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扣代缴的可以抵扣吗?
代扣代缴的可以抵扣吗?代扣代缴可以抵扣。由国家税务局负责征收,税收收入中75%为财政收入,25%为地方收入。2011年10月31日,财政部公布财政部令,、营业税起征点有较大幅度上调。
为什么代扣代缴可以作为进项税抵扣,原理是什么?
代扣代缴,基本属于境外单位和个人提供应税服务从境内取得应税销售额而进行的代扣代缴,其原理是纳税人向境外单位或个人购买劳务、服务。
应税服务的接受方凭税收缴款凭证抵扣进项税额的,应取得税收缴款凭证的原件,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1《营业税改征试点实施办法》及其现行规定抵扣税款。
财税「2016」36号:扣税凭证,是指专用、海关进口专用缴款书、农产品收购、农产品销售和完税凭证。纳税人凭完税凭证抵扣进项税额的,应当具备书面合同、付款证明和境外单位的对账单或者。资料不全的,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代扣代缴境外需要交吗?
1、代扣代缴境外不需要交。
2、《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
36号)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发生应税行为,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的,以购买方为扣缴义务人。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
文件规定,在境内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主要指三个方面的行为:一是服务(租赁不动产除外)或者无形资产(自然资源使用权除外)的销售方或者购买方在境内;二是所销售或者租赁的不动产在境内;三是所销售自然资源使用权的自然资源在境内。但下列三种情形不属于在境内销售服务或者无形资产,不需要扣缴:一是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向境内单位或者个人销售完全在境外发生的服务;二是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向境内单位或者个人销售完全在境外使用的无形资产;三是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向境内单位或者个人出租完全在境外使用的有形动产。
3、进项税额抵扣
对于一般纳税人实行一般计税方法的,其按规定扣缴的可以作为进项税额,按规定抵扣其销项税额。
财税〔2016〕36号文件规定,从境外单位或者个人购进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自税务机关或者扣缴义务人取得的解缴税款的完税凭证上注明的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但纳税人凭完税凭证抵扣进项税额的,应当具备书面合同、付款证明和境外单位的对账单或者。资料不全的,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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