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总承包框架协议书
甲方(发包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订立本合同,信守执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宁夏西部吉运国际物流园仓储工程
工程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平罗县西部吉运国际物流园
工程规模:建筑面积约22万平方米
工程期限:按分项工程施工合同另行协商
二、工程承包方式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三、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本次开工项目为宁夏西部吉运国际物流园仓储A23、A29、沿街营业房122及精品街67号,其他单体开工服从甲方安排。包括但不限 地基与基础工程;土方工程;主体结构工程;钢结构工程;屋面工程;装饰装修工程;给排水采暖工程;电气工程;建筑智能化工程;空调与通风工程等。
四、工程质量
质量要求:合格
甲方以不低 国家质量验收规范和评定标准进行技术交底和组织验收,具体验收标准见各分项工程施工合同。乙方按照施工图纸和说明要求方可施工,精心组织施工,保证工程质量。
五、工程计价依据
1、工程计价依据及费率:
1.1以宁夏 计价定额为参考依据。
1.2工程取费按照企业类别、宁夏建设工程类别划分标准计取。
六、合同价款
具体每栋楼或每个项目甲乙双方单独审定预算,签订单项工程合同(按企业类别,地方工程级别取费,一个单位工程按实际业态取费),双方最终以单位单项工程造价决算为准。
七、结算和付款方式
1、经双方协商同意,合同价款的50%甲方以现金方式支付乙方(含保修金5%),剩余50%款项以抵顶甲方开发的房屋,甲方为乙方办理房屋抵顶手续,执行吉运集团房屋抵顶审批程序,房屋抵顶范围由甲方确定,房屋价格按甲方对外销售的市场基价确定,甲方协助乙方办理房产证等相关手续。
2、本工程款分为两次进行支付,付款节点为主体完工和竣工验收合格后(完工及竣工资料齐全交至甲方并签收)。第一次付款(主体完工),甲方支付乙方完成额的70%(其中包含45%现金及50%的抵顶房);第二次付款(竣工验收),经双方结算后,甲方付至决算总价的95%(其中包含45%现金及50%的抵顶房)。付款及办理房屋抵顶手续时乙方提供足额工程款5@p。
3、甲方不能及时支付工程款时,应支付工程款的月利率1%支付乙方,超12个月,承担应付工程款的10%违约金。
4、变更洽商及签证
乙方收到甲方确认的变更洽商及签证单后十个工作日内将费用上报甲方,甲方七个工作日内审核确认后由现场具体实施。
5、保修金为工程结算价(不含甲指分包)的5%,竣工验收合格满两年后10日内付清(具体专业的保修期按照国家及行业相关规定)。
八、甲乙双方驻工程代表
甲方驻工地代表:;乙方驻工地代表:如以上人员有变动,甲、乙双方均应当以书面形式告知对方。
九、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1由甲方办理进场开工手续及其他相关工作。
1.2提供乙方施工所需水、电接驳点,水、电费由乙方承担。
1.3负责质量监督和安全交底,组织乙方按施工方案和相关质量标准施工,对乙方完成工程进行验收。
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2.1服从甲方现场管理的有关规定,负责本项目的建设工作、工程设计会审、交底、建设进度、工程质量及施工安全等,确保本项目工程按质按期顺利完成。
2.2严格按合同期在甲方的管理下组织施工,科学合理安排建设工序,组织编制工程进度计划和实际完成情况,按月报送甲方。
2.3本合同所涉及所有工程均应当由乙方亲自组织人员进行施工,乙方应派现场负责人做好工程质量、安全、进度及现场文明施工的管理工作,乙方为本工程的责任主体,本工程乙方只能进行劳务分包,乙方不得擅自转包或肢解本工程给其他施工单位,如有发生,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并由乙方承担相应分项施工合同总造价20%的违约金。
2.4已竣工工程未交付前,负责已完工程的成品保护工作。
2.5本项目竣工后,配合甲方进行竣工验收移交工作,按要求做好相关资料,验收合格后交甲方。
2.6本工程开工后,乙方不能以任何理由单方面怠工、停工,并确保不能发生群体上访和工人寻衅滋事事件,给甲方造成负面影响,如有以上情况乙方负全部责任。
十、工程验收
1、工程竣工后,乙方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五日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未能组织验收,需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但不得超过15日。
2、验收标准:执行国家相关规定(或按具体工程的设计要求)。十一、工程保修
1、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内容,按国家规定执行。
2、按照各分项工程施工合同的约定,自通过验收合格次日起计算。
3、质量保修责任:如有质量问题,甲方通知乙方24小时内派人无偿修理,由 甲方使用不善造成的损坏乙方应及时派人进行修补,甲方给乙方材料费和人工费。
十二、其他责任
1、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和纠纷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诉至银川市金凤区人民。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或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3、如各分项工程施工合同条款与本合同不一致的,均以各分项工程约定为准。
4、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
5、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肆份,乙方贰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 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
___年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年_____年_____月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