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教育部高等学校生物科学与工程教学指导委员会的《生物工程专业规范》和《生物技术专业规范》的指导下,普通高校生物工程和生物技术专业可以开设《生物技术与法规》课程。
一、课程开出的意义
21世纪是生物技术和信息技术的世纪,生物产业呈现出内涵日益丰富、布局更加集聚、垄断加速形成的新局面。随着信息技术的进步,公共媒体的力量迅速延伸到社会生活的各个角落。随着公民社会的到来,社会公众参与公共事务的意识也迅速提高。这些都造成原本属于专业技术领域的很多问题逐渐演化为社会公共问题,对大学生人生观、观等产生了显著的影响。因此,《生物技术与法规》课程的开出,不仅丰富学生的专业知识、经济管理知识和人文社会科学知识,增强学生就业和创业意识和技能,而且对激发学生爱国主义热情,培养法制、严谨科研和理性思维意识,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等均可发挥积极的影响。
二、课程的主要教学内容
《生物技术与法规》以20学时为宜,可分六章讲述,主要教学内容见表1。
三、课程教学的主要参考资料
目前我国没有出版《生物技术与法规》专用教材。授课的主要参考书目有《生物技术法》[1]、《生物技术的法律问题研究》[2]和《高新技术产业法律保护》[3]等。。
四、课程的教学方式和效果
1.教学方式。课程教学以国内外生物技术产业发展、法规和规章制度为主线,以典型案例为素材,灵活运用启发式教学法、研讨问题教学法、任务驱动教学法、多媒体组合教学法等组织教学,引导学生进行市场和商场调查,搜集典型案例,获得第一手资料。
2.教学效果。(1)利于学生专业课程学习和就业与创业选择。教学中涉及大量生物产业相关的专业知识,如生物医药、生物农业、生物制造产业、生物能源和生物环保等,通过教学使学生在较高的层次了解和把握相关的产业和技术,有利于专业课程的学习。课程教学可以帮助学生确定个人今后专业学习和就业创业的发展方向,激发专业学习兴趣,增加学习的针对性和目的性。(2)增强法制意识,激发学生的爱国热情。课程教学使学生全面了解国内外生物技术立法现状和执法特点,丰富法律知识。通过“正宗”香油第一案、大学生掏了16只鸟被判刑10年半、河南耍猴艺人被拘案等案例的学习,增强法制意识,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人生观。通过世界具有“巨大生物多样性”国家等案例的学习,认识到我国具有非常丰富的生物资源和生物多样性,为世界农业发展做出了杰出的贡献。通过美国的优生运动等案例的学习,使学生深刻认识到资本主义国家破坏的残酷历史事实,激发学生的民族自豪感和爱国热情。(3)增强科学研究和明辨是非的意识和能力,促进学生成长。教师可结合自身的科学研究,结合黄禹锡造假事件和教师专利申请实例等案例教学,使学生了解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的基本过程,增强学生科研意识和能力,培养严谨、求实的科研作风。通过国内关于“挺转”和“反转”的争论相等案例教学,增强学生理性思维、明辨是非的意识和能力,促进个人成长。
。。学校是知识创造与传播的重要场所,加强知识管理有利于促进教师教科研水平的提升,提高人才培养质量[8]。以知识管理思想为指导,按照学生知识学习与能力培养教学的要求,采集物流领域发生的一些典型事件,从中提取知识元素,将其设计成为具有教育意义的案例。利用计算机和程序开发技术,将这些案例集成在一起,建设物流工程专业课程案例库和物流专业知识库,最终可建成物流专业知识库系统。。
2物流专业课程教学案例库的构建途径
2.1从企业实践和日常生活汲取素材
唯物主义哲学观点认为,实践是认识的起点和基础,认识对实践具有指导作用。从实践到认识,可以看作是思维归纳的过程,而从认识到实践可以看作是思维推演的过程。。物流作为一种重要的活动,已经深入到企业各个层面。众多企业围绕物流战略规划、运作管理等方面进行了有意义的实践,积累了或成功或失败的经验。选取典型的企业物流实践事例,将其改编为教学案例,能够增强物流教学的针对性和实用性。。专业课程里涉及的某些知识由于概括性强,具有一定的抽象性,往往不容易使学生接受,形成所谓难点。对于这些难点,如果设计恰当的案例,在其产生的情景中理解其产生原因,可能就比较容易掌握了。知名教育家陶行知说过,生活即教育,社会即学校。日常生活中的一些事例都可以成为非常好的教学案例。举个例子,ERP的逻辑流程初看上去很复杂,不好理解,但是其与举行家庭晚宴的过程其实非常贴近(见表1),以此为例进行教学,既富有生活情趣,又易于使学生接受。
2.2充分利用互联网媒体资源
互联网的出现使信息的传播和交流更加便捷,拉近了人们之间的距离,对人们的思想、行为有着不可低估的影响,已经成为人们生活的一部分。。。。。很多物流专业人士注册了博客、微博,交流物流行业发展时事动态,分析物流管理及运作实例,传递物流理念和观点。对这些资源进行搜集,分类整理,归纳提炼,将有力地促进物流专业案例库甚至知识库的建设。
2.3重视科研成果案例化
教学与科研都属于大学的主体性工作。教学是基础,科研是支撑,二者应协调发展,相互促进。科研活动会产生大量的显性知识和隐性知识,如果将其以案例的形式转化为教学内容,必能够有力提升教学内涵。一项科研项目的生命周期大致可以分为预研、立项、实施及结题等几个阶段,在每个阶段都会涉及一些理论、方法或工具的应用,将其改编为教学案例,有助于学生系统和深刻地掌握该领域的专业知识,提高其专业素养。比如交通运输规划类项目一般包括交通调查、数据分析、规划模型、方案形成等阶段。交通调查涉及到交通数据采集工具的运用,数据分析涉及数据处理、预测方法的运用,规划模型涉及到优化理论、方法和软件工具的运用,而方案设计则体现了归纳、决策能力。将这些项目执行中的典型事例穿插在教学中,将会起到良好的示范性效果。项目在开展的过程中,也会形成很多有价值的成果,比如新思路、新观点、新模型、新理论或新方法等。对此类成果进行提炼,使其语义化、模型化、数字化,并将其融合在教学中,将丰富学科和专业知识体系,提升教学质量。以供应链管理课程为例,可以结合专业课程的某一章节内容,扩充讲解相关研究的现状和发展趋势,鼓励学生自行阅读综述文献,促其掌握必要的研究理论和方法;其次,为满足不同层次学生的需要,适当增加难度,选择某些代表性的研究成果重点讲解,在供应链类型与构建章节,引入再制造供应链设计研究;在供应链合作伙伴选择章节,引入灰色关联分析方法;在供应链风险管理章节,引入供应链网络鲁棒性概念;。此外,课程实验、课程设计、实训、毕业设计等实践教学环节都可以从项目中寻取素材。通过这种形式,不仅可以使学生比较快地掌握项目任务所必需的专业知识,而且有利于其获得初步的项目管理经验。
