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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刑后的刑期有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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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在服刑期间的犯罪分子被减刑后的对其刑期的为:犯罪分子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减刑后的刑期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一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减刑后的刑期应在十三年以上;依法被减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减为无期徒刑的,刑期应在二十五年以上;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刑期应在二十年以上。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法》第七十

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下列期限:

(一)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

(二)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

(三)人民依照本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减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五年,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年。

第七十九条

对于犯罪分子的减刑,由执行机关向中级以上人民提出减刑建议书。人民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对确有悔改或者立功事实的,裁定予以减刑。非经法定程序不得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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