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重点绩效评价工作情况说明
长沙市财政局以建成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为总目标,以预算与绩效管理一体化为总任务,以扩面、提质、增效为总抓手,不断改革创新、推陈出新,做到既全面推进,又突出重点。2020年围绕“市高度重视、社会各界广泛关注的民生资金和重大项目”,对全市2019年实施的392个项目(含部门整体支出和公共项目支出)开展重点绩效评价,涉及部门单位共87家,评价金额达429.18亿元,基本实现了四本预算全覆盖。经综合考评,87家单位评为“优”等的有20家,占22.99%;评为“良”等的有65家,占74.71%;评为“中”等的有2家,占2.3%。在392个项目中,评为“优”等的有93个,占23.72%;评为“良”等的有248个,占63.27%;评为“中”等的有43个,占10.97%;评为“低”等的有6个,占1.53%;评为“差”等的有2个,占0.51%。通过近几年的摸索与总结,不断拓展评价模式,重点绩效评价范围逐步拓宽至扶贫项目、乡村振兴、一县一特、社区养老服务、小微两创、轨道交通、专项债券、购买服务、PPP项目等重点支出以及医疗卫生系统的收支领域。
积极探索绩效评价与部门预算紧密结合的方式,将评价结果作为预算编制和安排部门预算以及专项资金动态调整的重要依据,实现预算安排与绩效优劣的真正挂钩,从源头上控制了没有绩效和绩效低下的财政支出。根据2020年重点绩效评价结果,在无硬性规定情况下,市本级在编制2020年度部门预算和公共项目预算时,对2019年度整体绩效评价为“中”及以下的预算单位,所有项目统一核减20%;对2019年度绩效评价为“中”及以下的单个项目,统一核减30%,确保了绩效评价结果刚性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