3实证研究
一、提理念,塑“灵魂”,为企业文化落地确定方向
企业文化理念就是企业内部的旗帜,它会引领全体员工向朝一个方向奋勇前进。因此要通过挖掘和弘扬企业精神内涵,形成全体员工共同遵守的企业价值观和企业理念,塑造企业“灵魂”。为此,深入推广公司核心理念(公司愿景、公司使命、公司精神、核心价值观等),要根据实际建立和修订与公司核心价值观相统一的企业文化理念体系,员工对企业理念要达到熟知、熟记的程度,并在具体行动中自觉实践。同时,整合和完善公司核心理念指导下的企业文化支撑体系,以公司的核心理念为指导,丰富完善安全文化、经营文化、管理文化、廉洁文化、班组文化等专项文化。
二、推案例,树典型,为企业文化落地传递核心价值观
案例是对现实生活中发生的典型性事件的记录和客观叙述。案例是真实发生过的,所以可信度高、说服力强、容易被人理解,并给人以震撼,让人反思和借鉴。同时也可通过抓典型树样板,用典型人物的故事来打动员工、带动员工,传递企业核心的价值理念。这些典型人物多是忠诚践行企业发展和核心价值理念的群体和个人,或是在群众性活动中表现突出的群体和个人,或是在企业中有突出贡献或典型事迹的群体和个人。通过这些典型人物的选树,起到了很好的引领作用。
三、梳流程,建制度,为企业文化落地提供保证
企业文化落地的根本保障是将企业文化融入企业管理的每个环节和制度中,形成约束力量。首先企业文化要融于工作流程,企业文化落地是对企业工作流程的一种优化与再造。要围绕企业文化核心价值理念,梳理了现有企业工作流程,保留那些与公司核心价值观相适应的工作流程,修正那些与企业价值观相悖的流程。其次,将企业文化融于制度建设,以企业文化核心理念为指引,建立健全、修订完善有关企业生产、经营与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工作职责、行为准则,使这些制度职责与准则能够体现企业价值观和愿景,能够促进企业使命和发展战略等目标的实现。
四、作培训,广传播,为企业文化落地形成氛围
实现企业文化落地的先决条件是企业文化理念要全员认知,因此要反复讲、反复学,通过培训学习、传播、载体践行、环境传达等形式,采取培训骨干和自学相结合的原则,使全公司干部员工普遍掌握企业文化的基本知识和基本理论,建设良好的氛围。
充分利用企业文化研究会的平台,按照宣传思想工作定位,做好企业文化传播工作。企业内刊是企业内部的一面旗帜、外部的一扇窗口。内刊中的每个理念和案例,都在潜移默化中影响员工的行为,滋育员工的心田。要充分利用网络媒体,推进企业文化网上工程建设和数字化展示。
活动是企业文化建设具体的有凝聚力的形式,是企业文化建设的有效载体。华电能源公司通过丰富多彩的活动,向员工传播理念,让员工理解理念、践行理念。一年来,通过定期组织系统职工综合运动会、文艺汇演,组织各类劳动竞赛和生产技术运动会等形式,开展丰富多彩的企业文化建设活动。
加强VI视觉理念识别系统建设,是加强品牌建设,树立企业形象的有效形式。企业通过开展企业VI系统规范应用,制作企业文化看板、企业文化标语、企业文化宣传栏等形式,加大对公司企业文化宣传的力度,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形式和手段,充分展示了企业的核心理念,使企业理念能随时随地入脑入心。
五、做示范,布网络,为企业文化落地提供保障系统
企业文化能否落地的关键要素之一,就是企业领导的示范作用发挥程度。我们知道企业文化首先是企业家文化,有什么样的企业领导者,就有什么样的企业文化,领导者的言行将成为员工思考和行动的标准。因此,企业党政主要领导,要率先垂范,利用公司召开各类会议之机,宣传公司企业文化理念,并在公司经营管理中和制度建设方面积极践行企业的核心价值观,言行一致,为员工当好示范和榜样,引导企业员工积极参与到企业文化建设的实践活动中。
收稿日期:2013-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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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工程经济学课程是知识要素与实际工程结合得非常紧密的一门课程。文章探讨了工程经济学课程开展案例教学的必要性和具体实施方案,并结合实例,从案例的选择到案例教学环节的设计,以及最终的教学效果评价等,对高校工程经济学案例教学的全过程进行了分析。
关键词:工程经济学;案例教学;案例选择;教学评价
中图分类号:G420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5-2909(2014)01-0083-05
案例教学(case teaching)又称案例研究(case study),是1870年由当时哈佛院院长克里斯托夫・朗代尔在对教学方法进行大胆改革的基础上创立的,是一种培养高素质、实用型和创新能力强的管理人才的教学方法[1]。14年,罗伯特・伊(Robert K.Yin)为“案例研究”给出了经典定义,即:案例研究是一种经验主义的探究(Empirical Inquiry),它研究现实生活中的背景现象(Contemporary Phenomenon),在这一研究中,现象本身与其背景的界限不明显,研究者只能运用大量事实证据来展开研究[2]。
