务等举措,增强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的内生动力。三是完善相关激励机制。对金融机构发放的绿色贷款、承销发行的绿色债券或绿色资产证券化产品给予补助支持,对金融机构为绿色小微企业发放的信用贷款给予一定比例的风险补偿,对绿色金融产品创新、绿色金融新业态发展给予支持,对在绿色信贷方面表现优异的金融机构在再贷款、再贴现等货币工具上给予倾斜,在监督检查、业务试点等方面实施差别化的监管。

(七)建立绿色金融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可考虑依托大数据资源,建立绿色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平台以绿色为特色整合信用信息资源,征集金融、环保、质量监督、工商登记、食品药品安全、安监、纳税、诉讼与执行、住房抵押、土地抵押、进出口、社保、用电、用水等信用信息,搭建全区统一的绿色金融信息数据库,为金融机构和相关部门提供绿色信用信息,为个人、企业提供绿色信用增值服务,为经济主体提供更广泛的生态数据和绿色金融产品服务。

(八)完善绿色金融风险防范管控体系

建立健全绿色金融风险预警机制,健全客户重大环境和社会风险的内部报告制度、公开披露制度、与利益相关者的沟通互动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积极稳妥做好风险

化解和处置工作,促进绿色金融持续健康发展。由金融监管部门牵头,联合、经信、等部门,建立健全风险监测、预警、防范、化解机制,进一步加快不良资产处置,努力实现不良额、不良率双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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