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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安全生产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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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___社区安全生产消防安全交通安全、

环境保护救援应急预案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积极应对突发性的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及时高效有序地开展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和工作秩序,按照《安全生产法》的具体要求结合我社区的实际状况,特制定以下安全生产救援应急预案。

一、《预案》的基本原则

(一)社区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对地区安全生产重大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同时也是地区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的直接领导者和参与者,负责安全生产事故救援的现场指挥和协调工作。

(二)以战为主,平站结合。有效开展突发事故应急救援的前置准备工作,做到人员、设备、器材、机制“四落实”。加强平时应急救援体系的组织建设和演练工作,一旦发生事故,确保能以最快的速度、最大的效能、迅速有序地实施救援。

(三)集中领导,统一指挥。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全事处范围内所有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应急救援工作一律有事处应急救援指挥中心集中领导,实行统一指挥,做到“五统一”,统一实行信息报送扎口管理工作,统一调度本地区抢险救灾资源,统一对各单位抢险救灾工作进行检查和督查。

(四)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严格落实“三个责任制”:属地责任制、单位责任制、一把手责任制。机关各部门、各社区按照本《预案》的责任分工履行职责。事故单位按照《安全生产法》的要求,遵循单位自救、社会救援的原则,立即采取现场救援措施并承担施救费用。

(五)依靠科学,依法规范。充分发挥专家作用,实行科学民主决策。采取先进的救援装备和技术,增强应急救援能力。依法规范应急救援工作,确保应急预案的科学性、权威性和可操作性。

二、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范围

(一)本《预案》所称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是指在我事处辖区内造成重大人身伤亡或巨大经济损失,以及性质特别严重、即将产生或已经产生重大危害影响的生产安全事故。

(二)重大事故是指一次死或一次重伤10人至29人(一次性中毒10人至19人),或者一次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至1000万元万元的生产安全事故。

(三)特大事故是指一次死亡10人(含10人)以上或一次重伤30人(含30人)以上[一次性中毒20人(含20人)以上],或者一次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含1000万元)以上的生产安全事故。

(四)重特大事故包括:

1、重特大火灾事故;

2、重特大交通安全事故;

3、重特大建筑质量安全事故;

4、重特大民用爆炸物品和化学危险品安全事故;

5、重特大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和特种设备安全事故;

6、重特大中毒事故;

7、其他重特大事故;

三、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重点防范对象

(一)重点行业:道路交通业、人员密集的加工业,以及危化品和烟花爆炸生产经营行业等。

(二)重点部位:以远强(南京)化工公司等企业,本区域内其他从事危品生产、储存和经营的企业;建筑企业。

四、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体系

(一)社区成立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中心,统一指挥辖区内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指挥中心下设办公室、现场救援指挥部2个专业组,构成应急救援指挥体系。

(二)指挥中心总指挥由社区担任,副总指挥由分管主任担任成员由社区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

(三)辖区内企业成立相应的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

(四)指挥中心主要职责:

1、统一部署和指挥社区、单位应急救援救援工作;

2、组织制定并实施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方案;

3、统一调配救援设备、人员、物资、器材;

4、必要时将事故情况通报驻军或中队,请求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5、适时批准启动和终止应急救援预案;

(五)指挥中心下设机构

1、办公室

办公室为指挥中心的综合办事机构,主任由指挥中心副总指挥兼任,下设四个专业组:

(1)综合协调组:社区两委会派员参加。负责组织实施应急救援预案,综合协调各专业工作;办理上级指示和批示,及时向街道领导和有关部门报告抢险救援进展情况;组织新闻发布,实施救援工作检查与督查。

(2)事故调查处理组:社区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事故现场勘察、取证;组织专家、技术人员提供抢险救援技术支持,实施事故调查处理,提出事故调查报告和处理意见及建议。

(3)善后处理组:由社区两委会及相关单位组成,负责事故中遇难人员的遗体、遗物处理,负责事故伤亡人员亲属的通知、安抚和接待工作,根据实际情况,提出善后处理意见及建议。

(4)后勤支援组:由社区工作人员及居民小组长组成,负责制定救援设备、器材、人员调配方案,组织实施抢险救灾物资器材供应;负责指挥中心后勤保障,负责来往人员车辆调度、食宿安排,负责救援经费的组织与保障。

2、现场救援指挥部

现场救援指挥部为指挥中心的临时派出机构,指挥长由指挥中心副总指挥担任,下设五个专业组:

(1)指挥调度组:由社区两委会组成,负责迅速查明事故性质、类别、影响范围等情况,制定现场救援方案,报指挥中心审定实施;综合协调各专业组工作,统一指挥现场抢险救援工作。