案例教学目前在医学和法学教学研究中发展得比较完善,也取得较多的成功。在医学教学领域,教师往往通过不同的病例为学生归纳讲解同一类病情的不同患病方式和患病程度以及相应的治疗方法,以大量的客观事实为基础进行案例调查学习研究和教学。在法学中,1829年,英国贝雷斯(Byles)就开始在法律的教学中运用案例教学方法。判决的每一起案例都成为法学院学生认真研习的对象。通过模拟法庭、课堂讨论等形式,学生将书本上的法律法规运用到实际的案例中。随后,案例教学越来越多地走进了各个学科的教学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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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程经济学课程案例教学的必要性
传统教学以教师为中心,以传授书本知识为主,它强调教学过程中知识体系的传授,而忽视学生创造能力的培养和智力开发,忽视学生社会实践活动能力和生活经验的培养。传统教学模式已不适应现代社会培养高素质人才的要求,因此,应该针对课程本身特点,选择和创新相应的教学模式。 工程经济学是现代化工程领域中的一门科学,它以知识技术与工程经济相结合为基础,利用经济分析方法,优化选择合理的方案实现工程技术目标,其意义在于最大化地使有限的资源达到最有效的运作。工程经济也是一种辅助决策的工具,通过详细的分析对比,选择最佳的执行方案,帮助管理者或者工程师作出最明智的抉择。
在以往的工程经济学授课过程中,教师往往注重理论性知识的传授,而忽视学生利用工程经济学知识对一个完整项目进行工程经济分析的能力,学生缺乏项目实际生产管理过程的体验,实际操作能力得不到锻炼和提高,很难全面掌握工程经济学各个节点的知识,因此将案例教学引入工程经济学教学过程对提高教学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1.案例教学可以积极调动学生听课的主动性,活跃课堂气氛
传统的教学课堂,教师板书教材中的原理公式并对其进行讲解,学生处于一种被动学习状态,像是一台知识的接收器。时间一长,课堂往往会变得比较乏味,学习气氛也比较沉闷,学生容易出现注意力不集中、瞌睡等现象。案例教学可以引导学生利用课堂所学的知识去解决一个实际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学生由“被动”的身份转化为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主动”参与者,犹如案例中的管理者或者工程师,对工程进行相应的经济评价分析,提出或者选择最合理的方案。这样不仅有效地提高了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更调动了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活跃了课堂气氛,使课堂教学更加生动活泼。
2.案例教学可以锻炼学生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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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案例教学可以拓展学生思维,提升学生创新能力
《论语》云:“师者,所以传道、授业、解惑也。”传统教育强调教师在教学过程中的主导地位,学生只能听从教师对课本知识的传输与讲解,久而久之就会形成一种固定的思维模式,不符合新时代培养创新型科技人才的要求。案例教学不仅有助于学生在学习过程中获取知识,而且能运用知识解决实际工作中的诸多问题,培养学生良好的学习和思维习惯。
联合国科教文组织曾就案例研究、讨论会、课堂讲授、模拟练习等9种教学方法的教学功能,对有关专家进行调查。结果表明在这9种教学法中,案例教学在知识传输、学生对知识的接受程度、知识保留的持久性三个方面占第二位,在态度转变和人际关系能力培养方面占第四位,而在对分析能力的培养方面居第一位[3],可见案例教学较传统教学而言,在培养优秀工程项目管理人员所必备的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等能力方面具有不可比拟的优势。
目前,高校工程经济学课程的教学方式仍然以传统课堂教学为主,有少数院校采用案例教学、软件教学等教学方法,但由于工程经济案例库不成熟、软件教学对硬件环境要求较高等困难,案例教学方法的推广仍举步维艰,甚至出现案例内容不符合专业发展方向等问题[4]。
二、高校工程经济学课程案例教学的实施
(一)教学案例的选择
将案例教学引入工程经济学课程教学,首先需要根据教学内容分析和选择适当的案例,并根据教学任务及目标进行设置和筛选,形成一套系统性的案例体系。张新平认为选取案例时要注意四点:案例要精、案例要实、案例要新、案例要深[5]。工程经济学课程教学案例选择原则有其普遍性和特殊性。
1.共性原则
(1)典型性。案例教学的案例,应是某类工程项目的典型代表,通过研究这类项目中出现的问题来掌握某个知识点,并且引导学生举一反三,更加牢固地掌握理论知识。
(2)实用性。教师在选择或者编写案例时,尽可能地贴近实际工程项目,学生能通过网络、报刊、杂志等进行调查研究,加深学生的感知认识,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
(3)目标性。教师在案例选择过程中,必须考虑该案例是否能帮助学生获取基本知识和技能,是否能拓展学生思维,是否能实现某一教学目标。
2.特殊性原则
(1)时效性。工程经济学中的财务评级和国民经济评价都与法律法规、经济和行业规范等紧密相连,这就要求教师在选择工程经济学案例的过程中要充分考虑时效性,要使用或利用最新的规范制度。
