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测品娱乐。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分公司签的合同谁当被告

分公司签的合同谁当被告

来源:测品娱乐

分公司签的合同总公司或者是总公司和分公司作为被告,企业可能开设多个分公司,分公司在当地作工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也以自己的名义在经营业务、对外签订合同。

当分公司和其他公司发生争议时,对方有权要求总公司赔偿损失:

1、分公司在法律上不是的主体,总公司要为其承担责任。当分公司和其他公司发生争议时,其他公司可以把总公司、分公司作为共同被告,或者可以只把总公司作为被告,要求赔偿。

2、如果总公司想和分支机构隔离风险,不想为分支机构的经营行为承担责任,建议设立子公司,而不是分公司。注意在法律上分公司和子公司是很不一样的,分公司不是主体,而子公司是主体、相当于另外一个公司。子公司对外签订的合同,总公司不需要负责。

二、分公司有哪些法律特征?

1、分公司是由总公司依法设立的,分公司的主要业务活动完全由总公司决定,分公司一般是以总公司的名义并根据它的委托来进行业务活动的。

2、分公司没有自己的财产,分公司的所有资产全部属于总公司。分公司与总公司在经济是统一核算,其实际占有和使用的财产是总公司财产的一部分,列入总公司的资产负债表中。

3、分公司不是公司,它的设立不须依照公司设立程序,只要在履行简单地登记和营业手续后即可成立。

4、分公司不承担民事责任,没有董事会等形式的公司经营决策和业务执行机关,总公司要对分公司的债务负无限责任。

5、分公司没有自己的名称和章程,而只能使用与总公司同样的名称和章程。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cepb.cn 版权所有 湘ICP备2022005869号-7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