(2)抢险救灾组:由社区工作人员和居民小组长组成,负责工程抢险。

(3)医疗救护组:由社区工作人员和居民小组长组成,负责组织有关医疗单位对伤亡或中毒人员实施救护、处置和转送工作。

(4)安全保卫组;由尧化派出所负责,负责事故现场保卫、重点嫌疑人监控、治安管理、交通疏导和人员疏散工作,并制定紧急情况下安全保卫方案。

(5)后勤保障组:由社区负责,事故单位派人参加。负责现场救援人员的办公场所、食宿等后勤保障工作。

五、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队伍组织

根据事故的类别、性质、所属部门和行业,按照单位自救和社会救援相结合的原则组成救援队伍。有主管部门的事故单位由主管部门牵头负责组成应急救援队伍,无主管部门的由指挥中心指定有关部门负责并调集救援力量组成应急救援队伍。各类应急救援队伍由牵头负责组建和平时应急准备工2

作,并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和应急救援。

(一)重特大建筑和房屋生产安全事故救援队伍由相关企业和居民小组组成,社区派人参加。

(二)重特大锅炉、压力容器(管道)和特种设备生产安全事故救援队伍由尧化派出所和事故发生企业组成。社区派人参加。

(三)重特大道路交通、火灾、民用爆炸物品和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救援队伍由尧化派出所组织指挥,社区相关企业居民小组派人组成。

(四)急性中毒事故应急救援队伍由社区、相关企业、居民小组组成。

(五)后勤物资供应应急救援队伍由社区、相关企业、居民小组组成。

六、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处理

(一)事故发生初期,事故单位或现场人员迅速采取自救措施,全力抢救受伤人员和财产,疏散事故危险区域人员,保护现场和控制事态发展,并立即报警(电话:110、120、122),同时必须报告街道党政办[电话:5]或街道安委会办公室(电话:7)。

(二)“110”、“120”、“122”接警后,尧化派出所应立即派员赶赴现场,核实情况、维护秩序、疏散人员、保护现场、展开救护,监控重点嫌疑人,同时将情况报告街道党政办或街道安委会办公室。

(三)社区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派员并通知事故单位主管部门和社区领导赶赴现场,迅速核实事故的类别、性质、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情况,确认为重特大事故后立即报告街道主任、分管主任,经街道领导审定后迅速上报区办公室和区安监局。

(四)社区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街道指示后,立即组建指挥中心,办公室随即投入运作,现场救援指挥部成员迅速抵达事故发生地,各专业组按照职责分工立即展开工作。各类应急救援队伍牵头部门接到通知后立即启动应急救援预案指挥部的领导和指挥。

(五)事故单位、事故单位主管部门和事故发生地的社区,应在积极抢险救灾的同时,将事故救援情况随时报告现场救援指挥部,并在事故发生四小时内向事处指挥中心送达书面报告。主要内容如下:

1、事故发生的单位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

2、事故单位的行业类型、经济类型、企业规模;

3、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

4、事故抢险处理的情况和采取的措施;

5、事故发生的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

6、需要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事故抢险和处置的有关事宜;

7、事故报告单位、签发人和报告时间;

(六)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过程中所发生的费用,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由事故单位承担施救费用,事故单位和事故单位主管部门先行垫付。

(七)社区实行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信息发布归口管理。社区指挥中心负责信息的统一发布;。

(八)情况紧急和救援力量不足时,社区指挥中心可将事故情况通报驻军或中队,请求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七、平时应急准备

(一)社区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本《预案的

平时应急准备工作,社区设立专向资金,用于应急救援装备器材购置和平时训练演练。

(二)社区、相关企业、居民小组根据本预案的要求,结合本社区的特点和实际情况,制定本社区、本单位、本系统的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三)社区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每年进行一次理论学习,提高各专业组的组织指挥能力和各应急救援队伍的实战能力。

(四)社区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组建的应急救援队伍,原则上应在15人以上,加强业务培训和3

装备配备,保持并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救援能力,一旦发生事故,确保开得动、拉得上,救援及时有力。

(五)我社区内各生产经营单位平时应急准备工作由各单位自行组织和具体负责。

八、附则

(一)本预案适用于____社区行政区域内所有生产经营单位的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

(二)本《预案》是社区针对可能发生的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组织实施紧急救援工作并协助上级部门进行事故调查救援的指导性意见,在实施过程中应根据不同情况随机进行适当的救援决策。

(三)在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抢险救灾过程中紧急调用的物资、设备、人员和占用场地,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阻拦和拒绝,任何单位和成年公民都有参加和配合抢险救灾的义务。

(四)依照《安全生产法》、《规定》、《江苏省规定》和《公务员法》等有关法律规定,对在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抢险救灾过程中失职、渎职、救援缺位、救援不力的责任制单位和相关负责人,追究相应责任。

____社区居民委员会

20__年__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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