(2)可拆分性。一个工程项目的工程经济分析往往包含多方面的内容,例如财务评价、国民经济评价、不确定性分析等等,这就需要将一个具有完整背景的案例拆分为前后关联的复合案例,增强知识学习的连贯性,让学生全面掌握工程经济学的知识。
(3)交叉性。工程经济学课程与财务管理学、经济学等课程有很多共同的教学内容。比如,资金的时间价值概念和复利法计算资金时间价值方法,这些是工程经济学的重点内容,也是财务管理学所要涉及的内容; 再比如,工程经济分析中的机会成本和沉没成本的概念,在一般的经济学教材中都有描述,因此,可以借鉴这些学科已有的教学案例。
(二)工程经济学课程案例教学的实施
将案例教学引入工程经济学课程教学,一般可以分为课前准备、案例教学和总结评析三个主要环节。
1.课前准备
案例教学应建立在理论教学的基础上,是对理论教学的巩固和提升。因此,教师应首先了解学生掌握理论知识的情况,然后选择难度适宜的案例进行教学,实现“锦上添花”的教学效果。在选择相应的案例之后,教师还应该深入了解案例的工程背景,把握案例所涉及到的知识点,确定案例教学的具体程序等。
2.案例教学
案例教学是课堂教学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应该针对不同的案例类型采取不同的教学方式;同时,也应根据不同的案例类型,建立工程经济学案例库。按照教学安排,将案例分为四种类型:
(1)课堂学习案例。这类案例可用来加深学生对新知识的理解,重在讲清原理和分析过程。。课堂学习案例一般不宜过长,案例中的已知条件与数据应易分析,数据之间的关系清晰明了;二是目的性。课堂学习案例的目的主要是供学生学习和掌握某一理论知识点或者某个公式,因此其涵盖的知识点相对比较专一,是建设工程经济学案例库的重要组成部分;三是适用性。工程经济学交叉性和综合性强,其知识点多而分散、繁杂,而课堂学习案例的应用正好能适应其这一特点,在授课过程中教师可以广泛运用这类型的案例分析来讲解概念、定理和公式,提高工程经济学教学质量。
例如,对某项目进行借款投资,年利率为12%,每季度计息一次,连续3年等额年末支付1 000元借款,求第3年末的借款总额为多少?
这个问题有两种解法:
解法一:
将名义利率转换为计息周期利率。
r'=12%4=3%
将支付期转换为计息期。
A=F'(A/F',i,n)=1 000×(A/1 000,3%,4)=239(元)
求F,
F=A(F/A,i,n)=A(F/239,3%,12)=3 392(元)
解法二:
将名义利率转换为支付周期利率。
i=(1+12%4)4-1=12.55%
求F,
F=A(F/A,i,n)=A(F/1 000,12.55%,3)=3 392(元)
学生往往在资金时间价值知识点中,对计息期小于支付期的计算问题不好理解。在授课过程中,可以安排一些学生用第一种方法计算,一些学生采用第二种方法计算,还可安排学生对案例求解的原理及个人理解进行讲解,安排另外一些学生对案例在现实生活中的运用举例说明。在课堂学习中穿插学生和学生、学生和教师之间互动和讨论的方式,将课堂学习案例引进工程经济学的教学,不仅能让学生更好地学习和掌握工程经济学的知识,也加强了学生对工程项目进行经济分析的能力。
(2)课堂讨论案例。案例讨论旨在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法。。同一案例,不同的学生用不同的思维模式和分析方法会得出不同的解决方案,在讨论中应当充分发挥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和创造性,同时也要注意学生之间的差异性,让较积极的学生带动比较被动的学生,使其充分进入案例角色,促进学生间的相互合作。二是总结性。课堂讨论案例可安排在每一章节教学任务完成后,教师用一节或者两节课对工程经济案例进行详细讲解,引导学生充分利用已学的知识对案例进行经济分析和求解,将整个章节的知识串联起来,总结该章知识并将其运用,加深学生对公式和概念的理解。三是复杂性。以一个课堂讨论案例来巩固和复习一系列的工程经济学知识点,这对案例的难易程度有一定的要求,相对复杂的案例有助于拓展学生思维,引发学生的思考和讨论,同时也能更加贴近与模拟现实生活中的工程建设环境,为学生日后工作中利用工程经济学知识解决工程经济分析问题打好基础。
例如,某公司投资拟建设一个机械加工厂。这一投资建设项目的基础数据如下:
A.项目实施进度计划。拟建项目的建设期为3年,实施计划为第1年预计完成项目全部投资额的25%,第2年预计完成项目全部投资额的50%,第3年预计完成项目全部投资额的25%,第4年项目开始投产使用,此时项目的生产负荷达到设计生产能力的85%,第5年项目达到设计生产能力的95%,第6年项目完全达到设计生产能力。项目的运营期总计为20年。
B.建设投资估算。项目工程费与工程建设其他费的估算额为53 393万元,预备费(包括基本预备费和涨价预备费)为6 000万元。该项目的投资方向调节税率为5%。
。。预计贷款总额为35 000万元,其中外汇贷款为2 700万美元。外汇牌价为1美元兑换6.2元人民币。人民币的贷款,年利率为12.24%(按季计息),外汇贷款,年利率为10%(按年计息)。
D.生产经营费用估计。建设项目完全投入生产能力以后,全厂拟招工人1 000人,工资和福利费按每年42 000元/人估算。此外,每年经营成本为11 000万元,每年原材料、燃料及动力费估算为13 200万元,年修理费占年经营成本7%。各项流动资金的最低周转天数分别为:应付账款40天,应收账款35天,存货45天,现金30天。
问题:
①估算建设期贷款利息。
②用分项详细估算法估算拟建项目的流动资金。
③.估算拟建项目的总投资。
这个案例涉及建设项目投资估算类问题的基本知识点和主要内容:问题①考察了名义利率和实际利率的概念与换算方法,计算建设期贷款利息首先应该将名义利率换算为实际利率后,才能计算;问题②考察了分项详细估算流动资金的计算方法;问题③考察了建设项目总投资的具体计算内容。
