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领巾事件的提醒
近日西安市未央区第一实验小学为一些所谓表现不好的学生佩戴“绿领巾”引发一场备受争议的“绿领巾”风波。学校公然出现绿领巾,有些吊诡,甚至有些离经叛道,于是乎触动公众敏感神经,由此遭到诟病,甚至著名主持人白岩松都佩戴“绿领巾”以示支援。众多非议声中,亦有人指出,“绿领巾”不是新闻,不必对其上纲上线。笔者同意第一种观点,但是笔者同时认为在两种声音相互交杂,火拼时,我们是否应该静下心来想想绿领巾本身带给我们的提醒?
其一,应当重温对红领巾特定含义的认识。小时候我们就被教育:红领巾是五星红旗的一角,由先辈烈士用鲜血染红的,是庄严和敬畏的象征。众所周知,红领巾是少先队员的标志,根据《中国少年先锋队队章》等相关规定,红领巾的颜色当然是红色。由于红领巾有其特定含义,因此,任何对红领巾的更改,都是对红领巾认识的异化。早在2004年,共青团就在全国追查“变色红领巾”事件,叫停这种违规之举,而今天都还有这类事件的发生,这不得不说给我们一个提醒。
其二,应当强化对学生权益的保护意识。争论的核心论点认为,给学生配发“绿领巾”,极有可能践踏孩子的人格尊严。这显然涉及到法律层面的范畴。由“绿领巾”事件,引申到“人格尊严不受侵犯”和学生“合法权益”的保护,进而追溯到《》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保》,这无疑是对学生权益保护意识的强化。因此,有人建议:在“绿领巾”叫停之后,应来一次“普法”教育,来一次人格尊重的普遍教育。
其三,应当纯化教育目的。教育在人,以人为本。教育要因材施教,而要做到因材施教提高成绩,不是靠区别对待就能实现的,还需要学校老师和家长一起努力,学校单方面的强加区别对待的做法确实不该。要提高人的全面素质,必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单单凭着学习成绩和品德去鉴别好差学生,是违背了素质教育理念初衷的做法。“红领巾”变色成“绿领巾”,是对教育的误解,是对教育目的畸形认识,此种做法违背了教育规律,自然难以让人接受。 教书育人是门技术活,不是捏泥人。因此,学校和老师的一举一动,都得慎之又慎,都得充分考虑可能产生的后果。这,恐怕是“绿领巾”争论带给我们最大的提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