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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职会计专业“教学做一体化”课程评价体系开发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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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职会计专业“教学做一体化”课程评价体系开发研究

(重庆商务职业学院 重庆400036)

摘要:为了更好地开展高职会计专业“教学做一体化”教学,使其适应社会需求,构建会计专业“教学做一体化”课程评价体系十分必要。目前我国高职院校会计专业普遍缺乏对会计专业“教学做一体化”课程的评价标准,现有通用课程评价标准不适合会计专业“教学做一体化”课程评价,这就需要解决传统课程评价体系存在的问题。

关键词:高职会计专业“教学做一体化”课程评价体系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社会各行各业对实用型、创新型会计人才的需求日益增加。因此应当建立高职会计专业“教学做一体化”课程评价体系,强化会计教学改革。课程评价是课程建设和发展的重要动力,如何设置会计专业“教学做一体化”课程评价体系,本文结合所在学院的实际情况从以下几点来进行研究。 一、构建高职会计专业“教学做一体化”课程评价体系的必要性

当今的高职院校教学理念是要求把教师教和学生的学有机结合,边学边做。这样,学生学的过程也是做的过程,教师教完了,学生也就学会怎么操作,所学的理论得到印证,技能得到加强,这就是“教学做一体化”。“教学做一体化”在教学过程中的运用有助

于培养学生的动手能力,对于学生零距离就业有极大好处。随着高职院校相关课程评价体系逐步建立和完善,课程评价体系得到了广泛而深入发展。但是,会计专业“教学做一体化”课程评价体系还没有真正的建立,尽管有部分高职院校进行了这方面的努力,但收获甚微,大多与社会需求不相适应,没有目的或目的性不强。因此,为了使高职会计专业“教学做一体化”取得更好的效果,合理构建高职会计专业“教学做一体化”评价体系是十分必要的。 二、传统高职会计专业课程评价体系存在的问题

在我院平时的会计专业教学活动中,考核起着指挥棒的作用。考核的方法、手段、内容对教学目标实现和教学活动的开展有很强的导向作用,它直接影响会计专业教师的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学生学习方法和思考方式。我院现行的会计专业有关课程考核办法,都采用百分制,综合学生的平时作业成绩、期中考试成绩和期末考试成绩来评定,比例基本都为“20%+30%+50%”,期末考试方式都采用闭卷笔试形式。这样的考核方式存在诸多弊端,综合来看,现行的“平时+期中考试+期末考试”会计专业课程评价体系存在以下问题:

(一)评价具有局限性,存在重书本知识、轻实践能力,重专业知识、轻综合能力等现象。传统的会计专业教学在课程设计和教学过程中,基本是以教师、课堂、书本为中心,过多倚重课本上的理论知识,评价着重于课堂内或学校内的教学活动,以书本知识为

主,不能准确地反映学生在教学做,特别是在“做”的环节中的动手能力、创新能力及团队协作能力等综合素质;评价侧重于知识的记忆,强调死记硬背,以致于出现高分低能、知识与能力脱节的应试现象,不利于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不符合“教学做一体化”的要求,违背了高职的教育宗旨。

(二)评价具有片面性,方法单一、过程简单。传统评价以终结性为主,是一种静态的量化评价,定性评价与定量评价分离,评价模式重点落在考试上,只关注某一阶段的最终结果。然而学生的学习和发展是一个过程,具有连续性和阶段性。因此,传统评价难免以偏代全、以点代面,往往会忽视被评价者在各个时期的进步状况和努力程度,不能正确、客观、全面地评价学生的学习成果。在定性评价中,有时又缺乏事实根据,只凭评价者的主观臆断,不能很好地发挥评价促进发展的功能。

三、构建高职会计专业“教学做一体化”课程评价体系的建议 (一)评价观念和目标由传统向一体化转变。要转变观念,改变以往以考试作为评价标准的考核方式,把评价整合到“教学做”过程中,确立教学做与评价一体化的原则。以会计基础、财务会计、会计电算化、财经法规和职业道德等几个板块为基础,制定相应的训练方式、考试内容,再结合本院情况,确定评价要素,以实现培养能上岗操作的应用型人才的目标。

(二)评价对象由单纯评学向评教与评学相结合转变。

单纯的评学是传统高职会计专业课程评价体系的缺陷。评学,即评价学生对该课程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的掌握程度,对象是学生。评教是对教师在该课程中的教学思路、教学方法、教学技巧等方面的评价,对象是教师。评教与评学相结合,相互促进,有利于不断完善高职会计专业“教学做一体化”教学评价体系。 (三)评价方法由单一模式向多样化转变

传统以考试作为评价手段,方法单调。现行高职会计专业课程评价方式要求灵活、多样,要将实训环节纳入到评价体系中,评价内容不仅要有以分数为标准的定量评价,还要有可以体现学生动手能力、创新能力的质性评价,让评价贯穿到理论教学和实践操作的每一个过程中。

(四)评价由重结果向重过程转变

传统的评价过于关注考试,重在对结果的关注,存在局限性。高职会计专业课程评价,除关注结果外,同时要关注学生的学习过程和方法,要对“教学做”全过程进行评价,在使用总结性评价的同时,要引入形成性的评价方法来评价学生,注重学生在成长过程中的变化及学生在学习过程中的进步,实现评价范围由重结果向结果和过程兼顾的转变。

(五)评价主体由单一主体向多主体模式转变。

高职会计专业课程评价体系要充分发挥不同评价主体的作用,评价的主体可扩充到由学生、教师、学校、家长甚至于社会,评价

手段相应包括老师考评学生、学生自评互评、学生评价老师等,形成多元主体共同参与的,交互作用的评价模式。评价主体的多元化和评价方式的多样性,既解决了教与学的矛盾,也有利于我们在整个“教学做”过程中及时发现问题、及时纠正错误,对教学目标的实现有着重要意义。 参考文献:

[1]张晓雁.高等职业教育成绩考核办法改革探讨[j].烟台职业学院学报.2007,(3).

[2]张敏,王洪林.高职课程考核模式改革的实践与思考[j].科技教育创新.200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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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雷曼.高职会计实践教学初探[j] .中国乡镇企业会计.2010,(3)

[5]陈慧英.德国“双元制”教育在我国高职会计人才培养模式中的借鉴[d] .浙江师范大学.2009年

[6]胡玲敏.高职会计专业实践教学体系改革探讨[j] .财会月刊.2010,(9).

注:重庆市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高职财经类专业“教学做一体化”特色课程研究,项目编号:113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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