;第二,实时把握案例讨论中的重难点部分,整个案例是对部分内容的总结和综合运用,难度比课堂学习案例大,因此在学生遇到困惑或者讨论走入误区时,教师应当及时解答和引导,以保证学生能正确分析案例,解答问题。
(3)课外思考案例。课外思考案例教学是在课堂上将案例以作业的形式布置给学生,要求学生课后完成,然后由教师统一时间对案例进行讲解。课外和思考案例教学节省了课堂授课时间,也让学生充分掌握工程经济案例相关知识,提高了教学效率。
。这类案例是以学生课后自学为主,主要是培养学生自学的能力,激发学生学习的主动性,以课外自学案例来巩固和复习课堂上学到的理论知识,重在培养学生独自面对问题、分析问题和处理问题的能力。二是普遍性。课外思考案例旨在课后帮助同学复习和巩固课堂上学习的理论知识,同时培养学生学习的能力,因此,案例一般具有普遍性的特点,学生能通过网络、书籍、报刊、文献等方式找到解决问题的方式方法,学生通过案例对知识进行疏通和学习。三是承上启下性。课外思考案例在工程经济学案例教学过程中起着“承上启下”的作用,“承上”是指对课堂学习案例的拓展与补充,“启下”是指为课堂讨论案例、课外小组思考案例等较综合性、复杂性的案例学习奠定基础。
(4)课外小组思考案例。这类案例包含复杂实际工程项目所涉及到的工程经济分析内容,要求团队合作完成,团队成员课后通过查找资料和相互讨论,共同完成某个项目的工程经济分析,或者对某个工程建设投资项目进行经济学研究,是对所学的工程经济学知识的整体应用和把握。课外小组思考案例的特点有:一是综合性。课外小组思考案例往往涉及几章甚至大部分的工程经济学知识点,是针对一个完整的工程项目开展的工程经济分析研究,研究的方法也比较复杂多样,通过一个复杂的、综合性的案例将工程经济学的理论知识应用到工程建设中。二是交叉性。一个完整项目的工程经济分析,往往涉及工程项目的建设与运营等方方面面,会用到与工程经济学相关的课程,如工程项目管理、施工技术、管理学、会计学甚至运筹学的相关知识。三是实际性。课外小组思考案例往往是将一个实际的工程项目作为分析对象,这类案例的工程技术背景复杂,贴近现实,难度较大。此类案例的学习能为学生今后工作岗位中应用工程经济学解决工程项目经济分析问题打下良好的基础。
课外小组思考案例教学应重视学生团队合作能力以及学以致用能力的培养。值得注意的是,这类案例的教学须在充分完成课堂学习案例、课堂讨论案例与课外思考案例教学后在教师引导进行,此案例教学是对前三项案例教学的补充和升华,是对工程经济学整体知识体系的疏通和把控。
3.总结评析
教学评价是教学活动不可缺少的基本环节,是对教学活动及其效果的价值判断[6]。
(1)教师方面。教师需要对案例教学的全过程进行反思,从案例的选取是否恰当、授课过程中学生是否能积极参与、学生是否能解决案例问题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做好经验教训的总结,为下一次的案例教学积累经验,使案例教学真正能提高工程经济学课程的教学效果,促进学科发展。
(2)学生方面。对于学生来说,课后的总结也是学习过程中非常重要的环节。学生通过案例的学习以及交流讨论,不但可重新梳理一遍知识体系,更能培养自我总结的学习习惯,及时发现学习过程中的不足,进一步完善学习方法和思维模式,为日后的学习和工作奠定良好的基础。
(三)工程经济学案例教学应注意的问题
一是教师的合理引导。案例教学必须以教师的引导为前提,即教师在案例教学时必须要有计划性,在适当的程度和范围内进行引导。二是教师自身素质的提高。案例教学对教师的综合素质要求较高,教师应具有灵活应变的能力和扎实的专业知识,才能处理好学生提出的或出现的各种新问题。三是应重视运用现代教学技术。。
三、结语
将案例教学引入高校工程经济学课程的课堂是一个必然的趋势,但是不能盲目和急于求成,需要不断尝试和探索,特别是要逐步完善工程经济学案例库,这是将案例教学引入高校工程经济学课堂的基础。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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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se teaching of engineering economy course in universities and colleges
ZHANG Mingyuan, LI Qian, YUAN Yongbo
(Faculty of Infrastructure Engineering, Dalian University of Technology, Dalian 116023, P. R. China)
【典型案例三】2010年10月,北京大兴区明悦湾保障房项目因混凝土强度未达设计要求,不能满足结构抗震要求,被责令拆除B01、B02、B03、B04、C01、C02六栋楼地上结构部分,加固地下部分,并且进行局部加固B05、D01两栋楼。这是北京保障房建设中首次因质量问题拆除重建的案例。该项目于2009年12月开始动工,拆除前有的已建到第9层。
。然而,这一关系到国计民生的重要工程却因偷工减料等质量问题而屡遭诟病。劣质房不仅拷问着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等多方参与者的良心,更导致了国家和业主利益的重大损失。面对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生命和财产损失的劣质房,刑法是否应有所作为以及如何有所作为,就颇具思考价值。
一、刑法是否应有所作为
刑法在规制劣质房问题上是否应有所作为,取决于两个方面:一是因房屋质量而引发的危险或者已经导致的实际危害是否达到刑事规制的界限,换言之,是否只有动用刑罚资源,才能有效回应因房屋质量而导致的危险或者危害所产生的社会负效应?二是作为调整对象最为广泛的刑法,是否具有对房屋质量引发的危险或者危害进行规制的能力,有无相应的条文规范对相关的违法行为作出回应,或者至少能够通过最大限度的解释来做出回应?
