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公民报警权益保障及维权途径。机关不受理、不作为、不公正等问题可向上级机关投诉,不立案可申请复议,复议决定不服可申请复核。可请求人民立案监督,或拨打123举报。
法律分析
报警是中国公民的基本权益,通常情况下,在报警的过程中遇到机关不受理、不作为、不公正等问题时,可以向上一级机关投诉,对于报警不立案的情况,可以在收到不予立案决定书后向不予立案的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仍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后向上一级机关申请复核。同时也可以请求人民予以立案监督;或拨打123进行举报。
拓展延伸
家长为孩子上学花钱找人办事未遂,有无法律救济途径?
在家长为孩子上学花钱找人办事未遂的情况下,可以寻求法律救济途径。首先,家长可以考虑向警方报案,说明情况并提供相关证据,如支付记录和沟通记录。警方将根据情况展开调查,并根据法律判断是否构成欺诈、诈骗等犯罪行为。其次,家长可以咨询律师,寻求法律建议和代理。律师可以评估案件的法律依据和可行性,并代表家长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追偿损失或解决合同纠纷。此外,家长还可以向相关教育部门或监管机构投诉,寻求行政救济措施。总之,在这种情况下,家长应当及时采取行动,并借助法律手段来维护自己和孩子的权益。
结语
保护公民基本权益,报警是必要的。遇到报警问题未得到妥善处理,可投诉上级机关,申请复议或复核。此外,可请求立案监督或拨打123举报。对于家长为孩子上学遭遇欺诈,可报案并提供证据,咨询律师,提起民事诉讼,追偿损失或解决合同纠纷。同时,可向教育部门或监管机构投诉,争取行政救济。家长应积极行动,维护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2020修订):第六章 保护 第八十六条 各级应当保障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能适应校园生活的残疾未成年人就近在普通学校、幼儿园接受教育;保障不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未成年人在特殊教育学校、幼儿园接受学前教育、义务教育和职业教育。
各级应当保障特殊教育学校、幼儿园的办学、办园条件,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举办特殊教育学校、幼儿园。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2021修正):第六章 教育与社会 第五十条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为其未成年子女或者其他被监护人受教育提供必要条件。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配合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对其未成年子女或者其他被监护人进行教育。
学校、教师可以对学生家长提供家庭教育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