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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安管理处罚法八十七条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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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主观:

治安管理处罚 的法律特征:从比较法的角度看,我国治安管理处罚具有以下四个显著特点: (1)从处罚主体看,我国治安管理处罚实行“一元制”的处罚,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权集中由机关行使。 (2)从处罚程序看,我国治安管理处罚完全采用行政处理程序。 (3)从制裁的角度看,我国治安管理处罚属于中间制裁。我国的治安管理处罚作为较重的一种 行政处罚 ,与 刑罚 有着密切的关系。在我国法定的制裁手段体系中,治安管理处罚属于中间制裁。 (4)从处罚的强制性看,我国治安管理处罚具有强制性。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三条 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机关传唤后应当及时询问查证,询问查证的时间不得超过八小时;情况复杂,依照本法规定可能适用行政拘留处罚的,询问查证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机关应当及时将传唤的原因和处所通知被传唤人家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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