刑法的最后法性质决定了其仅限于在穷尽了各种非刑事的手段仍无法满足具有相当性的否定性评价与谴责的社会期待时,始具有被考虑适用的价值。对于在劣质房建设过程中的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等相关主体是否追究刑事责任,首先必须确定因房屋质量问题而引发的危险或者危害的程度。在案例一中,大量存在的空鼓、裂缝、以及安装弯曲的窗框无疑已严重影响到业主的居住利益,是否需要动用刑罚,尚需有关部门对上述质量问题作出鉴定。如果鉴定结果表明上述质量问题已经影响到了居住安全,则具有刑事可罚性,否则,如果经过维修,并不足以影响到居住安全时,在建设单位积极维修并经验收合格后,以不考虑刑事追究为宜,但可考虑由相关责任主体对业主履行因合同违约(未按期交房、房屋质量未达标而影响到居住利益)而产生的一定补偿或者赔偿责任。而在案例二中,被拆除楼栋因建设材料不合格而引发的质量问题已经明显影响到居住安全,其危害已足以达到刑法所要求的严重社会危害性要求,因而具有刑事可罚性。
作为刑法的基本原则之一,罪刑法定要求“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具有可罚性的行为并非必然具有当罚性,法律漏洞是不可避免的客观事实。因而,刑法是否能对具有可罚性的、可能或者已经导致重大生命和财产损失的劣质房的各种涉事行为有所作为,还要取决于分则有无相对应的罪责规范设置。从分则目前的规定来看,第二章“危害公共安全罪”中关于重大事故类犯罪的规定,以及第三章“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中关于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的规定,应当说完全能够满足针对劣质房问题的刑事处罚需要,实现刑法对犯罪行为的有效惩处。
二、刑法如何有所作为之一:关于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的适用
根据刑法第137条的规定,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是指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行为。本罪在客观方面包括两个要素,一是“降低工程质量标准”,二是“造成重大安全事故”。其中前者是指偷工减料、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和设备、压缩工程造价、增加房屋层数等行为;后者根据最高人民、《关于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13条的规定,是指“(一)造成死亡一人以上,或者重伤三人以上;(二)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五十万元以上的;(三)其他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形。”由于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属于过失犯,犯罪的成立必然要求有犯罪结果即“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否则,即使工程质量存在缺陷,也应以非刑事法或刑法中的其他罪名予以调整或规制。因而,考察是否成立本罪,除了要求具有“降低工程质量标准”的行为要素外,还须具有“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结果要素,且后者作为过失犯成立的重要依据,具有更为重要的构罪意义。
典型的工程重大安全事故如2006年湖南永州“9・21”楼房坍塌事故中,因房屋质量问题而引发了三人死亡、多人受伤的重大结果发生,事故因果链条明确清晰,构成犯罪的要素尤其是行为要素与结果要素齐备,完全符合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的构成要求。而在案例二中,在房屋质量存在问题的情况下,虽然由于房屋质量问题引发了相应的经济损失,但这种损失并非作为实然发生的“事故”的危害结果。。
三、刑法如何有所作为之二:关于重大责任事故罪的适用
重大责任事故罪经《刑法修正案》(六)修正,将原条文分解并修正为两款,其中第1款是关于重大责任事故罪的规定。根据该款规定,重大责任事故罪是指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行为。本罪的构成,其客观方面一是表现为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规定,二是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违反规定的行为与发生重大危害后果之间具有刑法因果关系。
房屋建设符合重大责任事故罪中作为范围限定要素的“生产、作业”所要求的“在社会生活中反复实施的活动”特征,在施工质量存在严重问题的情况下,可能威胁到他人生命、财产安全;从犯罪主体来看,经修正后的重大责任事故罪拓宽了原条文的主体规定,即由“工厂、矿山、林场、建筑企业或者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的职工”的特殊规定修正为包括上述主体在内的一般主体。房屋建设中包括建筑企业在内的相关主体,当然符合该罪的主体规定。在建的劣质房行为是否能构成该罪,关键在于两个方面:一是是否“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二是是否因违反相关规定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
案例二和案例三中,建筑企业未按规定进行施工并导致了相应的损害后果,所不同的是,案例二中墙面裂缝、空鼓以及窗户安装不规范等损害后果的发生,可以通过较小成本予以补救并不至于威胁到房屋本身的安全,考虑到刑法的谦抑性要求,这种损害后果或许可以通过非民事手段进行救济。在案例三中,虽然也未至于发生重大伤亡事故,但拆除已建成部分并进行重建所耗费的巨大成本,已足以充足“造成其他严重损失”的结果性要求。因而,该案是否符合重大责任事故罪,仅取决于相关责任主体是否“违反有关安全管理规定”。
