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自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被执行人就负有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债务的义务。根据《最高人民关于执行程序中计算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加倍部分债务利息自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履行期间届满之日起计算;生效法律文书确定分期履行的,自每次履行期间届满之日起计算。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关于执行程序中计算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条 加倍部分债务利息自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履行期间届满之日起计算;生效法律文书确定分期履行的,自每次履行期间届满之日起计算;生效法律文书未确定履行期间的,自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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