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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财产分割问题,如何解决孩子的抚养问题?

来源:测品娱乐

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按平均分配原则分割,离婚孩子的抚养权可以协商或由判决。两周岁以下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但有特殊情况可随父方;两周岁以上子女,父母双方均要求随其生活时,需考虑特殊情况优先考虑。离婚时,应考虑孩子的意见,并在夫妻共同财产分割中考虑女方的生活费用。

法律分析

一、离婚孩子归女方财产怎么分割?

离婚孩子归女方财产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平均分配的原则,夫妻婚前的个人财产,归个人所有,婚后夫妻双方的合法收入即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婚前无特殊约定的,原则上平分。

二、关于孩子的抚养权:

1,离婚时抚养权的归属,可以双方协商,一旦协商不成,则需由判决;

2、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5、父母双方对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离婚的时候涉及到的两大问题就是孩子抚养权归属以及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问题,有一些人认为女方如果带孩子一起生活的话,那么在生活费用这方面就需要多支付一点,因此在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时候,也需要考虑到这一点,对于女方的这个财产利益做出一定的考虑。

结语

离婚涉及孩子抚养权和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问题。对于孩子抚养权,可以通过协商解决,若无法达成一致,则需判决。在分配夫妻共同财产时,按照平均分配原则,婚前个人财产归个人所有,婚后合法收入为共同财产,原则上平分。然而,对于女方带孩子的生活费用,也应予以考虑,以保障她的财产利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家庭关系 第一节 夫妻关系 第一千零五十 夫妻双方平等享有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权利,共同承担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章 一般规定 第一千零四十四条 收养应当遵循最有利于被收养人的原则,保障被收养人和收养人的合法权益。

禁止借收养名义买卖未成年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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