作为重大责任事故罪客观要件的基础要素,“违反有关安全管理规定”一般是指违反有关技术监督、生产操作、工艺技术、安全管理等方面的各种法律、法规、以及规章制度。另外,违反反映生产、设计、施工等的安全操作客观规律和要求的一些已形成共识的安全操作习惯和惯例,即使无明文规定,也应当被视为违反了安全管理规定。由此,重大责任事故罪中,导致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损失的前提,是相关责任主体对无形的、作为“软性”要素存在的安全管理的规范违反,如2009年上海“6・27”莲花河畔景苑7号楼倾倒事故中对安全生产操作的违反、监理及管理均不到位,2011年无锡惠山“6・19”房屋坍塌事故中责任主体无相应资质等。房屋建设中诸如钢筋、水泥等建筑材料作为保障工程安全的“硬性”要素,其质量是否符合建筑安全要求,以及是否因此而导致重大事故或者造成严重后果,与本罪无关。也正是基于此,案例三中,因混凝土不达标所引发的质量问题,不符合“违反有关安全管理规定”的要素要求,因而不能以重大责任事故罪加以认定。
四、刑法如何有所作为之三:关于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的适用
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是指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且销售金额在5万元以上的行为。建设劣质房的行为是否能认定为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关键在于作为建设工程的房屋能否作为“产品”认定。
在关于“产品”范围的问题上,学界存在多种观点,其中有观点认为,根据我国《产品质量法》的规定,这里的所谓“产品”,是指加过加工、制作、用于销售的产品,它不包括建设工程。[1]也有观点认为,建设工程不适用《产品质量法》,并不是说也不适用于其他专门的产品质量法,因而,建设工程不符合国家建设质量标准的,也属于伪劣产品。[2]本文暂以为,刑法第140条在关于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的罪状表述中,并未有类似“违反产品质量法的规定”的字样出现,将建设工程排除在“产品”之外,完全是解释者的一厢情愿。从立法体系来看,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被规定在分则第三章第一节“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中,而“商品”是能够用来交换的劳动产品,只要是具有交换价值的产品,都可以认定为“商品”。建设工程作为一种附加了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等多方劳动价值的产品,其最终的目的就是为了用于交换,以实现工程的交换价值。将作为建设工程的劣质房作为伪劣产品认定,符合立法的体系性解释要求。
;二是售出后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劣质房;三是已建成但未售出的劣质房;四是在建的劣质房。在第一种情况下,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加以认定应当无任何疑问。在第二种情况下,由楼房的整体性特征及其交换价值的昂贵性决定,只要是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的房屋,其销售金额一般都远超于5万元,能够直接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认定;在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情况下,同时构成与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的竞合,可按照“择一重处断”的原则,在两罪之间进行认定。问题在于第三种情况及第四种情况。
对于尚未出售的房屋是否能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进行认定,争议的焦点在于该类案件是否具有作为该罪构成要件要素的“销售金额”。关于这一点,2001年最高人民、最高人民在《关于办理生产、销售伪劣商品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条中作出规定:“刑法第一百四十条规定的‘销售金额’,是指生产者、销售者出售伪劣产品后所得和应得全部违法收入。伪劣产品尚未销售,货值金额达到刑法第一百四十条规定的销售金额3倍以上的,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未遂)定罪处罚。”该规定明确了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存在未遂形态,即在商品未售出之前,如果货值金额满足了相应的数额规定,单独的生产行为也构成犯罪。
事实上,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旨在规制生产或者销售伪劣产品的行为,作为一个选择性罪名,按照一般原理,可分解为“生产伪劣产品罪”和“销售伪劣产品罪”两个罪名。既然生产的目的在于通过销售以获取更大利益,在生产过程中或者生产结束、但尚未发生销售行为的情况下,以犯罪未遂进行认定,应当没有问题。只不过本文的观点是,既然是作为犯罪未遂认定,就没有必要对成罪条件另作规定,即没有必要将货值金额提高至“销售金额”的3倍以上。既有生产行为又有销售行为的,销售行为作为生产行为的目的行为,仅作“生产伪劣产品罪”认定。而“销售伪劣产品罪”则应当是指销售者并未进行生产行为,而是在明知或者应当知道伪劣产品实际属性的情况下,通过低价购买并高价出售的方式获取赚取更高利润的行为。因而确切地说,对案例三中正处于建设中的劣质楼应当以生产伪劣产品罪(未遂)进行认定。
注释:
关键词:模糊数学;工程造价;造价估算
随着我国工程建设的发展,工程造价控制已经从施工阶段造价控制发展到决策、设计、招投标、施工、竣工验收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设计阶段造价对工程总造价有着重要影响,是工程造价控制的重点之一。招投标对工程建设造价有着决定作用,在经济技术分析时,一味地增大技术保守参数,会造成投资严重失控。在对投标方案进行评选时,大多采用定性描述、估计评价,但是缺少定量分析,很容易造成主观臆断,难以对造价进行准确控制。在招投标等阶段采用模糊综合评价等方法可以将定性问题量化,实现工程造价控制。
