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工伤职工异地就医申请表
姓名 身份证号码 单位经办人 申请原因 (个人填写) 本次工伤医疗期 派驻异地 时间 性别 联系电话 经办人 联系电话 工作地或居住地 年 月 ~ 年 月 年 月 ~ 年 月 定点医疗机构名称(盖章): 医院等级: 联系电话: 邮编: 当地社会(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审核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医保经办部门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盖章: 年 月 日 异地医疗 机构 用人单位意见: 1.本申请表所填写内容正确无误,如有虚假,单位承担法律责任; 2.经医保经办机构核定同意后发生的异地就医工伤费用才提请报销; 申请3.本次异地就医申请有效期不得大于所申请的工伤医疗期与外派时间,医疗期终止后须知 确需继续异地治疗的,经广州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批准相应医疗期后,应再次申请异地就医。 注:此表一式两份,参保人、医保经办机构各留一份,作为办理工伤零星报销的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