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参与项目前期设计或咨询服务后是否可继续参加该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投标的法律探讨
作 者:邓晓敏;孔俊伟
作者机构:中国石道局工程有限公司,河北廊坊065000
出 版 物:中国市场
年 卷 期:2017年 第16期
摘 要:我国《招标投标法》第十第二款规定:“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不得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但并不意味着在招投标活动中不存在任何的投标。根据目前我国招投标法律法规的规定,招投标活动中存在诸多的投标,并非所有投标人均可以参加任何投标活动。文章主要就同一企业在参与项目前期设计或咨询服务后是否可继续参加该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DB)投标的问题展开梳理、法律分析和探讨。
页 码:142-143页
主 题 词:项目前期设计或咨询服务 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 投标 法律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