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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务教育阶段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考核办法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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晏小[2013]01号

晏明小学教师绩效工资(奖励部分)

实 施 方 案

按照《石阡县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实施办法》和《石阡县教育局关于全县义务教育学校绩效考核工作的指导意见》为落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绩效工资分配,维护广大教职工利益,调动教职员工工作积极性,并使得内部有一个科学合理的分配办法,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学校教职工绩效工资实施为契机,建立科学规范的教师收入分配机制,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杠杆作用,真正做到干与不干不一样、干多干少不一样、干好干坏不一样,激励广大教职工爱岗敬业,扎实工作,开拓进取,积极主动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目标,努力推进学校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二、实施对象及时间 1、实施对象:

全部在编在岗的教职工(包括特岗教师)。

派出的支教教师,绩效工资核定到受援学校,参与受援学校绩效工资分配,由受援学校组织考核,考核依据及要求与受援学校教职工一样。

借调在非义务教育学校或其他单位的教职工不参与绩效工资考核分配。 2、实施时间:从2013年1月1日起。 三、考核分配原则

1、坚持“不劳不得、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原则。绩效工资以工作绩效考核结果作为分配的主要依据。无论什么原因,只要没有岗位绩效考核结果,就不能参与绩效工资分配发放。

2、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绩效工资考核分配的全过程公开,切实做到公平、公正。

3、坚持“科学合理”原则。全市义务教育学校绩效考核工资分配方案要力求科学合理,适当拉开绩效工资差距。

四、绩效工资发放形式、总额

学校教职工绩效工资实行一月一次考核,分上半年(1-6月)、下半年(7-12月)两次造册,由县教育局人事股审核后报县财政局,通过个人工资帐户直接划拨到教师个人工资卡上。

五、绩效考核内容及量化计分办法 (一)绩效考核项目及计分标准

考核共计100分,其中考勤15分、工作量40分、教育教学过程45分。其中,每月考核的后两项实际得分乘以该项分值所占比例,得到该项最后得分。再依此相加,才得出最后得分。

1、考勤(15分)。主要考核教职工出勤情况。病假3天扣1分、事假1天扣1分、矿工1天扣3分,本项得分扣完为止,不计负分。婚丧嫁娶产等假期按有关规定执行。考核依据为学校(单位)考勤记载。

2、工作量(40分)。量化出学校所有岗位周工作量。全体教职工周工作量相加,得出学校各个岗位周工作量总和,除以全校教职工总数,得出学校教职工周人均工作量。教职工周实际工作量除以学校教职工周人均工作量乘以工作量即为教职工工作量得分。计算公式为:

教职工周人均工作量=学校各个岗位周工作量总和÷教职工总数 教职工工作量得分=教职工周实际工作量÷教职工周人均工作量×40分 3、教育教学过程(45分)。主要考核教职工在教育教学过程中的工作岗位职责履行情况和安全管理职责履行情况、工作态度、责任心。专任教师重在考核备、教、批、辅、考、研等常规教学落实情况和教学研究及教学研究活动参与情况。引导教师把教学工作落实在平时,积极参与教学研究活动,提高课堂教学效益,实施素质教育。从事非教学工作的人员的此项考核学校制定相应的细则。

4、教育教学业绩。该项占所有划出部分绩效工资总量的10%,期末一次性考核。主要考核教职工的教育教学质量,工作的实际效果。

(二)绩效工资的分配

教职工绩效工资分配以工作绩效考核结果为依据。每位教职工工作考核得分相加,得到全校教职工工作绩效考核得分总和。全校绩效工资总量除以全校教职工工作绩效考核得分总和,得到分值,分值乘以教职工工作绩效考核得分即为教职工个人应得的绩效工资额度。

(三)绩效工资发放要求

1、本学期未承担任何教育教学工作的不享受绩效补贴。

(1)本学期累计旷工达3个工作日、病事假累计超过2个月以上的; (2)脱产学习的; (3)解除聘用合同的; (4)停发工资的;

(5)借调在教育系统之外的。

2、在师德师风方面,违反《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及有关规定,构不上组织处理的,酌情扣除绩效考核得分。凡学期内受到通报批评、

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处分的,分别扣除绩效考核得分的20%、30%、50%、60%、70%、80%、100%。

六、教师工作量计算及绩效工资发放办法: (一)教分分值计算以教务处正式下达的学期教学计划及实际授课学时数为基本依据。按不同情况取值如下:

(1)教师担任同级同科(语文数学不只一个班科的),相应的课时在本来应得的教分基础上加上0.1教分/课时.

(2)教师担任非同级同科(语文数学不只一个班科的),相应的课时在本来应得的教分基础上加上0.2教分/课时.

(3)以45—49人为一班的语数课为参照标准,给1个教分。人数方面,(语文数学和统考的英语)以每增减5人为一个阶段,依次加减0.05教分/课时。科目方面,在标准情况下,语文、数学分别给1教分/课时。英语若遇乡以上组织正式统考的,与语文数学同等计算。否则,只按0.9教分/课时,且不计人数。其他科目一律按0.8教分/课时计算,不计人数。

教师所担任的授课如涉及上述多种情况,则可根据其具体情况复合计算。 (二)奖励加分

1、一学期出满勤的加5分。

2、各种竞赛活动、指导学生获各级各类奖励,按国家级一等奖加5分、二等奖加4.5分、三等奖加4分;省级一等奖加4.5分、二等奖加4分、三等奖加3.5分;地级一等奖加4分、二等奖加3.5分、三等奖加3分;县级一等奖加3.5分、二等奖加3分、三等奖加2.5分;乡级一等奖加3分、二等奖加2.5分、三等奖加2分;校级一等奖加1.5分、二等奖加1分、三等奖加0.5分。凡未评等次,只发表的,一律按二等奖计算。

3、教育教学工作获得突出成绩的加2分。

明 小 学

2009 年 9 月 7 日

主题词:教育 绩效工资 分配 方案 抄 送:县教育局、乡教办 龙井乡晏明小学 2009年9月7日

(共印4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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