1工程造价控制的意义
我国工程造价管理长期运行已经形成了较为完善的造价管理防范,但是目前依旧是采用前苏联模式进行控制,受到计划经济管理模式影响比较深。加入世界贸易组织(WordTradeOrganization,WTO)之后,我国参与的国际竞争越来越多,工程造价计价模式和计价方法受到了较大冲击。在工程造价实践中经常出现概算超估算、预算超概算、决算超预算的现象。对我国工程造价管理模式进行研究,可以冲破传统工程造价哎管理理论的,采用全新的造价控制理念,促进造价控制手段的完善和发展。我国工程造价仍发挥着巨大的作用,同时新的造价仍未建立,对工程建设企业造价控制手段进行研究,有助于形成我国新的工程造价管理模式,降低工程建设成本,节约建设资金,更好地发挥工程建设的社会效益。
2工程造价管理现状
我国造价管理体系采用定额、清单方式进行造价控制,主要体现如下特点。
2.1条块分割,政出多门
为了减小造价管理对工程建设组织工作影响,我国采用多部门、多层级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委派的专业工程管理机构、地方省市、造价管理机构等构成宏观的造价管理机构;施工单位、建设单位、监理机构、造价咨询机构等形成了微观的造价管理机构。这些机构在造价管理上存在重复公布的现象,使得工程造价管理比较混乱。
2.2静态管理为主,缺少动态管理
采用定额方式进行造价管理,将工程造价最容易发生变动的部分固话,难以及时反映市场经济的现状;在资金管理中,不重视资金的时间价值,对资金管理缺少动态性,工程技术和经济发生分立,造价发生扭曲。
2.3事后控制为主,缺少事前控制
目前造价控制方法主要以审核批准方式进行工程项目预算,将实际发生的工程造价与预算造价进行对比,并对偏差进行及时调整,这种事后进行造价偏差处理的方法,主要面向资源和部门,不能通过事前控制减少无效作业活动,容易发生工程造价偏差。
2.4立项阶段造价管理薄弱
我国工程实践中造价管理主要以结算工程价款为目的,主要在工程实施阶段进行造价核算,不重视投资和设计阶段造价管理。在造价管理中,缺少完善的造价管理信息系统,工程造价计价和管理缺少足够的依据。
3基于模糊数学理论的工程造价控制
3.1模糊数学理论在工程造价中的应用
在工程估价中利用模糊数学理论可以快速进行估价,省去对代建工程繁琐的工程量计算。模糊数学理论进行快速测算,其方法如下。(1)根据同类型工程建设典型案例,对其造价资料进行分析,并分析具有代表性的工程特征元素;(2)根据同类型工程寻找比较基准,利用造价管理经验,初步确定对比典型工程的从属函数值;(3)利用模糊数学,对典型工程的贴近程度进行计算,贴近程度从大到小进行排列。工程贴近度采用欧氏距离进行计算;(4)计算典型工程的调整系数,当采用欧氏距离贴进度时,按照经验公式计算;(5)对典型工程测算的精确度进行检验,最终确定各元素的从属函数值;(6)利用确定的典型工程各元素从属函数,根据指数平滑法计算工程造价;(7)对工程测算结果进行检验,确保工程测算结果符合相关精度要求。分别检验典型工程“A”“B”“C”“D”的可靠性,对代建工程“X”造价进行估算,并检验工程“X”所求结果的可靠性,并以此计算“B”“C”“D”的精度,从而对比典型工程和待估工程满足精度要求,最终确定待建工程总造价。
3.2模糊数学理论在工程造价中的应用实例
预估工程:某位于北京市的钢筋混凝土框剪剪力墙结构住宅楼。拟定特征元素为T=[基础、装修、水电消防、层高、结构形式、层数、门窗类型],共选取了6个典型工程:A1,A2,A3,A4,A5,A6,通过计算预估工程与各已建工程的贴近程度,m与A1的贴近程度为0.55,m与A2的贴近程度为0.575,m与A3的贴近程度为0.575,m与A4的贴近程度为0.55,m与A5的贴近程度为0.50,m与A6的贴近程度为0.535。依据就近原则,将贴近程度进行从大到小进行排序,选取贴进度大的3个工程作为估价的基础,并使用贴近程度γ来表示,贴近程度由大到小分别为0.575,0.575,0.55,0.55,0.5,0.535,取3个最大值。计算预估工程的单方造价:则η=1.2,E'x=ηEx=1.2×1353=1623.6,预估工程单方造价1623.6元。将预估工程造价作为已知工程,根据以上步骤对工程A1进行估算,计算出工程的单方造价1278元/m2,误差为4%,因此预估工程结果可靠。
4价值工程进行工程造价控制
工程项目为地上6层,地下1层框架结构,建筑高度24m,建筑面积5844m2,使用年限50年,耐火等级二级,墙体使用加气混凝土砌块。基础垫层混凝土强度C15,现浇柱、剪力墙、梁、板、楼梯混凝土强度为C30。为了保证施工有序进行,按照不同施工工序之间的逻辑关系,按照先地下后地上,先结构后装修的原则确定了施工顺序。根据工程项目的特点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按照相关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具体内容编制,施工组织设计主要包括技术方法和经济分析两部分,所有重要施工方法都在施工组织设计中得到体现,并充分考虑经济价值。根据实事求是的原则进行施工技术措施安排,保证施工顺利进行。施工组织设计在最初就应该慎重考虑,减少主观臆断,避免对施工方案进行反复修改。工程项目在施工方案选择上差别,会对造价造成极大地影响。根据方案价值评价和评分情况,确定主体结构最优施工方案,价值工程的应用保证在不影响其他目标的情况下降低施工成本并且可以最大化项目的功能。价值工程能够识别浪费和不必要的费用开支,提升项目的价值。价值工程为提高项目价值,降低项目费用提供了可靠地方法,锻炼了团队的开拓意识,发挥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的优势,提高企业市场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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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王连常,陈晓霞,许晖.商业银行内审远程风险监测模型研究[J].中国农业银行武汉培训学院学报,2013(1):53-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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