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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付的房屋出现质量问题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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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付的房屋出现质量问题可以先行整改,主体结构出现问题且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的,购房者可以要求开发商退房,赔偿自己由此遭受的损失。开发商不予理睬的,可向消费者协会投诉或向房屋所在地人民起诉。

一、在什么情况下购房者能够退房?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时,购房者能够退房:

1、符合约定的解除合同条件;

2、开发商擅自将房屋抵押或者出卖给第三人;

3、开发商催告后三个月内未交付房屋;

4、存在主体结构质量问题,导致无法交付;

5、出现质量问题并严重影响正常居住。

《最高人民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规定,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二、商品房如何处理有瑕疵的情况

处理商品房有瑕疵的情况购房者可以参照购房合同,按合同约定条款对照房屋出现的质量问题要求开发商依法进行修复和损失赔偿;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实不合格的,购房者可以退房。

三、何时可以要求退房,开发商欺诈怎么办

按照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出现下列情况时,购房者可要求退房:

(1)实测面积与合同约定面积误差绝对值超过3%;

(2)开发商逾期交房构成根本违约,即逾期交房达到合同约定的退房日期;

(3)开发商变更规划、设计影响房屋结构型式、户型、空间尺寸、朝向的;

(4)开发商预售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房屋的(故意隐瞒未取得预售许可证的除外);

(5)开发商交付的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或房屋质量严重影响房屋正常使用的;

(6)不能或不能按期办理产权过户的;

(7)购房者贷款申请未批准,合同双方对付款方式不能协商一致的;

(8)合同中约定的其它退房条件出现时。

遭遇开发商欺诈时购房者可要求解除合同,并可要求出卖人双倍返还已支付的购房款。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

商品房交付使用后,买受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重新核验。经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买受人有权退房;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民法典》第六百一十七条

出卖人交付的标的物不符合质量要求的,买受人可以依据本法第五百八十二条至第五百八十四条的规定请求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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