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用人单位或者劳动者没有续签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以要求经济补偿。
一、劳动关系终止要提前多久
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无需提前通知,但用人单位或者劳动者想要携带应当提前三十日通知对方。劳动合同期满未续订的,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二、合同到期不续签是终止合同吗
合同到期之后若不续签,则为自动终止合同的情形,相关的法律关系也会解除。我国《劳动合同法》规定,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三、劳动合同期满可否终止劳动关系
劳动合同期满可以终止劳动关系。但劳动合同期满未续订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除外。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