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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会议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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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会议类型

(一)局党总支会议。

会议由全体党员参加,由局党总主持,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

如有紧急事项经局党总批准视情况决定召开时间。

主要内容是学习传达党的路线方针和,研究讨论党内有关事宜;

贯彻落实上级会议精神,开展党课教育、组织开展各项活动、进行党员评议等。

(二)办公会议。

由全体局班子成员参加,由局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主持,必要时局机关各股室长列席。

每周一上午8:30准时召开。

主要内容是总结上周工作,安排本周工作,讨论决定重大活动、重大事项落实及实施意见。

(三)机关全体人员会议。

会议由机关全体工作人员参加,原则上每月一次,由分管办公室工作的局领导主持。

主要是传达贯彻上级会议精神,学习有关文件及政治、业务知识,进行思想交流,通报近期工作情况,安排部署工作任务,讨论解决职工反映的困难和问题。

如工作需要可随时召开。

二、会议审批程序局党总支会议由局党组批准;

办公会议和机关全体人员会议由或分管办公室工作的局领导批准。

三、会议要求及纪律

(一)不管召开何种会议,组织单位、主持人员会前都要认真做好会议和各项筹备工作,确保会议达到预期目的,收到理想效果。

(二)实行与会人员签到考勤制度,参会人员应准时到会,不迟到、不早退。

会议期间要集中精力,不能接听电话,不能随意出入,禁止随便退场,自觉维护会议秩序。

特殊情况不能参会的,应向局主要领导或会议主持人请假。

(三)实行会议记录制度,每次会议内容、形成意见都应做详细记录,备案可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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